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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征途全本小说阅读

寒冬三月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都市小说《狼王征途》是作者““寒冬三月”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董金武武哥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子扑倒。子弹太密集了,虽然没有枪声,但那咻咻的尖啸让人心惊肉跳,头皮发麻。这就是战场才有的效果,他一个小老百姓哪里见识过。但积雪粘在脸上的一刻,冰凉让他瞬间清醒。这里不行!他狂喘着,判断出形势,知道逃不了了,戾气勃发,拎着狙击枪,锁定前方一棵倒木,奋力一个前扑,在弹雨中扑向一米多粗的树干,准备鱼死网破。......

主角:董金武武哥   更新:2024-05-14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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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董金武武哥的现代都市小说《狼王征途全本小说阅读》,由网络作家“寒冬三月”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都市小说《狼王征途》是作者““寒冬三月”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董金武武哥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子扑倒。子弹太密集了,虽然没有枪声,但那咻咻的尖啸让人心惊肉跳,头皮发麻。这就是战场才有的效果,他一个小老百姓哪里见识过。但积雪粘在脸上的一刻,冰凉让他瞬间清醒。这里不行!他狂喘着,判断出形势,知道逃不了了,戾气勃发,拎着狙击枪,锁定前方一棵倒木,奋力一个前扑,在弹雨中扑向一米多粗的树干,准备鱼死网破。......

