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已是暮秋,从窗口吹进的晚风,也已不再温柔。
不论是拥有新人生的惊慌还是惊喜,都在风的撩拨下,缴械投降。怎么说呢,算是先感到冷,后做到静吧,总之,刚刚正式成为罗秋恒的他,终于是冷静了下来。他看了看手表,站起来去拿外套,准备送苏小姐回家。
“不用。”显然,他和苏小姐之间已经有一种独特的默契了,虽然他只是站起来并没有说什么,她就知晓了他的意思。她把他推回了椅子的怀抱,随后从随身的小包包里取出车钥匙,朝他晃了晃。
他没有再坚持。因为,他忽然想到一个很现实很严肃的问题,让他的心里有点儿慌,这个年代的车啊,对他而言再新都算是老爷车啊,他到底能不能搞定。
“别想太多了,我先走了。”说完,她接过他刚刚拿到手的外套,挂在了它刚才所在的位置。她定了定,眼神百转,却是欲言又止。最终只是朝他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外面大办公室的转角,他起身关上了办公室的门。环顾一周,不禁感慨,还是探长的生活好啊。
这是一间宽敞舒适的办公室。看着办公桌摆放的位置,如果是白天,阳光该很好地从窗口探进来,既明亮又不会打扰到在那张桌上办公的人。果然是他喜欢的办公环境。想起他做医生的时候,他的办公室位于大楼的北面,阳光根本不屑于进屋。虽然他每天忙忙碌碌也不在意这些,但是能有阳光洒进来,还是会惬意不少。如今,这办公环境让他对成为罗秋恒更加满意了。
宽大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种卷宗。他大致翻了翻,忽然觉得这些,大概,就是他之前的那些“病历”吧。想到此处,他又笑了。虽然这个比喻有点儿意思,可是细想起来,他难免还是感到沮丧。
好像还是很难和之前的自己划清界限啊。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下意识地,拉开了办公桌右边最上面的抽屉,拿出了一盒曲奇。打开盒盖,曲奇特有的醇香便充盈了整个鼻腔。拿出一块,吃到嘴里,浓郁纯正的黄油味混合着奶香,融化在他的唇齿舌尖,细细品来,好像还有阳光贮藏在小麦里的香甜。从味蕾弥漫上来的愉悦,驱散了刚才的沮丧。嗯,生活还是美好的。他闭着眼边吃边想。
忽然间,他反应过来,这是属于罗秋恒的瞬间,因为他,作为林知衡的时候,是不爱吃甜食的,这盒曲奇,是罗秋恒的私藏。所以,他刚才还在沮丧什么呢?反正,他已经是罗秋恒了!是探长罗秋恒!
那么作为一个合格的探长,他也该好好了解一下他如今的工作。
于是,他随手拿起了桌上的案卷。既然放在触手可及的位置,想来是近期待办的案件。
这是件失踪案,一对双胞胎在马戏团失踪了。要说在马戏团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丢了小孩,并不少见,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的吗?要他罗秋恒这么伤神?
他好奇了起来。
事情发生在一周前。
有一对双胞胎,在马戏团下午的表演结束后,不见了。接到家长的报警后,警员就展开了调查询问。当天在马戏团游玩的很多人都说,他们看到了两个长相和穿着一样的孩子,和一个成年男子在一起玩耍。根据他们的形容,这个男子身材偏瘦,个子挺高,头发花白,看起来大概是五六十岁。但同时他们也说,那两个孩子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丝毫看不出被强迫的样子。马戏团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还说,他看到这个神秘男子带着这两个孩子离开了马戏团,离开的时间大概是在当天下午三点十五分。
但孩子的家长却觉得这件事很不可思议。因为这两个孩子,非常内向,甚至可以说是怯懦的。她们从来不和陌生人说话,即便是他们的朋友,在初次相见时,两个孩子都要躲在父母身后。但根据那些目击者的陈述,这一次,这两个孩子竟然和一个陌生人玩得很高兴。后来,孩子的母亲想起来,有一次从马戏团回家后,她的孩子告诉她,说在马戏团认识了一个朋友。不过,当时这位母亲以为,孩子口中的朋友,是一个小孩儿,所以并没有留意。
于是,警员们便开始走访马戏团周边的商贩,但这番探查,不仅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这个神秘的男子的信息,还得到了一个让警方困惑的信息。一个在马戏团卖糖葫芦的小贩说,在那天下午四点左右,他曾经在马戏团的门口见到了这两个孩子。那时,孩子的身边没有任何人陪伴,这也是这两个孩子最后一次被人看到。
这就是说,那个神秘的陌生男子,曾经在三点一刻的时候,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马戏团,但四点左右,两个孩子又单独出现了。并且,根据这个小贩的说法,两个孩子看起来很悠闲,心情也不错的样子。
这倒是奇了。罗秋恒的眉头拧在了一起。更让他头疼的,是这两个孩子的父亲,是工部局的一位公董!
