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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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沈智饶乔暮雪 更新:2024-05-08 2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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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大智吃完了满满的一碗面,身体感觉暖和了不少,他从兜里拿出一张十块的现金,一言不发地放在桌上,然后用感激眼神来回地看着两个工作人员。
那两个工作人员同时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深深地看着大智,一时之间,他们不知道该对大智说什么了。
“伯伯,叔叔,你们是觉得不够吗?”大智看到他们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看。
“小伙子,这钱你收起来,这一碗面不值什么钱,我看你好像是第一次出远门,我们有缘相见,这碗面就当是“一面之缘”吧!不要你的钱,收回去,啊!”
虽然大智不是很清楚什么叫一面之缘,但是他却看到了这个伯伯的慈祥,让他的心里更加暖和起来。
“我是去城里寻找我的妈妈,还有弟弟和妹妹,哦,还有一个同学,听说他们都在城里,我,我就是想去见见他们。”大智说完,脸上露出一个稍微有点黯然的神色。
“哦?你妈妈和弟弟什么时候去的城里啊?怎么你要大年初二出门呢?”那个稍微年轻的工作人员问道。
“他们,他们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就去城里了,我妈说会回来接我一起去城里的,可是,可是......”可是什么他没有说下去了。
但是这两人从他的眼神中已经猜到了怎么回事了。
年长的工作人员叹了一声,说道:“小伙子,你这样傻愣傻愣地去城里,你有你妈妈的地址和电话吗?”
“地址?电话?”大智一脸懵然。
“唉!你这样去到城里怎么找你的妈妈呢?”
“我,我有他们的照片。”
“哦!那你就拿着照片这样去找吗?你知道城里有多大吗?”
大智想了一下,说道:“我听我们村的人说起过,城里很漂亮,有很多车,很多高楼大厦,也很大,一天都走不完,但是不怕,我一天走不完,那我就走两天,三天,会找到我妈妈和弟弟妹妹的。”
他一脸的自信,让这两个工作人员实在不忍心开口去打击他。
“敬国,你宿舍里不是有一双不穿的鞋吗?”年长的工作人员对身边的那个叫敬国的人问道。
敬国“嗯”了一声,然后看了一眼大智的脚,立马会过意来。
“哦,我立马到宿舍去拿下来。”说完,转身离开了售票处。
“来,小伙子,跟你说几句话!”
“伯伯你说,我听着呢!”大智瞪着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这个年长的伯伯。
“你要记住,外面的世界,有很多好人,但是也有很多的坏人,你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坏人不可怕,只要你不畏惧他们,他们就会怕你的,好人有困难了,能帮就帮,不能帮,也不要去害别人,知道吗?”
大智不能完全明白他说的话,只知道这个世界有好人和坏人。
他用力地点着头,表示自己清楚了。
“那你知道怎么分辨好人和坏人吗?”
他又摇头了,这问题对他来说太难了,别说他的思维,就算是正常人,也很难在一时间辨认出好人或者坏人来。
“看眼睛,记住了,坏人做过坏事,只要用眼睛瞪着他看,他的眼睛如果出现害怕,就是个坏人,懂吗?”年长的工作人员有点苦口婆心地对他教导说道。
“不知道,但我知道伯伯和叔叔是好人,你们给我吃面,又不要我的钱,还教我认坏人。”
大智的话显得很幼稚,但是却很淳朴和直接,没有一丝的做作。
这个年长的工作人员听在耳朵里,忍不住暗中叹了一口气,心里忖道:这个世界这么险恶,这孩子出去以后,能够生存下去吗?
“我刚才跟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大智点头,说道:“记住了,伯伯。”
“记住了?那你重新说一遍给我听一下。”
原本以为大智是张开随便应付他的,没有想到,大智竟然真的将他刚才说的话一字不漏地照说了出来,而且比他自己说话的时候,还要流畅。
这真是个怪人,看似懵懵懂懂的,却没有想到有如此好的记忆力,这不得不让他感到惊奇了。
那个年轻一点的工作人员从他的宿舍里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堆棕黄色皮革的鞋,他走进来以后,将鞋放到地上,然后从自己的衣兜里拿出一堆袜子,递给大智,对他说道:“那块布抹抹你的脚,穿上袜子,换上这对鞋吧!”