《狼王征途全本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封朗撒腿就跑,知道再不跑就没命了。

对方的枪法之准,让他清晰的意识到,刚才不过是侥幸。

他刚起步,速度还没起来,身后沉重的背包让他感觉起不来速度。

于是他奔跑中颠了下,试图调整下背包,好加快速度。

就在他身体一晃,背包颠起的刹那,咻的尖啸声中,他前面的柞树哆的一声,多了个窟窿。

冲击力撞的树身震动,积雪纷纷掉落,随之被风卷起,慢慢飘散。

子弹就贴着耳边掠过,尖啸声刺激的耳鼓生疼,封朗一惊,汗毛炸立中一晃,变换了方向,飞奔中绕过了那棵柞树。

他刚刚躲到柞树后面,尖啸声同时掠过身边,在他的肋间衣服上钻了个窟窿,险些打中他的后背。

这一刻,他清晰的感受到了死亡如此之近,头发根根竖起中,左右晃动,爆发出最大的速度,在林中狂奔而去。

远处一棵柞树上,一个满脸胡子的家伙嘴角撇了撇,遗憾的晃了下脑袋,收起一把带着消音器的狙击步枪,三米多高纵身跳下,快速追赶狂奔的队友。

刚才那个背着他们的背包,背着好几把武器的身影运气太好,不是他枪法不准,而是在他开枪的同时,对方正好有突兀动作,导致一枪没有打中。

要不是看到对方那些动作并不是军事标准动作,他都怀疑那是个军中高手。

封朗背着背包拎着狙击枪,锁定两千米开外的山包狂奔。

他知道,那里是他唯一有希望逃离的地方。

那里,山包背后的沟塘子里是成片的五味子藤和狗枣藤,除了跟着脚印,很难看到身影,也就没了被瞄准的威胁。

出了沟塘子,他就有把握甩掉追兵。

串树,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也不是一般人能明白足迹消失原因的。

只要不被看到串树的身影,他就能消失。

凭借这身本领,他跟武哥无数次的躲开了围追堵截的森警,在老毛子地界也避开过数回追踪。

他不能返回地强子,那里,有着不少于后背背着的,甚至价值更大的猎物器官。

而且俩月了,鹿心鹿鞭都已经干透,除了那四个带着半截下肢,加起来四五十斤的熊掌冻着,是新鲜的外,基本都是干品了,连熊胆都是干的。

那同样是武哥拿命换来的,断然不能有失,甩掉追兵,他一定要全部带回去。

奔跑中,一阵心悸猛地袭来。

封朗狂奔的身体一侧,晃动中变相了。

就在他变相躲进大树后面的一刻,咻的一声,一枚子弹贴着他的肩头上方掠过,不知道击中了哪棵大树,让林间卷起一片雪雾。

“见鬼了!”远处,一个狙击手盯着狙击镜里不时出现下,却没有固定方向,不知道下一步会落在何处,还在狂奔的身影,不敢置信的咒骂了句。

他的枪法同样不差,锁定了飞奔的身影,算准了对方下一步的落点,不到二百米,不敢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中吧,起码十环,打中脑袋是轻而易举。

可是,对方就是没中枪……

追击,动作迅速,三支利箭短短数秒就奔到了杀戮场地。

正面靠近的六个家伙看到满地刺目血红,猛地一顿。

饶是见多了血腥,也被满地冻结的鲜红血迹,还冒着热气,肠子脏器流淌一地的画面吓到了。

偷猎的……

几人瞬间明白了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那些马鹿的尸体零件都被割掉,满地刺目鲜红也不是战友的,战友的尸体还算完整,只是满地的装备被丢弃。

几人跟着看到了董金武的尸体。

那年轻的面孔,地道的东方黄皮肤,黑头发,他们怎么会认错,这不是军人,只是一个华夏猎人……

怎么可能……

检查完战友的情况,带队的拿着个找到的子弹壳,几人相互看了眼,带队的深吸了口气,快速汇报。

接到汇报,远处正在赶来的另一支人数少了一半还多的队伍,押着着一个穿的相对臃肿,勉力跟上他们脚步的家伙正在奔跑,接到这个信息大是意外,反应跟这六个一模一样。

他们不是闻名遐迩的阿尔法,也不是神秘的信号旗特种部队的精英,但实力绝对不弱,装备更是跟阿尔法近似,基本用的都差不多。

这样的精锐,怎么可能被偷猎者干掉了?刚才的枪声明明不激烈,就几枪,显然是迅速被消灭,连胶着都没。

知道枪响就有可能惊动边防兵,负责指挥的迅速下令,留下一人收拾战友遗骸,其他人追击不变,务必抓住逃跑的那个家伙,他们越境前,绝对不能有丁点消息走漏。

接到命令,正中停顿的队伍再次动了,留下一人,五人迅速追赶封朗的足迹。

即便枪声会惊动边防,他们的武力也不是一个班的边防兵能挡住脚步的,几公里就到边境,再远处的部队无法赶到了,就算直升机都白搭。所以,指挥官并没有太紧张,不过还是更改了行进路线。

飞奔中,封朗如芒在背,不回头也知道对方正紧追不舍。为避免被击中,他奔跑中尽量挑选树木密集的位置,并做出左右避让的假动作。

狂奔千米,对方愣是没能撵上,但已经靠近百米了,距离缩短了一半。

可是,他这会已经意识到了,背包太沉了,压得他腿跟灌了铅一般,抬不动。

呼吸,也开始紊乱,喉咙干涩,胸腔火辣辣的,即将到极限。

但他不能扔下背包,那里面是武哥用命换来的东西,他必须带走。

他也没想过要扔掉那些武器弹药,或者说,没想到。

眼见还有千把米就要登上山顶,封朗咬着牙,拼命的奔跑,还要做着刚刚逼迫下掌握的假动作,让身体不时的晃动下,改变运动轨迹,计算步伐,尽量快速的躲到下一棵树后。

都说强压下会出现意外的效果,封朗这会就是,虽然动作不规范,但已经有点像军人躲避子弹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避弹步的感觉了。

前面逃跑的家伙左右晃动的狂奔,动作敏捷,但后面的追兵已经看明白了,这不是个军人,鞋子就不是,动作也根本不是。

让一个偷猎者领跑,这些精英备受打击,而且对方油滑似鱼,在树木的遮挡下,这么近了愣是一枪没打中。

一追一逃,两方在林间迅猛飞奔。

封朗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爬坡还如此的负重,这会,已经谈不上狂奔了,充其量叫踉跄奔跑。

