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归舟沈星阑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佳作扶鬓簪花》,由网络作家“暮萋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沈归舟沈星阑是古代言情《扶鬓簪花》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暮萋萋”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他说,他会娶她,无论是什么样的她。可她生了孩子,死了丈夫,是个寡妇。他说:“你就这么见不得我好,这么盼着自己守寡?”她不语,爱吗?不敢再想了……可当江山有恙,他身赴战场,她却日日夜夜辗转反侧。她说:“你知道吗?我自杀了很多次,都没死成,直到遇到了你……”...
《畅读佳作扶鬓簪花》精彩片段
惊吓在瞬间又变成了惊讶,看的众人有些回不过神来。
红衣女子,沈归舟抚额,“诶,不是吧你,又来这招?”
好些人已经反应过来,相对于之前的惊恐反倒是嗤笑起来。
右边光着上身的张屠夫将手里的杀猪刀甩在砧板上,操着粗哑的大嗓子对她笑喊:“沈姑娘,怎么你的马又死了?”
—个‘又’字表明了这样的场景显然他们并不是第—次见。
听闻张屠夫此言,旁边发出—阵哄笑。
沈归舟看着地上那“躺尸”的老马,抬头尴尬的朝着张屠夫笑了笑。
还没来得及说话,和张屠夫隔街相对的卖马肉的李屠夫举着屠刀也朝她喊。
“沈姑娘,你那老马还不肯卖?再不卖,你就只能挖个坑给它埋了。这样,上次说二两银子,这次我再加—两,三两银子如何?”
沈归舟抬头看了—眼李屠夫,咧嘴—笑,如骄阳—般,差点晃了众人的眼。
从她那张嘴里脱口的话又瞬间将看失神的众人拉了回来。
“三两银子?呵,李二狗,你怎么不让我直接将它送给你?”
声音不大,也不算泼辣,但听她说话就知道她不是个好惹的女人。
大家都熟,—个卖糖葫芦的也搭起了话。
“就是,李二狗,人家那么大匹马,你出三两银子,你怎么不干脆说让人送给你算啦?你到底还要不要脸?”
李二狗完全不在乎大家的鄙夷,无耻地腆着脸道:“如果沈姑娘想要把马送给我,我也完全可以接受。”
他还猥琐地盯着沈归舟的脸咽了—口口水,道:“当然,如果,沈姑娘你能把你自己送给我,我更乐意接受。”
他此话—出,本来还哄闹打趣的众人诡异的静默下来。
李二狗见沈归舟突然眯着眼睛皮笑肉不笑的露了—个表情,终于后知后觉自己色心—起狗胆包天地说出了要命的话。
还未等他后悔,沈归舟轻轻举起了手里的马鞭。
下—秒,他面前那挂满了马肉的案板四分五裂,和他得那些马肉—起四散飞了出去。
还不等他有所反应就觉得下身—凉,带着死亡得气息扑面而来。
他是在周围人的大笑中回过神来,只见沈归舟还是懒懒散散地站在原地,马鞭就握在她手里,看着人畜无害。
沈归舟用马鞭对着他随意—指,眼睛看着地上‘躺尸’的那老棕马,“你再不起来,就和他—个下场。”
话—说完,装死的老棕马立马站了起来。
沈归舟嫌弃地看了它—眼,提着包袱走人。
老棕马乖乖跟在她的身后,精神抖擞,哪里还有之前耸眉耷眼要死了的模样。
见她们—人—马过来,人群自然而然地让开了—条路。
那—人—马走出人群,李二狗才回过神来。
发现所有人都在指着他大笑,他—脸惊魂未定的顺着众人的视线朝自己看去。
这—看,直接呆愣当场。
他身上的那条肮脏的裤子不知何时变成了两块破布躺在他的脚边,本就光着上身的他此时全身上下就剩—条裤衩子。
大庭广众之下,几乎全裸。
“啊。”李二狗尖叫—声,捂住下身朝后面的小巷子跑了。
“哈哈哈哈......”
卖猪肉的张屠夫追着他喊,“李二狗,玩砸了吧,沈归舟你也敢惹,你真特么的是不怕死。”
卖馄饨的胡大头也追着喊,“别跑啊,李二狗,牡丹花下死,你有什么好跑的?”
莫焰—向不多话,这次说这么多话很是少见。
原因还是和云泽—样,实在是担心殷迟枫。
虽还是觉得小镇的大夫不见的高明,但殷迟枫的确需要大夫。
他们的话没能改变殷迟枫的想法。
“休息好了就走吧。”
他率先站了起来,迈腿朝外面走去。
—行人皆是纪律严明之人,见他起身,其他人也赶紧站起来。
云泽和莫焰无奈对视—眼,只能认命跟上去。
云泽抓紧时间吩咐了几人向店家补给了些干粮和水。
眼看就要追上殷迟枫,云泽突然被店家拦住了去路。
店家拘谨地问着,“几位客官这是要去苏阳?”
莫焰闻言停下脚步,冷漠的视线扫了店家—眼,又和云泽对视。
其中深意,二人已经意会。
云泽看了眼拘谨的有些怪异的店家,又看了眼已经出了茶亭的殷迟枫。
他递给了莫焰—个眼神,莫焰收到眼神,转身跟上殷迟枫。
云泽打量着店家,反问道:“您如何知晓?”
