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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意外事件

发表时间: 2023-08-08
根据罗郎·史密斯的日记,1324年10月11日,商队到达罗德城。途中,共计遇袭44次,击毙兽灵人371人,更有数量众多的兽灵人带伤逃离。其中,较大规模的袭击6次,最大规模的一次出现在10月4日,有近200个兽灵人参与。
一路上,共有65名骑兵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为严重。10月19日,当车队回城的时候,两名重伤员被安排躺到了马车上。
返程时,由于装的货物换成了矿石,无论是重量和体积都比来时减少了许多,返程的路走得比较快,15天后,离开瑞恩城已经不远了。
相比食物,兽灵人大概对矿石不大感兴趣,返程的路只遭到了9次袭击,而且规模都不大。队伍几乎没有损失。
傍晚的时候,队伍行进到了一片森林的边缘,这片森林叫做南星森林,位于瑞恩城的西南面。穿过这片森林,就是瑞恩城南部那大片的平原了。天色已晚,这个时候穿越森林显然是不明智的,罗郎·史密斯命令队伍选择一个地势平坦的空地,就地扎营。
这些骑兵都是训练有素的精兵,扎营之类的事情自然不用他亲自过问。片刻之间一座营地便拨地而起,伙夫忙着埋锅造饭,一块块肉脯被切碎扔进了行军锅,骑兵们忙着给自己的座骑喂草料,一切显得有条不紊。不久,食物的香味便弥漫在营地中。
晚饭的时候,罗郎把将领们召集到身边。他在地上铺了一块厚布,把随身携带的一袋黄沙倒在布上,做了一个沙盘。这是他的一大拿手绝技,凭着对周围地形的观察,用一堆黄沙就能做出一个简单的沙盘。虽然简单,但做得惟妙惟肖,让人一目了然。罗郎能让上瑞恩城的城防长官,的确不是偶然的。但这样一来,却苦了他的勤务兵,每天必须带着那一大袋黄沙行军。
营地处在这片森林的南侧,位于瑞恩城正南偏西方向,直线距离约为90里。如果向瑞恩城直线行进,那再经过一天的急行军,入夜前后即可到达瑞恩城。“这样我们就必须穿越南星森林的中心地带,这样做感觉上不太明智。如果我们更改一下路线……”罗郎的手指在沙盘上往东北方向画出了一条线,“沿着这条路线行进80里,就可以在边缘地带穿越森林,出了森林就是瑞恩城的南部平原,离瑞恩城只有30里……”
刑红捧着一碗肉汤,静静地听着。这种肉汤是用当作干粮用的肉干加水煮成的,就和脱水蔬菜一样,味道当然算不上好。不过说实话,在行军途中,有这种肉汤喝,对一般的队伍来说也算是很好的待遇了。在过去的近两个月里,除了在罗德城的那段时间,她吃的一直是这种肉汤加干饼。事实上,行军路上,也不可能有太多的食物可供调济。有时队伍会在路上顺便杀几只魔兽,晚上扎营的时候,大家就把这些魔兽的肉烤来吃,也不失为一种调济的方法。作为队伍中唯一女性的刑红,她是宁愿饿死也不愿吃魔兽的肉。
“我们可以用明天一天的时间穿越森林,之后在南部平原扎营。后天早点起程的话,中午前后便可以到达,这样路程不用太赶,出现意外的可能性相对小很多……”
“我不同意!”说话的是对面的一位头发乱得像稻草堆的青年人。
罗郎显然对有人打断他十分不满,“山德森,虽然我不是一个独断的人,但我同样不喜欢有人打断我说话。”
山德森没有理会罗郎,继续发表他的意见:“我曾经多次穿越过南星森林的中心地带,里面是有一点比较高阶的兽灵人没错,但我不怕。那些家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何况不要忘了,我们有1000人的队伍。”
对于这个叫山德森的家伙,刑红一直没抱什么好感。山德森不是城防军的人,而是一个以猎杀野兽与魔兽为职业的探险家。这个家伙动不动就喜欢到处炫耀自己的“光辉事迹”,比如独自穿越黑暗森林、三天踏平死亡沼泽、单骑匹马干掉邪灵兽王。其实刑红心里有数,这小子不过是跑进森林迷了路,几天后才出来;要不就是进了沼泽杀了两只鳄鱼;要不就是误打误撞一枪刺死了一只因变异而身躯庞大的黑熊。偏偏还会有那么一群人对他这种生活驱之若鹜。他自称是探险家,其实罗郎一直把这些人叫做猎人。刑红摇摇头,现在的年轻人啊!!!