这会,他再也无法做到急速避让,只有在奔跑中突然把着一棵树,身体骤然转向,来实施躲避。

但他依旧咬牙坚持着,他坚信,越过山包没了子弹的威胁,躲开视线,他可以逃出生天。

双方距离在慢慢的拉近,这会,打头的队伍距离封朗不足七十米,已经清晰的看到了他身上的一切。

这小子怎么不扔掉枪,扔掉背包……

追赶的这些精英很奇怪,不明白逃命呢,干嘛还背着那么多枪,还有两把显然是土造的枪。

但他们已经可以轻松锁定封朗,追击中,四五个身影半跪着,纷纷扣动扳机,封锁封朗躲避的步伐。

眼见还有几十米就上到山包顶端了,下坡一个冲刺就可以钻进闹瞎塘子,钻进沟塘子,避开视线,就可以串树,让足迹消失逃出升天了。就在这时,突然,一阵强烈的心悸猛地袭来。

封朗下意识的手一下子把在了眼前的树干上,身体瞬间藏进了树后。

他还没躲好,子弹就咻咻在大树两边飞掠,甚至打在树干边沿,炸出一蓬蓬的碎屑,树顶雪雾飘飞中,视线为之一暗,让踉跄躲在树后的封朗惊骇中一下子扑倒。

子弹太密集了,虽然没有枪声,但那咻咻的尖啸让人心惊肉跳,头皮发麻。

这就是战场才有的效果,他一个小老百姓哪里见识过。

但积雪粘在脸上的一刻,冰凉让他瞬间清醒。

这里不行!

他狂喘着,判断出形势,知道逃不了了,戾气勃发,拎着狙击枪,锁定前方一棵倒木,奋力一个前扑,在弹雨中扑向一米多粗的树干,准备鱼死网破。

干死一个够本!干死两个赚一个!!

只要翻过树干,就相当于有掩体了。


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呜咽的风声摇下枝头的积雪,在树木间盘旋飞舞。

没了树叶的森林并不显得昏暗,寂静的林中,动物基本绝迹,连啄木鸟和灰喜鹊都看不到踪迹。

这是头场大雪,已经下了两天,大山披上了银装,这会儿,雪停了,有风,只有三四级,并不凛冽。

两道洁白的身影,距离地面十几米高的树木间飞荡而过,就跟长臂猿一样,像极了传说中的雪人!

他们手里都有一根绳索,绳索拴着带有机簧的金属利爪,抓住粗大的树枝,钩爪在拉力下收紧攥住树枝,在悠荡力尽的一刻,两个身影抖手机簧弹开,爪勾松开树枝,随着俩人舞动的身体,一前一后飞向前方的下一根树枝。

他们不是杂技演员,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他们,是偷猎者!

两位偷猎者一大一小,岁数小的叫封朗,只有十八岁;岁数大点的叫董金武,其实也就二十二。

此地,靠近边境线!

他们早在秋天的时候,就在这里设下狩猎场,不但挖掘了隐秘的地强子,还设置了无数的机关陷阱。

机关不是可以触发的,要等他们到来才可以使用,否则猎物早早破坏了机关,也只是给这里的野狼降低了猎食难度而已。

寒风乍起,再次赶来,希望此行能够大有收获……俩人快速的在林中悠荡而过,接近了一片高大的柞树林。

封朗在力尽的一刻松开爪勾,单薄的身体像没有重量一样,落在一根手臂粗的横叉上,一把抱住树干,头顶积雪摇落随风飘散,他已经稳稳站住了脚步。

他身后的董金武,同样的动作,轻盈的落在了他身边一棵树的横叉上。

封朗吐出一口长长的哈气,平息片刻,扭头说道:“武哥,就应该是这,那两棵挂树就是咱们秋天放倒的。”

