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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我在女尊世界被哄抢畅销书籍》精彩片段
很快。
李月摊开合同,一式两份,整齐的摆在程素面前。
程素拿到合同,细细浏览一遍后,便翻到签名的页面……
通过心声,程素知道李月没欺骗他,合同也应该不会出现漏洞。
而且所谓卖身合同,根本不存在法律效益,不为现行的法律所承认。
换句话说,这份合同的本身就是一个漏洞。
束缚签约方执行合同条款的,不过是两者口头约定罢了。
两世为人,给程素带来的不仅有知识的累加,还有阅历的沉淀……
换到任何同龄人身上,说不准就信了这份合同。即便程素心知肚明,但仍旧面带忐忑,拿着合同之时,手臂微微颤抖。
“小素,你不要太担心,往后和冰岚接触,她如果欺负你,你就微讯告诉我,阿姨帮你训她……”
李月说话声十分温柔,通过短短时间的接触,她有些可怜这个命途多舛的小男人。
从小丧父。
母亲酗酒,嗜赌如命。
早早的败光家产,搬到如此破落的小房子。
但程素却出淤泥而不染,从小努力上进,考入林城财经学院这一所重点大学。
读书时勤工俭学,生生的支撑起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李月平时雷厉风行,言语也简单明了。
但面对程素,李月却说了很多句话,因为她下意识想消除程素的顾虑。
程素准备签名,突然看到文件袋夹着一根钢笔。
李家果然财大气粗,连签名的钢笔都是奢侈品,笔身和笔盖由纯金打造,镶嵌着几十颗晶莹的碎钻,顶端更是有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红宝石在熠熠生辉。
笔身刻着“VT”两个英文字母logo。
程素通过记忆,知道“VT”这个品牌相当于前世的百达翡丽,传承百年,主营手表业务。
但同样擅长制作高档钢笔,每支笔要价起码百万,非巨富家庭根本买不起。
钢笔入手沉甸甸的,握着很有质感。
在签名的时候,程素的手停顿在半空中。
他感觉自己能写出两种风格的字迹,但稍加一想,决定用原主的字迹,来签下自己的姓名。
签完名,程素将文件合上,重新递给李月。
李月接过文件,看了两眼,随意放到包包里,却没接过钢笔……
“小素,你喜欢这支钢笔吗?”
李月笑着问出声,打算送个见面礼给程素。
她刚刚一直在观察程素,发现他眼神晶亮的盯着钢笔。
‘男孩子果然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便是这程素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也同样无法逃过这个定律。’李月内心暗暗想到。
刚才程素不断的打量钢笔,目光中带着惊艳之色,李月便猜测,他很可能喜欢这支金色的钢笔。
“我……”
程素脸色微微胀红,最后声如蚊蚋的点头。
“喜欢……”
他当然喜欢,值钱的东西谁不爱呢?
不过李月却明显误会,并没有往钢笔的价值方面去想,只是单纯认为程素喜欢漂亮的东西。
李月抿嘴一笑,将钢笔推到程素手中。
“既然小素你喜欢,那么这只钢笔,就当做阿姨送给你的见面礼……”
看着到手中的钢笔,程素却没选择接。
“不……阿姨,这……这支笔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程素“慌张”的推辞,无意中,竟触碰到李月的手。
一股滑滑的触感传来,令程素心神一荡。
但是从心声中得知,李月的反应比他更大,借着赠予钢笔的名义,一直握住他的手心。
程素虽然遮住大半张脸,但从他眉眼的轮廓来看,绝对不可能是个丑八怪。
而且这里没有经历“乔奶奶”事件,许多新进的水友,相当吃他这一套。
突然之间。
系统毫无征兆的跳出来,在脑海里发出一道声音。
“叮,检测到天命女主:李月,请宿主选择一种自尽方式——”
“一、割腕。”
“二、安眠药。”
“三、上吊。”
“注:宿主每次自尽获救,都会根据自杀的评价,延长一定时间的寿命,请宿主认真对待任务过程。”
听到系统的声音后。
程素不禁停下脚步,双眼微微失神。
但很快恢复正常,他没有第一时间选择,而是若无其事的跑完一圈。
直播间人数仅有几十个,弹幕少的可怜,好几分钟才会蹦出一条。
程素没有回复水友,双臂支撑着大腿,在急促的呼吸。
跑步的时候他感觉肌肉一直颤抖,心脏几欲骤停,不断向他发出死亡警告。
这体质差到不忍直视,堪比男版的林黛玉,他毫不怀疑,无论选择哪种自尽方式,他都会比正常人更快一步嗝屁!
就算前身没喝那瓶敌敌畏,估摸着他离死亡也不会太远。
此时系统选项还挂着,程素一阵权衡后,渐渐打定主意。
“我选择第二个选项:安眠药。”
程素在三个选项中来回思考,最终选择安眠药。
因为安眠药自杀的话,虽然同样令人痛苦,但比较其他两个选项,过程会相对温柔一些。
割腕和上吊,光看看便感觉手疼和脖子疼。
虽然系统说过自尽过程会屏蔽痛觉,但程素也不愿轻易尝试。
接受任务之后,系统面板迅速消失,脑海里再度陷入静寂。
它没有告诉失败惩罚,也没有动不动威胁抹杀宿主。
但程素知道如果自己任务失败,就得不到寿命的回馈。
假如完成,他可以获得十年寿命。
那么没有完成的话,从某种角度来讲,他相当于亏掉这十年。
所以他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我记得,江秀秀曾经提到过李月,她执掌天海第一豪门李家,身价超越千亿,堪比前世的‘大小马’,据传目前处于离异状态。”
“她的女儿叫做李冰岚,是天海公认的钻石王老五,金融系少男们的仰慕对象、梦中情人。”
程素脑海里不自觉的,浮起李月的相关信息。
但她为人过于低调,程素对她了解并不深入,仅仅从江秀秀的心声里略知一二。
反倒是李月的女儿——李冰岚,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
他金融一班的全部男生,几乎都是李冰岚的粉丝。
更有甚者,扬言这辈子非李冰岚不嫁,守宫砂只为她一人所留。
“李冰岚现年二十五岁,那么生下她的李月,怎么说都要四十来岁吧?不过相较于‘两百’的平均寿命,四十来岁的话,甚至只能算作少妇。”程素内心嘀咕道。
李月能被列为天命女主,也让程素大感好奇。
只不过要接近李月,恐怕过程不会容易。
她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异多年,对爱情会相当的敏感。
像她这种成熟风格的女人,况且身居高位,手握数十万人的命运,不像江秀秀那般单纯好哄。
倘若拿对付江秀秀一套去攻略李月,他很可能一败涂地。
“以李月的身份和地位,只要她勾一勾手,有的是大把男人愿意倒贴。然而她离异几十年,却没听过半点绯闻,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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