大智抬头看看他们两人的眼神,然后又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那双鞋,严格来说,这已经不是一对鞋了,跟草鞋的区别,就是材质不同罢了。
他迅速蹲下身子,将自己的那双“鞋子”脱了下来,然后赤着脚,拿起那双鞋跑了出去,找到一个垃圾堆给扔了。
跟着跑了回来,他从自己的那个布包里找出了一件衣服,就要往脚上擦去,那个年长的工作人员喝问道:“你干嘛呀?”
“我,我擦脚。”他抬头怯怯地看着他们两人。
“这是衣服,怎么拿来擦脚呢?你真是个傻子,来,这个给你擦。”他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块破布,扔给大智。
大智一看,咧嘴一笑,迅速又将自己的衣服塞进自己的包里,然后拿起那块破布,仔细认真地擦拭着自己脏兮兮的大脚板。
那个年轻的工作人员看到他的样子,摇了摇头,转身找来一个脸盆,然后从开水瓶里面倒出热水在脸盆里,放到大智面前的地上。
大智一看,这回他知道怎么回事了,将手里的破布往脸盆里一热,蘸上里面的热水,然后提起来一拧,用力往脚上擦拭着,脚底传来的阵阵温暖,突然让大智觉得全身都暖和起来了。
他擦拭着脚的时候,看到脚底慢慢变白,脚上的污垢被抹去,心里感觉喜滋滋的。
擦干净一对脚之后,他小心翼翼地穿上那对黑色的袜子,一对脚顿时觉得温暖了起来,他笑了起来,跟着又小心翼翼地穿上那双棕黄色皮革的鞋,系好鞋带,站了起来,高兴地连跳了好几下。
那两个工作人员看到他那个高兴的劲头,也笑了起来。
大智突然停下了他雀跃的动作,一脸感激地看着他们两人,动情地说道:“谢谢伯伯和叔叔,我会记得你们的,你们是好人。”
他的言语不加任何的修饰与矫情,质朴而直接,让他们两人感觉到他的那份真诚。
两人心里很感慨,同时也带着几分的叹息,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世界对于面前这个叫大智的小伙子来说,显得太残酷了,他即将要登上的那列火车,除了踏上寻找亲人的路途,也正式踏上他坎坷艰难的人生之路了。
未来他要面对人生中多少困苦,他能否承受得了那些艰难,这只有看他的命运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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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是半年多前,在火车站和两个好心的伯伯和叔叔告别,踏上他的人生征途。
现在,还是火车站,他又要再—次挥别和自己生活了半年的三人。
他们都怀揣着离别的愁绪,来到了火车站的候车大厅。
秦浩明跟陈志刚两人,看着和他们—起卖唱了半年多的大智,心里的那份感觉,就好像是送自己的亲兄弟要去远方—样,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他们朝夕相处,—起追赶公交,—起冒着风雨穿梭在这个城市,—起放声高歌为别人唱出动人的歌谣......
想到大智忠厚老实,憨态可掬的样子,他们从内心深处就放心不下这个萍水相逢的同龄人,可是,他们也知道,自己不能开口阻拦他去寻找自己的母亲,因为他们三人能够相识,也是因为先有了大智出来寻找亲人,后来才有了他们相遇相识的。
除了叮嘱,还是叮嘱。
尚敬飞显得很平静,也许是他这个年纪的人,已经见惯了各种离愁别绪了吧?!也许,他内心中的难舍,并不比他们三个年轻人要轻,只是他习惯了将这种情绪隐藏起来了。
大智看着这个有些苍老的大伯,他的眼眶已经湿润了。
“不许哭!”尚敬飞对他喝道。
他吓了—跳,硬是将眼泪忍了回去。
“以后无论你遇到了什么苦难或者难过的事情,先想—下你是个男子汉,—个男子汉是不会随便流眼泪的,知不知道?”他的声音很严厉。
这种严厉,带着严父般的慈爱。
“我知道了,大伯,以后,我都不哭了。”大智不知道,这—句话,让他在未来的日子里承担了多少的委屈、压力、心酸和无处宣泄的情绪。
“好,孩子,我相信你,记住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的肩膀不但可以挑起—座大山,也能背扛起—片天地,记住大伯的话,上车去吧!”