董金武站在横叉上,四处看了看,点头说道:“嗯呢,应该差不了。”

封朗拽下雪白的脖套露出鼻子,摘掉风镜,看着不远处悬挂半空的一棵倒木,脸上露出了笑容:“武哥,道踩出来了,这群憨憨数量不少呢,干票大的,加上强子里的,石头后几年的伙食费和你结婚的钱就都够了。”

董金武看着树上站立的封朗,也露出了笑容,两人涉险偷猎,并不是他们贪财,而是他弟弟董金石考上了燕京大学……

大学读书有助学金,学费也攒出来了,但生活费一年一两万,他们所在的边陲,壮劳力一年也就一两万的收成,这可是不小的负担。

封、董两家世代交好,封郎跟董金武的感情更不一般,拿他当亲哥哥,这次跟着冒险来到老林子里,就是为了让董金石能够完成学业,武哥能娶一房媳妇。

“武哥,干活吧……”封朗看了看天空,说道:“过一会日头就出来了,大个要回窝了。”

董金武活动了下身后的挂管枪,笑着说道:“小朗,弄完这一票养两年,你也该到娶媳妇的年龄了,到时候再来一趟。”

“武哥,想那么远干嘛。”封朗一边悠荡起爪勾,一边说道:“爷爷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所以啊,你结婚后我就去大城市打工,娶个城市妹子回来多好,让城里妹子给我爷爷揉腿,多美。”

“哈哈,还城里妹子。”董金武笑了,靠近那棵倒树,开始布置机关:“城里妹子不但美丽还都是包租婆,你要真能娶到可美出鼻涕泡了,都有好多楼呢……”

俩人轻松闲聊几句,就安静了下来,静静的忙碌,布置机关,但都不落在雪地上,像极了一些大片中珠宝大盗的手段,悬挂半空,不时上下,就是不踩到雪地。

俩人都是苦命,封朗十二岁那年,俩人的父亲,还有董金武没有娶媳妇的二叔,冬天出去了,到了夏天才回来……董二叔断了一条胳膊,带回了俩人父亲的骨灰和遗物!

董二叔大病一场,耗尽了两家所有的钱,病好以后也成了废人,董金武的母亲也劳累过度,成了药罐子;封朗的母亲,受不了巨大的打击,俩月后扔下封朗和六十多的爷爷西去了!

封朗的爷爷从此更显苍老,每天连话都不说,除了闷头鼓蛤蟆烟,就是上山跑山,弄点野菜野味卖钱抚养封朗。

封朗很想知道父亲他们到底怎么了,父亲的武功可是很厉害的,在他眼里,就是个大侠般的人物;董金武的父亲和二叔,也都是高手,枪法更是厉害,怎么就会遭遇不测呢?

他一直没有哭,也没有流泪,似乎一夜间就长大了。

封郎小学刚毕业,爷爷上山崴了脚不能下地,才十四岁的他挑起了家里的重担,离开了学校,跟董金武上山下河,一晃四年过去了……

呜咽的风中,俩人熟练而快速的忙碌,不到一个小时,俩人如同大鹏一般从半空飘落,落在鹿道的左右,小心的将机关的绳索从雪下掏过来,跟着身后的雪白披风铺开,一点点的用雪压住边沿,俩人的身影消失了。

寂静的林中,风声依旧,相信最多三四天,就会刮起烟泡,他们在那之前必须返回,否则行走将极为困难,因为封山了!

