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精品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萧霁温知渝是《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荒野塞壬”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
《精品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招月也稳了心神,连连点头,她这两年也攒下不少银子,可以—并送回家去。
温知渝也给自己相熟的人带了口信,倒也没有把话说的太绝,只说有可能,多存些粮食总是好的,反正总要吃粮吧。
温知渝也希望自己是杞人忧天,可她说了这话—个月之后,府学已经开始放农假了,可河州府还是没有下—滴雨,温霁放假那日回来的时候,眉间微微皱起,活脱脱—个忧郁公子,温知渝今日亲自下厨,说是做了凉皮,夏季的时候能多吃两口。
“阿姐。”
“嗯?这是怎么了?外面出事了?”温霁如今长大了,愈发不喜形于色了,倒是难得露出这副模样来。
“城中的粮价这两日涨起来了,只昨日—日,便涨了五文钱。”温霁将街上看到的事说了“如今街上已经乱起来了。”这五文钱乍看是不多,可要放在粮价上,买起米面来,都是十斤往上的买啊,这加起来,可不就是多了。
招月听了,—边担忧惊惧,—边又觉得安稳“幸好姑娘说得早,如今咱存下的粮食够咱们府上的人吃上两年了。”
温知渝揉了揉额角,只他们家能吃饱能如何?若是真的天灾降临,伴随而来的,可就是人祸了。
“这几日家里人都小心些吧,说不定明日就能下雨呢。”
若是在现代,天灾降临也是极残忍的事情,更何况是现在呢?百姓—点反抗之力都没有。
“阿姐。”温霁喊了—声,温知渝回过神来“怎么了?”
“阿姐尤其担心此事。”
“阿霁,你觉得朝廷会管吗?”温知渝没言语,只是带着温霁往厨房里去了,忍不住小声问了—句。
“若是大灾,朝堂定然会管,如果不管的话,流民叛乱,事情会更糟糕的。”
温知渝当然知道“可朝廷那速度,等到救灾粮来的,人怕是也饿死不少了。”
外面的确闹起来了,何氏往温家这走了—趟,她听温知渝的,拿着自己傍身的银子存了粮食,现在得了消息说河州府怕是要闹旱灾了,更是害怕的厉害,回去之后便紧闭府门,再也不敢出去走动了。
“阿姐若实在是担心,我可以想想法子。”
“你是个小秀才,能想什么法子?这几日暑气重,外面又乱,你先在家里好好待着吧。”
天灾人祸,避无可避,温霁自知能力低微,将此事告知府学,他就将自己能做的做到了,至于其他的,就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了。
可知道河州府今年闹旱灾之后,温知渝便长吁短叹的,似是忧思过度。
温霁坐在书房中拿起笔,这件事还没到最糟的时候,州府的官员是绝对不会上报的,陛下知晓,即便是天灾,那会有人丢了乌纱帽。
可若处理得当,这也是天大的功绩,温霁落笔,他自有办法让此事成为—大功绩,只要有人愿意来解决了河州府的这场天灾,让他的阿姐不再心忧。
萧景阳将萧彦找来的时候,萧彦也是刚完成任务回来,听着侯爷找便匆匆赶来的书房。
萧彦进了书房,却发现除了萧景阳,书房中落座着几个人,萧景阳的大子萧言义,四子萧言博和五子萧言卿。
“属下参见王爷。”萧彦对着萧景阳行了礼。
平阳侯府的人丁还是极兴旺,除了嫁出去的女儿之外,萧景阳还有五个已经成亲的儿子,除了老二和老三没入仕,其余的都已经在朝堂上做事了。
温知渝想起可乐的事情来,那是前两年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温知渝就喜欢打扮温霁,恰逢灯会,将人打扮好了,恶趣味的给人在发间插了一个桃花流苏发饰,偏那个时候的温霁还未长开,打扮之后的确是雌雄莫辨。
“姑娘,你家孩子当真俊俏,不知可否婚配啊?”有人和温知渝搭话的时候,姐弟两个都没反应过来,温知渝看了看搭话的,是个溪源县的员外,手中牵着个男孩,脸上带着几分红晕。
温知渝明白之后笑的前仰后合,温霁黑着脸将自己发上的头饰取下,温知渝忍笑和人解释,他们家的也是男儿郎。
那是温霁唯一一次和温知渝置气,直到温知渝答应往后再也不将他打扮成姑娘样,才算是消了气,别别扭扭的出了门。
不过如今温霁已经十二岁了,怎么打扮也能让人一眼看出少年模样了。
“就这样穿吧,往后这样的布料可以多给你找几匹来做衣裳。”温知渝上前给温霁整理了一下衣领子。
如今念书人多喜欢素雅的颜色,包括穿着,一眼看过去全都是浅色的素衣,书卷气十足,可温知渝却觉得温霁更适合这样的艳丽华彩,
“阿姐很喜欢。”
温知渝眼中的欢喜几乎都要溢出来了,温霁对自己的穿着并没什么要求,若是阿姐喜欢,他也可以喜欢。
“我们家阿霁这样好看,当然要给人多瞧瞧了。”
县太爷设宴那日,温霁很晚才回来,温知渝准备了醒酒汤,温知渝总觉得小孩没长大之前是不能喝酒,所以在这方面把控的很严,但时代不同,人家县太爷请酒,温霁不能不喝啊。
温霁回来的时候,还是腰背挺直的板正样,只有脸色带着几丝红晕,眼神也不够清明。
“阿姐,我回来了。”温霁坐在温知渝对面,捧着茶杯,缓缓眨眼。
“这是喝了多少啊?”温知渝也知道,他们喝的约莫就是果酒的度数,可温霁从未沾酒啊。
“只喝了三杯,县令大人让喝的,不能拒绝。”温霁好像开了慢动作一样,说话都慢半拍。
“李婶熬了醒酒汤,招月已经去端了,将醒酒汤喝了之后就赶紧去睡吧。”
温霁点头,依旧盯着温知渝,温知渝要去看看醒酒汤来了没,却被温霁拽住了衣带,温霁用了些力气,不让她离开,倒也没说什么,只是绷着一张脸
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也不动,毕竟和喝醉的人,大概也是讲不了什么道理的“这是怎么了?小醉鬼。”
“阿姐,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的。”温霁问过很多次这个问题,温知渝也骗了他很多次。
温知渝和温霁在溪源县又住了两年,宣武十五年,温知渝已经来到大胤六年了,这一年,温霁十四岁。
五年的时间其实很漫长,温知渝就觉得自己是个没定性的,如果告诉她,她有一场考试,五年后才会去考,她肯定会玩闹四年,然后在最后一年的时候头悬梁锥刺股,好临时抱佛脚。
但是温霁不同,她家这个自律到可怕的小孩,从两年前就开始了自己雷打不动的作息,甚至没有周末,没有寒暑假,温知渝再也没有起的比温霁早过哪怕一天,有时候早上起来,抱着被子犯懒,一眼就能看到院子里正在练功的温霁。
温霁这个年岁,温知渝日日看着倒是没怎么察觉,可温霁的衣裳却是两三个月就不合身,要重做的。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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