验票进站的广播,已经叫第二遍了。
大智转身,朝着验票口走了过去,—边走,—边回头看着他们。
三人站在原地,同时举起手,朝他挥动着。
大智也举起手对他们大幅度地挥动着,眼里满是依依不舍之情。
这—别,也许就是—辈子了。
这—次,大智心里也有很深的感触了,比起当时和乔暮雪的分别,感触要深多了。
因为,这半年来,他懂得了很多以前还不懂的事情。
他坐上了前往Z省的列车。
上车之前,尚敬飞就跟他说了,他需要坐20多个小时的火车,让他带点吃的上车,这—点,他深有体会,上次下车后,人生地不熟,都不知道怎么找吃的东西,这—次,他在上车之前,就买了好几个方便面,还有饼干、面包、火腿什么的,足足花了他三十多块钱。
吃的有了,他能够安心坐车了,找了—会,才找到自己的座位。
为了省钱,他让陈志刚给自己的买的火车票是硬座的,坐下来之后,看到坐在自己旁边的是个六七十的大爷,满脸的皱纹和花白的发须,似乎都在告诉别人,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坐在自己对面的是两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个长发披肩,穿着白色T恤搭配着—条牛仔吊带裙,显得打扮很时髦;另—个绑着马尾,—脸青涩,穿着简单的衣裳,带着几分怯意的表情看着周边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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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伙唱完了三首歌,换到了第四首。
前奏的音乐声响起,小伙很快又开始哼唱了起来。
大智一听这曲子,嘿!自己会唱的,便开心地也跟着哼唱了起来,越唱越是起劲,越唱陶醉,最后,那弹琴的小伙唱的竟然没有他大声了。
两个弹琴的年轻人听到大智唱歌的声音,那个唱歌的小伙索性停下自己的哼唱,和同伴对望了一眼,两人点了一下头,更加认真和卖力为大智弹奏起了曲子。
不得不说,大智的歌喉要比刚才那个小伙的好听多了,慢慢地将路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那两个年轻人抱着自己的乐器,一边弹,一边向大智走近。
那些行人听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讨者竟然唱歌这么好听,纷纷停下了脚步,然后将他们三人围成了一个圈。
大智只顾自己投入地歌唱,伴随着弹奏出来的曲子,放开嗓子大声歌唱着。
那两个弹琴的人听到大智那清澈而动听的歌声时,眼里都露出一个惊讶的目光看着大智,也许他们是惊讶大智这动听的歌声,想不到一个叫花子,都能够唱歌唱得这么好听,这真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一曲唱罢,琴声暂停,周边围着的人群发出了大声的喝彩,一阵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两个年轻小伙听到围观人群的喝彩和掌声,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其中一个蹲下身来,对着大智说道:“兄弟,你唱歌这么好听,要不我们在唱一首好不好?”
这是除了乔暮雪以外,第二个人对他说,他唱歌好听的,大智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对这个年轻人说道:“好,但是,但是我只会唱几首歌。”
他怯怯地看着这个年轻人,有点难为情起来。
“没事,你告诉我,你会唱什么歌,看看我们会不会弹奏。”
“我,我还会唱,会唱那个叫什么来着!”大智的头微微扬起,像是在回忆歌名。
“要不你唱两句,看看我们听过没有?!”
“嗯!开始是这样的: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寂寞......”
“哦!我知道了,朋友别哭,是吗?”
“我,我不知道哦!”
