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叫“桐西”的教师职工宿舍里,我的爸爸和她的爸爸都是老师。
相同的出身,相仿的年龄,让我们一开始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曾叔叔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我爸说:“看这对小姐妹花,要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该有多好啊,说不定以后我们还能成为亲家呢。”
“谁说不是呢!”
我爸笑着,随口附和。
听了这话,我直撇嘴。
原因无它,只因为小时候的曾娆娆虽然漂亮,但她脑袋受过伤,反应有点迟钝。
有时候嘴角还会流口水,同一个职工宿舍的小伙伴们都不爱和她玩,背后偷偷的骂她小傻子。
为此,她偷偷哭了很多次,还红着眼睛挂着鼻涕泡,可怜兮兮的问我:“晶晶,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傻啊?”
看着她鼻子上挂着的两串鼻涕泡,我嫌弃的别过头,颇有些违心的回答:“没有,你有时候挺聪明的,一点都不傻。”
曾娆娆便笑了,笑得很开心,那鼻涕泡都跟着大了两圈。
余光瞥见那挂着两串鼻涕泡的笑脸,我其实挺糟心的。
怎么说呢?
我觉得欺骗一个傻子不太好。
不过后来,我还是把骂她小傻子的小淘气们挨个教训了一遍。
当然,一开始是说服教育,说服不了的便拳头教育了,那些小崽子们一开始还不服,被我几拳头撂倒后,都哭着告家长去了。
看着曾娆娆崇拜的目光,我心里还蛮得意的。
哈,我小时候长的特别壮实,又比同龄孩子高一截。
比力气,不管男孩女孩都比不过我,我爸妈都认为我会长成一个高大壮的女汉子,可没想到青春期一过,我越来越瘦,也越来越好看了。
古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果然是一句至理名言……呃,至少在我身上是!
言归正传,那些小淘气们被我打了一顿后,不但没有记恨我,反倒像曾娆娆一样崇拜起我来,而我也因此一战成名,成了我们教职工宿舍里的孩子王。
我不得不承认,在教职工宿舍住的那几年,是我人生的高光时刻,人称“晶姐”!
没有人再欺负曾娆娆了,她也越来越依赖我,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傻劲也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