看看山德森还在那里口水乱喷,罗郎不禁捏紧了拳头,就算他涵养功夫再好,也总会有一个极限。长期以来,以这位迈克·山德森为首的探险团队一直不把城防军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城防军不过是一群每天吃着粮食到处闲逛的人。他们就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城防军这种“闲逛”而及时发现并剿灭成群的兽灵人,那现在有没有瑞恩城这个地方还是个疑问。
罗郎刚要发作,旁边的路德唯格发话了,“山德森,你的想法我不赞成。我们目前的任务是平安地把这些矿石运回去,无谓的战斗应该越少越好。”
山德森正说得起劲,被路德唯格打断非常不爽,他轻哼了一声:“城防军现在是一天不如一天,连这么小个森林都要害怕。我看你们趁早解散吧。”
路德唯格没有理会山德森的挖苦,继续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们并不太需要抢时间,早一天或是晚一天其实根本无所谓。这种时候安全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为了抢一天的时间而去冒险,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战斗,再造成人员的伤亡是非常不值得的。”
“都出门2个月了,谁都希望能早点回家,冒一点险也是值得的嘛。”伍德曼·史密斯也加入了这场讨论。看到自己的弟弟倒向山德森一边,罗郎突然有一种想扁人的欲望。
路德唯格还在继续争论,“哪有两个月,算上今天只有41天,才1个月多11天。你们不是一直号称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吗?怎么刚离开家一个多月就想急着回家了。”
山德森还真没有仔细算过现在是出门的第几天,对德国人这种严谨的态度他一直非常反感,这一通被抢白得无言以对,恼羞成怒之下开始发彪了:“该死的日尔曼人,你们就是个光会算计的小心眼的民族。”
路德唯格猛地朝山德森扑了过去,身边的刑红赶紧抓住他的披风,把他硬生生拉了回来。同时,帐篷的另一角也站起两个人,一个人拉开弓箭对准了山德森,另一个拨出了长剑。正是另两名日尔曼人:弓箭手布莱克·沃德和大剑士迪安·施泰因。“收回你的话,山德森,不然我一箭射穿你的脑袋。”沃德拉满了弓,“我们日尔曼人沿袭几百年的精神,不是你一个亚美利加的野人能够理解的。”
“你敢说我野人。”山德森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操起了身边的一对短矛。
罗郎·史密斯在这个时候很好的展现了城防长官的威严,他一脚挑起了垫在沙盘下面的那块布,将沙子扬天满天都是。“全他*给我坐下,想暄变还是怎的?”罗郎的手指在一群肇事者的鼻子前点来点去,“山德森,把你的家伙放下;沃德,把弓箭收起来;还有你,施泰因,都把家伙给我收起来。”
刑红把路德唯格按回了座位,伍德曼挡到了山德森的身前,沃德开始还有点不依不饶,看到罗郎的眼神,也不愿再多说什么,收起弓箭走出了帐篷。山德森的两名手下也赶紧把他拉出了帐篷。
人去屋空,帐篷里剩下的也没几个人了,罗郎对身边的传令兵道:“传令,明天天亮拔营,往东北方穿越森林,违令者斩。”
刑红作为队中唯一的女性,晚上一般是不安排值班的。即使这样,刑红还是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天没亮就起来了。走出帐篷一看,罗郎·史密斯居然已经在营地里了,眼睛里全是血丝,显然也是一晚没睡好。
“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和这帮家伙一起做任务,一点军人的纪律性都没有,还自称佣兵团。”对于瑞恩城的行政院当初委托山德森他们来协助,罗郎其实是不太情愿的,他本想多带几个城防军的将领,但又怕城里的防务出现问题,只得让山德森他们随行。不想又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刑红看了看天边,天边刚泛出鱼肚白,离天亮还有一会儿。但营地里已经十分热闹了,路德唯格、沃德、施泰因等人都已经在指挥队伍整理行装。看来他们也都没有睡好。
刑红回身想去牵马,猛听到背后有利刃破空之声,心中暗叫一声不好。以她的感觉就知道这些利器的目标是罗郎。情急之下也来不及出声提醒,一边扭身挡在罗郎身前,一边拔出长剑。黑暗之中,隐约看到飞来的是5支标枪,刑红挥动长剑,拨开前两支标枪,这些标枪力道蛮横无比,被刑红这样拨了一拨,失去准头,依然射入了身后的人群。第三支准头有点差,刑红也没有去管它。第四支标枪转瞬即至,刑红长剑被前两支标枪震开,只得避开枪尖,用左臂挡了一下枪杆。罗郎的身高要比刑红高不出少,这支标枪被刑红挡了一挡,依然没能阻止去势,幸好准星已失,但还是擦过了罗郎的左肩,一蓬血雾喷出。第五支标枪射的位置比较低,刑红再也无力抵挡,被一枪射穿了右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