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夏,向阳公社杏花大队。
一大早,一群人挤在大队办公室,吵吵嚷嚷。
大队长林有田抓挠着乱糟糟的头发,显然烦躁得很。
“大队长,这房子是我们洛家的,谁都不能抢。”
说话的是一个西十多岁的中年妇女。
她愤怒的瞪着众人,双手抱胸,一副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架势。
“苗青花,你这样说就不对了。
你们和洛老大早就分家了,这房子应该归集体,由咱们投票决定给谁就给谁。”
洛大虎一副混不吝的模样,煽动着群众要把洛老大的房子归了集体所有。
洛大虎己经悄悄给会计塞了钱,到时候,那青砖瓦房就是他洛大虎的了。
现在,看着胡搅蛮缠的苗青花,洛大虎心里厌恶,所以怼的毫不客气。
“洛大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耍的什么心思。
不就是想抢了那房子,给你大儿子结婚用吗?”
苗青花翻个白眼,接着说道“大队长,这房子就是我们洛家的,谁要是敢抢,我就去公社告他!”
苗青花义愤填膺的怒吼,那大体格子往那一站,还是很有压迫感的。
林有田正愁的薅头发,又听到一声大喊“大队长不好啦,你快去看看吧,洛家那个丫头不行了!”
大队卫生室的小田医生着急忙慌的跑来。
“啥?
不行啦?”
林有田赶忙扒拉开众人,向着卫生室跑去。
众人一听,洛家那丫头要不行了?
快快快,必须要去看看。
众人也随着林有田,一窝蜂的奔去卫生室。
留下报信的小田医生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洛小满晕晕乎乎的睁开眼,咦,这是哪?
“宿主,你现在这具身体就是我们需要拯救的第一个炮灰。”
一道萌萌哒声音从洛小满的脑海处传来。
“哦,这么快又要进入剧情了?”
洛小满坐起身打量着这间屋子。
嗯,很破,很旧,还很杂乱。
“旺财,把剧情传输一下。”
洛小满懒洋洋的靠到床头,对意识空间里的中华田园犬形象的系统说。
“好的,主人。”
旺财听话的把剧情传输到洛小满的脑海。
这具身体的主人洛小满是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小姑娘,只有17岁。
上个月,小姑娘的爸爸妈妈在上工的途中为了保护集体财产被大水冲走,整整一个月,大队里组织了很多人去搜救都没有结果。
队里的人都说,那么大的水,肯定凶多吉少了。
可怜一个啥都不懂的小姑娘,因为伤心过度,竟然一个风寒就丢了性命。
小姑娘死后,她家的房子成了香饽饽,谁都想占为己有。
经过无数次的争吵打斗之后,大队长不得不出面,他做主将房子安排给了新下来的知青。
这些知青里就有女主许文秀,她在下乡后,日子本来过的辛苦,因为她父母重男轻女,没给她准备什么东西,更不要说钱票了。
也是女主运气好,她在收拾房间时,发现一个木镯,看着不错就戴在了手腕上。
一次上工的时候手受了伤,流出的血被木镯吸收,结果就契约了一个灵泉空间。
后来,女主凭借这个空间,结识高官,帮助男主,发家致富,走上康庄大道。
本来,故事到这里也就大圆满了,可偏偏有个小愤青非说是男主害了原主洛小满,非要为原主报仇,要对付男主,差点要了男主的命,还是多亏了女主的灵泉水才救回一命。
最后,为原主报仇的小愤青死了,死在了雨夜的小破巷子里,手里抓着一条粉红色的手帕。
而男女主继续他们甜蜜的生活……“我需要做什么?”
洛小满问。
“帮助本书反派路里,成为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
守住原主家的房子。”
旺财乖乖的说。
“哦,原主就没有什么想要的,想求的?”
洛小满又问。
“没有,什么都没有。”
旺财赶紧阻止宿主,千万不能再让宿主超常发挥,那样会被扣积分的。
唉,碰到一个对积分和奖励不感兴趣的宿主,也真是很无语啊。
“宿主,快躺好,有人来了。”
旺财赶紧提醒说。
“好的,旺财。”
洛小满对旺财很满意,这个乖巧的系统,长成小狗狗的模样,洛小满觉得只有旺财这个高大上的名字才配的上她的小系统。
一人一统己经经历过一个小说位面。
可惜,任务完成的不是很理想,惹了一个大麻烦。
哎,现在只希望那个位面不要出现什么意外才好。
……不一会儿,一群人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挤进小破屋。
“洛丫头……”林有田颤抖着手放到洛小满鼻子下方,想试试洛小满还有没有气息。
“队长伯伯。”
洛小满缓缓的睁开眼,虚弱的喊出一声。
“啊!
诈尸了!”
“啊——诈尸了啊!”
……洛小满无语,你就说,这至于吗?
至于吗?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