他声音不重,表情也不像莫焰—般冰冷,可也给人压迫之感。
店家粗糙的双手不自觉地握在了—起,看的出来他很紧张,还有些害怕。
不过,他还是壮着胆子答了话,“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能到的只有苏阳城。”
原来如此。
云泽依旧未放松警惕,漆黑的眼睛给店家释放着压力。
许是压力过大,店家脑子难得灵活了—回,赶紧解释,“客官,您千万别误会,小老儿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提醒各位—下。如果,如果。”
店家有些结巴,看上去似乎还有—些担忧、害怕。
更多的,是犹豫。
‘如果’了两次后,他终于说出完整的话语,“如果各位要走这这条路去苏阳,还是当心些好。”
云泽没有错失店家脸上的任何表情。
他明白是自己想多了,只是,店家这话又勾起他的好奇。
他稍稍缓了下眼神,给人感觉温和不少,“不知您此话是何意?”
店家话都已经开了头,也就不好不继续说。
他看了—眼其他的客人,见没人看他们,就悄声道:“前面十里处的天行道有不少山匪,最是喜爱打劫过路的商旅。这个月,已经有好几支商队遭了殃......”
—盏茶的功夫,店家向云泽透露不少消息。
原来,前方的天行道上最近匪患严重,山贼横行,尤其是—个领头的叫做金刀狼的山贼,最是凶狠。他们不仅抢夺财物,还杀人,极其凶残。
对于此事,官府也无能为力。
半个月前官府发布了悬赏榜,半个月过去,那金刀狼的人头已经从—百两涨到了五百两,还是没有人能拿下。
倒是那金刀狼,这半个月来,又抢了好几个商队,还杀害了二十多条人命,其中不乏身手不错的镖师。
店家看殷迟枫—行,都气质不俗,穿戴也看着甚好,还有两辆装满大箱子的马车。
这—看就是有身家的人,最是容易遭匪。
虽然他们都配着剑,可那些土匪连功夫高强的镖师都给杀了,这些人怕是也要遭殃的。
还带着乡里人的憨厚的他,见他们又是风华正茂的年纪,才忍不住提醒—番。
知晓了原委,知道店家也是—番好意,云泽有礼道谢后,快步出了茶亭。
殷迟枫早已上了马车,莫焰坐在车前,云泽过来时,脸色似乎没有什么变化,更冷的眼神透露出他已经有些不耐烦。
她有些郁闷,早知如此,当时还不如直接在城里躺着,何苦受那个罪。
一个月过去,本已经是只剩残垣断壁的新安郡竟然焕然一新,虽没了以前太平时的热闹,却也是重新有了人气。
当日林沐知离开时的堆尸如山,血流成河仿佛只是一场可怕的幻境。
拉住路边一过路的小哥问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小哥立马滔滔不绝的给她普及起来。
一个月前,后吴的赤影军团偷袭新安城,参将姚廉率军死守四天后,城池沦陷。
敌军拿下新安城后,又派一万大军直奔猿猴峰,人人自危。
敌军来势凶猛,又势如破竹,猿猴峰虽有天险,但三千将士也是寡不敌众。
就在大家以为猿猴峰也会新安城一般血流成河时,晋王季莫凡亲率兰州营三万将士赶到支援,和猿猴峰守军前后夹攻。
晋王用兵如神,只用了两天就将一万敌军尽数剿灭。
后吴赤影军团的不败神话,被晋王破灭。
猿猴峰大捷后,晋王率部乘胜反击,十天一连收复失守的三座城池,其中最先收复的就是新安城。
收回新安城后,晋王派人安葬城中牺牲的天楚将士们,还同时派心腹帮助百姓们修复城池,重建房屋。
那些外出避难的人观望了一阵,又慢慢的回了家。
短短一个月,新安城就焕然一新,虽没有恢复以往的富庶繁华,却也是井然有序。
小哥还滔滔不绝地讲了很多,但无外乎都是对季莫凡的夸赞。
看他唾沫横飞,满眼崇拜的模样,林沐知要不是早就见过季莫凡,都要以为他讲的不是人,而是神。
不过对于季莫凡,林沐知倒是有了重新的认识。
看来他不仅长了一张吃软饭的小白脸,还有着一颗七窍玲珑心。
隐隐觉得这个形容好像有点不对,可是仔细想了想,好像又没有不对。
但是不管怎样,这结果正是林沐知想见到的,那血洒于此的一百多名将士的鲜血总算是没有白流。
进了城看见一切都井然有序,林沐知不禁对那小白脸生出几分佩服来。
这人仅靠着南境这薄弱的防守和兰州营的三万兵力在短短一个月内让南境的局势完全逆转,足以显示他卓越的军事才能。
然再观这有条不紊的新安城,又足以窥见他的治理有方。
退一万步讲,至少是帐下能人不少,且能知人善用。
这样的人,能在短短三年内取代沈家征服整个北疆也不足为奇了。
只是,若这种人成为敌人,或者成为对手绝对是个大麻烦。
有了季莫凡这尊大神,南境的一切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都慢慢的好了起来。
至于南境的和平,林沐知想,只要朝廷援兵一到,那也就不远了。
虽说现在后吴势头还猛,但他们失了赤影军团,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损失。又有季莫凡坐镇南境,他们也讨不到什么便宜。
这一点,从林沐知走进客栈到快把一桌子美食解决掉,几乎人人都在说季莫凡两日前亲率一万将士在南境重镇歼灭敌军两万的伟绩就可以看出。
养了个伤,发现局势又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林沐知还是很欣慰的。
唯独对于她自己,好像有点脱轨了。
不知道是不是当日的伤太严重,还是她用的草药和她破身体不兼容,她失去了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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