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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实力派作家“云鱼”又一新作《穿书七零年代,抓一个忠犬糙汉老公》,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苏清薇秦三川,小说简介:穿书成炮灰女配还是凄惨过一生那种。不行,她才不想做炮灰。那就搅个局,提前送原身的渣夫一个美艳绿茶婊,成功摆脱剧情。再去男主身边晃晃,惹得糙汉男主立马上门求亲。这下子,她炮灰女配跻身女主,傍到男主最粗大腿,余生生活幸福美满。...
主角:苏清薇秦三川 更新:2024-04-27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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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苏清薇秦三川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穿书七零年代,抓一个忠犬糙汉老公》,由网络作家“云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最具实力派作家“云鱼”又一新作《穿书七零年代,抓一个忠犬糙汉老公》,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苏清薇秦三川,小说简介:穿书成炮灰女配还是凄惨过一生那种。不行,她才不想做炮灰。那就搅个局,提前送原身的渣夫一个美艳绿茶婊,成功摆脱剧情。再去男主身边晃晃,惹得糙汉男主立马上门求亲。这下子,她炮灰女配跻身女主,傍到男主最粗大腿,余生生活幸福美满。...
在他眼里,苏清薇单纯的很,跟秦三川相处了几天就能对人家死心塌地,秦长风两次救了她,她对人家有好感也不是不可能。
听到苏云起的话,苏清薇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张桂芳就率先开了口:“你胡说啥?长风那小子可不能嫁!”
“娘,秦长风怎么不能嫁了?我看他长得挺好的啊。”苏清薇闻言有些不解。
原主记忆里关于秦长风的事情也就只有父母双亡,其他的并不十分了解。
“长风他啊……”张桂芳闻言便要跟女儿说清楚,却被旁边的苏明友出言打断:“你瞎胡咧啥?小心被人抓走改造!”
“我又没出去说。”张桂芳不高兴道。
“爹,你让娘说嘛,我保证不上外面乱说。”苏清薇见其中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顿时来了兴趣。
张桂芳便小声的将秦长风家里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做了总结,秦长风命硬,克人,不能嫁。
“所以这就是他到现在都没有结婚的原因?”在这个时代,秦长风已经算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想到这,苏清薇忍不住扶额。
秦长风身世这么可怜,难道大家不应该同情他吗?
“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张桂芳看女儿反应这么大,有些心虚道,“再说了,长风那孩子除了个子高点儿,长相也不怎么样,要不然好歹也能娶上一个。”
闻言,苏清薇瞳孔微震,忍不住道:“娘,你说啥?秦长风长得不好看?”
“难道他长得好看吗?”张桂芳也被她的态度弄得有些怀疑自己。
“当然不好看了!”苏云起抢着说道,“哪个男人会跟他一样白啊?我看他比咱村的小姑娘都白,吃的也不壮实,看着跟个娘们儿似的。”
说完后,他指了指自己的脸:“你看看我,这才叫好看。”
苏清薇看了看他黝黑的面庞,浓密的眉毛和铜铃般的大眼,好吧,这的确是现在时兴的长相。
可她的灵魂可是来自21世纪,相比于这种壮实的男性美,她还是更欣赏秦长风那种画一样的长相。
而且据她两次被秦长风背到背上的经验来看,那人只是看上去瘦,可身上的肌肉却绝对不会少。
“怎么样,你哥是不是比秦长风好看多了?”苏云起见妹妹不吭声,以为她是被自己说服了,便开口问道。
苏清薇呵呵一笑,什么话都没说,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去洗脸刷牙。
苏云起见她不搭理自己,只能讪讪地摸了摸后脑勺。
“当家的,小薇不会真看上长风那小子了吧?”张桂芳忧心道, 她可不想让女儿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听到这,苏明友瞪了她一眼:“这话可不能瞎说,小薇还没跟秦三川退婚,她能看上谁?”
闻言,张桂芳连忙捂嘴道:“对对对,是我说错话了。”
苏明友这才起身往卧室走,眉宇间的沟壑却始终不平,女儿跟秦家的婚事已成了他的一件心事,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解决掉。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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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苏清薇再次被鸡鸣声吵醒,她扭头看了眼跟自己同屋的两只肥羊,忍不住苦笑一声,看来自己是甭想穿回去了。
她拍了拍脸庞,既然回不去,就要把在这里的日子过好,跟秦三川的婚事是时候想办法解决了。
她小心地挪动受伤的脚下了床,打算今天到村里走走,多在邻居面前刷点儿好印象,以后要是跟秦三川掰扯起来,舆论战上绝不能输。
“小薇,你干啥去?”张桂芳看她一瘸一拐地往外走,便问了一句。
“我出去转转。”苏清薇老实回答。
“出去转啥转啊,你这两次摔得还轻吗?”张桂芳一脸不赞同。
“我这次一定慢慢地走,你放心吧。”苏清薇说完,不待张桂芳阻拦便出了家门,后者只能叹口气,随她去了。
出门后,苏清薇直接从村头逛到村尾,不管见了谁都笑呵呵地打招呼,就连邻居家的大黑狗都被她Rua了一把,成功地刷了一圈好感。
就在她自得时,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出现在了她面前。
苏清薇看了一眼身前这位穿着蓝色土布褂子,扎着两条时兴辫子的姑娘,很快就将她跟记忆中的一个人名对上了号。
来人正是孙思思,书里抢了原主老公的那位。
不得不说,孙思思的长相虽不如苏清薇明艳大方,却独有一股柔弱可怜的气质,尤其是右眼下一颗小小泪痣,更是锦上添花。
要不是她知道书中孙思思做了什么下作事,这副长相还真让自己讨厌不起来。
“清薇,你脚怎么了?”孙思思问道,声音跟她的长相一样娇弱。
“我不小心崴到脚了,你呢,准备去哪儿?”苏清薇问道。
“我去菜园里摘菜。”孙思思抿嘴一笑。
“哦,那你快去吧。”苏清薇一边说着一边扬手理了理额边的碎发,手腕上的银质手镯分外耀眼,衬的她手腕更加纤细雪白。
孙思思看到镯子,目光闪了闪,状似无意般问道:“清薇,你这镯子还挺好看的,在哪买的啊?”
“你说这个啊?”苏清薇把手伸到孙思思面前,“这镯子是三川哥在城里百货大楼给我买的,除了商品票,还花了两张大团结呢。”
“要不是三川哥非要买,我还真不舍得。”
闻言,孙思思面色僵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一脸艳羡道:“三川哥对你真好,清薇,你真有福气。”
“是吧,我娘也说我有福气,三川不光长得好看,还有正式工作,他还说等我们结婚之后就在城里住,到时候我就算是城里人了。”苏清薇絮絮说着,全当看不见孙思思越来越僵的脸色。
“思思,你长得这么漂亮,以后肯定能找到比三川哥更好的对象,你说是吧?”
“你胡说什么呢?”孙思思没想到她忽然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顿时羞红了脸,“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菜园了。”
“嗯,去吧去吧。”苏清薇笑道。
送走孙思思后,苏清薇脸上的笑也收了起来,她摸了摸手腕上的镯子,这东西的确是秦三川给原主买的,她还没有摘下来,没想到今天刚好派上了用场。
不知道孙思思听完这些话,心里是什么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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