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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小说推荐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温霁带着一马车的东西离开了河州府,回了溪源县,溪源县离着河州府不算太远,可也要走上三四天才能到。
温霁坐在马车上,手中拿着一面小镜子,不似铜镜,镜面极平滑亮堂,照着的人影也是清晰可见,据说这东西在京城都不多见,在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和贵女中可是炙手可热。
这镜子的价格也是极其贵重,这么一小块,能买上百个铜镜了,不过是买给阿姐的,再贵重也配得上阿姐,温霁看着镜子,浅浅的勾起唇角。
十二岁的少年,知书达理,已有了风度翩翩的样子,面部线条从原本的柔和正在逐渐硬朗起来,唯独笑起来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流露出几分孩子气。
温霁看着马车里满满当当的东西,他着急着赶回去,有好些东西都来不及买了,他也不知道阿姐想要些什么,不过若是他过了院试,成了秀才,和阿姐来府城的机会不会少的。
温霁闭上眼,打算休息一会儿,可没等温霁睡着,马车猛然停下了,马夫的声音有些颤抖,带着无法遮掩的害怕。
“小少爷。”
温霁掀开马车的帘子钻了出来,站在车夫旁边,十几个身形差不多的男人将马车团团围住,为首的男人,温霁还挺眼熟,站在马车上,看着那个人“你们是谁?想做什么?”
男人看着眼前的少年,很明显,年纪并不大,根据他们探查的消息,温霁今年也不过十二岁。
“请小少爷和我们走一趟。”男人声音冷沉,温霁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眼前人“好。”
温霁答应的利落,那男人微微惊异了一瞬,便低下头“小少爷,请!”
温霁跳下马车,看着马夫“老伯,请你将车上的东西送到溪源县东二巷子的温府,不可与人说起这件事,否则,我不保证他们是否会祸及您的家人。”
温霁指着为首的男人,那车夫常年赶车,也算是跑过江湖了,自然要比常人的胆量大一些,知道眼前的小少爷是在救他,忙不迭的点头“我绝不多嘴。”
马夫说着就要驾车离去,那男人看着温霁,犹豫了一下,便抬起手,示意马车可以离开了。
男人下马,看着温霁“小少爷不怕吗?”
“我发现的时间只有这几日,但你们跟了我多久,我并不知晓,逃不掉,怕也无用。”
温霁站在他面前,分明身量矮小了许多,可气势却实在不容小觑。
他是不是该说,不愧是萧家的人,即便没有长在萧家,不得萧家教养,可身体内的骨血,却天生姓萧。
“更何况,我也的确想知道,你们为何会找上我,如果很危险,我自不能带你们去见阿姐。”
温霁转身,直接上了男人旁边的一匹马“走吧,带我去见你们的主子,让我明白,我一个普通的百姓,是入了哪位贵人的青眼。”
萧彦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一路走到了如今萧家护卫长的位置上,成了老王爷的心腹,萧家的人,没有他不认识,可见着温霁之后,他才明白,为何王爷一定要找回这个流落在外的外孙。
虽然是个外孙,却不比萧家的嫡系的少爷们差,或者说,远远比那些少爷们优秀。
萧彦的眼神扫过跟着他的温霁,所以,王爷才会让他来找小少爷吗?
温霁被带去的地方,离着溪源县不远,孤零零的大宅子,周围有些荒芜,那些人应该是护卫,停在宅子门口,温霁却径直上前推开门,旁人下意识想要去拦着他的动作。
“主子还未……”
温知渝不知道怎么养小孩,但是她知道让温霁自尊自强,让温霁学会为自己骄傲,所以才能名霁,风光霁月,傲骨铮铮。
“既然是你们主动找上了我,那我就是客,如果你们的主子不打算见我,请你们送我回溪源县。”温霁说完,再无人阻拦,他也进了宅子,这宅子虽然冷清,里面的人却不少,个个脚步轻快,无人言语。
温霁推开主屋的门,里面只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个棋盘,旁边坐着一个老人,那老人的长相颇为冷肃,看向温霁的眼神,也极为锋利,甚至,是不善的。
“坐吧,学过下棋吗?”
温霁走过去坐下,点头“学过一些。”
“那就先下盘棋吧。”
温霁没言语,只是拿起一枚棋子落下。
屋子里极安静,只有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温霁几乎没有思考,紧跟着对方落下棋子,等到棋局过半,对面的老者已经被温霁带入了自己的掌控。
老者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却一个晃神,就乱了节奏,温霁落下一子。
“你要输了。”温霁抬眼看着眼前的老人,这是温霁的锋芒,温霁慢悠悠的开口“我略懂一二,但我也从未输过。”
“嗯,不错。”老人和缓了神色,然后轻轻一点棋局“我叫萧景阳。”
温霁沉吟了几息,便开了口“平阳侯。”
萧景阳的眼神流露出一丝错愕来,似乎是没想到温霁会听到这个名字之后,迅速就联想到平阳侯。
萧景阳点点头“不错,我就是平阳侯。”
温霁依旧坐在凳子上没有动,萧景阳看着他“你既不惊讶,也不害怕,倒是比你那些叔伯兄长强的多。”
叔伯兄长,温霁心跳不由自主的快了几分,温霁当然知道,温知渝不是他的亲姐姐,他不是温知渝,那样好骗。
“那么我,应该是侯爷的什么人?”
“外祖父,你,是我的亲外孙。”萧景阳盯着温霁,似乎是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来,可结果让他失望又满意,温霁脸上没有表情。
萧景阳失望于自己的失算,却又隐隐有些激动,这就是他想要的,他知道,温霁接受的,是极其普通的教导,夫子不过是一个举人罢了,而他平阳侯府的夫子,至少也是个同进士。
可如今,温霁站在他面前不卑不亢的样子,却比平阳侯府任何一个小辈都得他心。
“我很满意你,你如今就和我回平阳侯府吧,往后,你就是我萧家的人了。”
温霁拧起眉,看着萧景阳自顾自的说着话,好像完全不打算听一听他的话。
“侯爷,你可能误会了。”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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