俩人的身影消失,老林子里沉寂了。

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远处,一溜黑影蜿蜒走来,这是一群马鹿,他们称之为憨大憨,或者大个。

打头的马鹿堪比一匹壮马,头顶的八叉鹿角乌黑粗壮,这是一个正当壮年的雄鹿,也是鹿群的首领。

大雪封山之前,它们必须找到几处便于觅食的位置,好度过漫长的冬季……

马鹿没有攻击力,就算鹿角尖端闪着光泽,也吓不退饿狼;所以它们比大多动物机警,因为最有利的武器,就只有奔跑了。

马鹿有个毛病,走过的路会重复行走,所以在山中踩出了光溜的小路,没有意外,一般不更改路线。

它们悠闲的靠近了陷阱,敏锐的感知没有让它们意识到正在走向鬼门关,鹿群排着长长的队伍,在那头公鹿带领下,慢慢的,进入了陷阱区域!

突然,打头的雄鹿马失前蹄,身子一歪,在即将失衡的刹那,奋力跃起,拽起一蓬炸碎的雪块,雄鹿发出痛苦的鸣叫,脚下一个踉跄,抬着左前腿,站住了脚步。

雄鹿的前蹄子,踩进了一块半米见方的木板中间的窟窿,打斜钉进去,露出两寸多尖锐的钢钉刺进皮肉,卡住了它的蹄壳。

这玩意叫捉脚,廉价,好使!

有经验的猎人会根据鹿道上的痕迹安放陷阱,让鹿蹄子踩进窟窿,被钢钉卡住蹄壳。

木板上带着钢丝绳,拴着一段可以拖动的木头,这能耗尽猎物的体力,到那时候,就算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的上前给猎物抹脖子!

鹿群慌乱了下,在头鹿痛苦鸣叫声中没有发现异常,几头雄鹿慢慢靠近,小声鸣叫安慰头鹿,却没办法让它脱离陷阱。

捉脚,只是让鹿群停下来,真正的杀招在后面。

几头体格健壮的雄鹿靠近,母鹿带着当年的幼鹿裹步不前,焦躁不安的观察周围,突然,一棵打斜悬挂鹿道上方的倒木突兀坠落!

倒木距离地面,只有三四米高,不等下面的马鹿反应,一下子压住了两头雄鹿的腰,论吨计算的重量,瞬间将两头鹿压垮,砸在了底下。

突起的变故,让鹿群在凄惨嚎叫响起的一刻炸群,蹬起漫天雪雾,四散逃命!

董金武在雪下拉动了机关,封朗却没机会了,他那棵倒木下面只有两头不大的当年幼鹿,不值钱不说,也不能让鹿群损失太大。

杀鸡取卵,断然不可!

逃命的马鹿先后有四头大个,动作快的雄鹿狂奔中一个直立,就跟战马一样直立起来,奔跑的惯性让后腿趟起雪雾冲向了前方。

噗!嗵!嗵!

四头马鹿一个漂亮的翻身,头后脚前的砸在了雪地里,挣扎着,蹬飞漫天的雪雾,却站立不起,它们发出微弱的鸣叫,就跟被掐住脖子的公鸭一样,挣扎着,生机迅速离去……

它们钻进了套子里,活命没机会了。

马鹿的习惯,让它们陷入了万劫不复,要不是遇到危险,下坡冲刺可以迅速提高速度逃遁,也不会钻进为它们准备的套子里。

慌乱中,头鹿顾不上脚上的疼痛,在被压住的两头鹿绝望的哀嚎声中,挣扎着,三条腿迈动,拖着木头离开了鹿道。

它必须尽快逃离危险!

封朗和董金武卧在雪下,一动不动,透过不大的缝隙,看着头鹿挣扎离去。

他们这会不能露面,否则头鹿会拼命,挣脱爪脚逃命,就算蹄壳脱落最终会冻死,那也轮不着他们收拾了。

好猎人就要有耐心,受伤或者濒临死亡的马鹿,没看到人或者天敌之前,它们会慢慢的等死,而一旦有敌人出现,会本能拼命!

所以,他们要等。

两人都不知道,在鹿群发出嚎叫声中,远处几百米外,五个一身雪白的人影顿住,跟着迅速奔向这里。

他们,手里都抱着先进的突击步枪,还有一杆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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