这个小伙子现在才一愣,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叫花子,才发觉他和一般人,好像是有那么一点不同的,那表情憨憨的,少了一点机灵和聪慧。
但是现在不是计较这些事情的时候,趁着现在人群的响应比较热烈,他们必须紧跟着让大智接着唱第二首歌。
“就是这首歌了,我们来弹奏,你来唱歌,好不好?”小伙子顾不得大智身上发出来的一阵难闻的味道,靠近他的耳边对他说道。
大智点头,开心地笑了一下,说道:“好,你们弹,我喜欢听你们弹琴。”
那小伙子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两下,然后站起来跟自己的同伴附耳低声说了几句。
说完,两人对着点了一下头,然后同时开始弹奏了起来。
等到前奏弹得差不多的时候,刚才那个跟大智说话的年轻小伙对着大智点了一下头,示意他可以开始随曲而唱响了。
大智这时挺聪明的,看到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点头示意,便知道自己该开始唱歌了。
“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
还真别说,这大智对于唱歌还真是有天赋的,而且声线也特别地清澈与高亢,唱出来的歌声富有穿透力和感染力,曲子一响,他便完全投入到歌曲中去了,完全地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界。
他闭着眼睛,吐字清楚,歌声和琴声的配合相当地完美,就好像他们之前特意训练过一般,整首歌在琴声的带动之下,大智毫无压力和阻滞地演唱完。
等到琴声一停,周围的掌声再次热烈地响了起来,人群中不断发出叫好声,让他们继续来一首。
不少知道他们是出来唱歌谋生的,开始掏出钱,给他们打赏,一块两块五块......
在大家的鼓励和喝彩声之中,那两个年轻人又跟大智商量了一下,让他继续唱一首。
本身就喜欢唱歌的大智,当然没有问题了。
那个年轻人一连问了大智六七首歌曲,才问出来一首他会唱的歌,自己两人也会弹的。
于是,他们又给所有人演绎了一首歌曲。
琴声依旧动听,歌声依旧悠扬而富有穿透力,让听众们都听得如痴如醉的。
一曲唱罢,他们再次收获了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当然,还有不少给他们打赏的现金。
三个人都露出了高兴的笑容,两个年轻人高兴的是有那么多人给他们打赏,大智高兴的是自己唱歌竟然有这么多人鼓掌和喝彩,在他心里,这个比打赏更加令他开心。
他们没有想到,唱完这首歌之后,围观的听众竟然还不愿意散去,希望他们能够继续演绎一两首歌曲。
两个弹琴的小伙子倒没有什么所谓,就是大智,他们不知道这个年纪相仿的叫花子还会唱些什么歌曲。
在众人的一再要求之下,刚才那个小伙子再次蹲下身来向大智了解一下,他还会唱什么歌曲。
最后,在两人一问一答之后,终于找到了一首大智会唱,他们会弹的歌曲了,于是,他们三人再一次合作演绎了一首歌曲。
大智在唱歌的时候,脑海里想起了乔暮雪,那个美丽动人的同学和朋友,想起了她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对自己露出过的所有开心的笑容,也想起了她在和自己告别时纷飞在风中的泪水......
幸好,他知道自己在歌唱着,面前有好多好多人在看着自己,否则,他可能又忍不住会伤感起来。
唱完这一曲,也许大家也知道这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已经发挥到极致了,大家打赏了一点零钱之后,便开始慢慢散了开去。
那两个年轻小伙子看到地上那一堆散落的零钱,眼里流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他们真的没有想到,这个乞讨的叫花子唱歌竟然这么好听,能够吸引这么多的人为他们驻足和打赏,这真是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待到众人散去,那两个年轻小伙放下乐器,蹲了下来,一边拾起一边数着地上散落的现金。
大智看到那些人群散去,心里变得有点失落了起来,唱歌能够给他带来快乐,也能够让他感到心里收获到一点自信和满足,看到那么多人对着他鼓掌喝彩,心底深处的那点虚荣,被瞬间点燃了。
只有歌唱,他才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真实,就像以前乔暮雪对他说的那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样才能真正的开心。
可是大智不知道,这个世界要想做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远比他过去所面临的一切艰苦,都还要苦难许多,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真正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面对生存的压力,让大多数人放弃了自己心中追求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度的奢侈。
两个小伙子点了一下所有的现金,没有想到,大智的几首歌唱下来,竟然有两百多块钱的打赏,这样的收入,确实是他们始料未及和喜出望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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