罗秋恒按了按额头,这果然是件棘手的案件。
忽然,他就发现,还有件更棘手的事情。就是他自己。
从成为罗秋恒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没有平静过。过往的记忆,那些不属于他的生活,如同巨浪一下子淹没了他。
而手头的这起失踪案,又搅乱了他原本就没安定下来的思绪。
直到他放下手中的卷宗时,他才突然意识到,他的记忆,准确来说,是属于罗秋恒的记忆,依然是残缺的。
比如,他虽然下意识地拿出了办公桌抽屉里的曲奇,但他并不记得这盒曲奇。再比如,这宗正在处理的案件,他也是看了卷宗才了解的。而这一切原本都该是罗秋恒了然于心的。
原本以为,真的来到了属于罗秋恒的世界,关于他的一切就是他的一切。现在看来,他的记忆仍然是缺失的拼图。丢失的那些,会不会有重要的信息?丢失的那些,他还会“记起”吗?他能主动找回那些还没有“归位”的记忆吗?他该怎么办呢?
夜色已深。办公室外已经安静了下来,除了值班的警员,大家都已经下班回家了。回家?他的家?还好,他“记得”家在哪。那么,就先回家吧。反正现在想破头也想不出答案。
他起身,取下外套,果然,车钥匙躺在右边的口袋。他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记得,还是因为他和罗秋恒,都是同样的习惯。
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席上,他有些紧张,要知道,虽然学车时开的是手动挡,但这么多年了,他开车可都是自动挡。现在?如果他不能开着他的车回家,那……明天就将是一件轰动警局的“笑话”了吧。
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闭上眼睛,仔细回想。还好,还好,虽然罗秋恒的记忆还有残缺,但原本就属于林知衡的那些,还在!
他检查了一下,好的,在空档。插上钥匙,点火,离合,挂档。就在他挂挡的那一瞬间,他发现,接下来的事情,他已经可以不过脑子自行操作了。所以,关于如何开车的“记忆”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对回家的路的记忆。
很好,这不是很好吗?担心什么呢?他现在就是罗秋恒啊,该想起来的,忘不掉。他笑了笑,轻松起来。
那晚的月色很好,映得他的心情,也极好。
终于到家了。
打开公寓的门,未开灯,能看到月光从窗口倾泻到地上,好像一首流动的乐曲。家具都隐在黑暗中。这是他回到这里的第一夜,但一切都那么熟悉。
他不用开灯,不用去想。只需要一切按照平时的习惯,把钥匙放在门口的小碟子里,把外套挂在手边的挂钩上,换上舒服的拖鞋。因为,这是他的家。他很满意,关于这个家的记忆,没有缺失。他躺在床上,没有拉窗帘,把手枕在头后,他看着这个世界的月光。周围的一切都安安静静。
嘿,这个世界,你好!他心说。
没有预料之中的心潮起伏,没有惶恐,只有一种久违的平静,和着月光,一起洒在他的脸上。这一天经历了这么多,现在留在他脑海里的,竟然是她的欲言又止。
她是察觉到什么?还是因为他正在处理的案子太过离奇?他没有头绪,但就觉得她的欲言又止,有些奇怪。
倦意渐渐袭来。忽的,没来由的担心涌上心头。他记起,他成为罗秋恒是因为他在回家的计程车上睡着了。那么,他会不会一觉醒来,又变回林知衡?那么,眼前的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场梦吗?就像之前那样?
可担心无用,倦意很快就席卷了他。在这个世界的月光下,罗秋恒沉沉睡去。
月落。
阳光接替月光,先是悄悄爬上他的窗台,然后又轻轻落在他的下巴上。一寸一寸,拂过他的双唇,又继续向上挪移到他的双眼,在他的睫毛上跳着舞。
罗秋恒依然沉浸在梦中,浑然不觉。但他好像听到了一首歌。
“I wish I knew,How to sing bout the other colors too。”那个女声如此唱道。
他并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就是觉得似曾相识。是在哪里听过呢?他苦苦思索。
终于,他有了答案。是在回家的计程车上。他闭着眼,车穿行在他熟悉的街道,灯光不断划过他轻阖的双眼,带来明暗的变幻,那时,收音机里传来这样一首歌。
现在,他也是闭着眼,感受着趴在眼上的光线。那些光没有滑走,他只觉得一团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