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温迪温晓怜的现代都市小说《春来喜事热门小说》,由网络作家“温迪温晓怜”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春来喜事》,是网络作家“又又的鱼”倾力打造的一本小说推荐,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姐妹双重生+年代文+甜蜜爱情+斩妖除魔富婆温晓怜重生回出嫁前,姐姐温迪抢着嫁给妹妹上一世的男人,愿逆风如解意,给她一个亿。可谁知香饽饽不是男人,温迪又压错了宝。但不要小看温迪,她也是一朵有水就疯长的荷包草,看姐妹二人谁能笑到最后!...
《春来喜事热门小说》精彩片段
“借钱?
有事?”
“你就当帮帮姐,姐说不定第二年就能翻倍还你。”
第二年?
温晓怜细细想了一下,农用无人机被研制出来,在前世确实是两人婚后的第二年。
难不成温迪打的是这个主意?
那就抱歉了。
“不行,我也没钱。”
温迪的脸色顿时一黑:“你们又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都是一家人,先拿出来给我救救急怎么了?
我们还是不是一家人了?”
听听,这话说的,她温晓怜今天要不掏这钱,今后连一家人都做不成了。
“随你怎么想,反正我没钱。”
温晓怜可不吃这一套,道德绑架什么的,都给她一边儿去。
“你这死丫头!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李翠芝掀开门帘,走了进来,对温晓怜劈头盖脸一顿骂。
“你姐她有急事,她又不是不还你,干嘛把钱看得这么紧!
难不成死了能带进棺材?”
咒她死,在李翠芝骂温晓怜的时候,是惯用台词,温晓怜早就无感了。
可有人听不下去。
“娘,您可是晓怜的亲娘,哪有当娘的,咒女儿死?”
王广生这话首白,叫温晓怜在心里啪啪鼓掌。
若是放在以前的温晓怜身上,必然要揭竿而起,和李翠芝对骂一天。
然后在李翠芝的棍棒下收场。
王广生这憨憨的话,倒叫李翠芝一噎。
看着自己最讨厌的女儿,身前有男人护着,李翠芝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当娘的有了顾忌。
一旁的温迪心里也不舒服。
上一世这王广生,可没有像这样护着自己。
心里酸酸的。
可想起自己今天来娘家的任务,温迪脑子一转:“娘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小两口可别误会。
姐最近确实手头有点急,你们看着能帮就帮,不行我给你们写借条,按手印!”
这话说得清高,不愧是温迪,脑子转的就是快。
李翠芝当下便不同意了:“一家人按什么手印?
说出去不怕人笑话。
我今天就做主了,就十张大团结,快给你姐拿去!”
温晓怜只觉得好笑:“娘,您今儿乐意做主,就自己拿钱给我姐,我可没有。”
李翠芝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语气里的怒火要喷薄而出:“我是管不了你了是吧?
这才结婚几天呐,就跟你娘这么说话!
是不是哪天要把我们老两口,赶出家门了!”
语毕,李翠芝在地上撒泼打滚,哭嚎声引来邻居围观。
可邻居一听是借钱,便都滴滴摸摸地散了。
可别借到自己身上。
邻里邻居的,他们可张不开嘴拒绝。
温晓怜可没惯着,拉着王广生离开了厨房。
“怎么?
饭做一半就要走?”
温迪不满地嘀咕。
“对,这饭谁爱做谁做!”
小两口回到大集上,吃了个豪华炸串儿套餐。
下午接着摆摊卖油条。
俩人半夜里躲在被窝里数钱,乐地合不拢嘴。
王广生还担心温晓怜会因为亲娘的话,而心里不痛快。
可温晓怜好似毫不在乎一般,那他一个大男的也没什么好在乎的。
“广生,咱俩去城里找活干吧!”
温晓怜突然提出。
“去城里?
去城里了,家里的地谁种?”
王广生不解。
温晓怜这想法着实超前了,新世纪刚刚起步,农民收成大大增加,地里有着忙不完的活。
青壮年就是干活的主力。
去城里?
王广生想都不敢想,说出来都要被戳脊梁骨的!
“对,就去城里!
种地没什么大出息,而且,我在这个家待地也不痛快。”
温晓怜这最后一句,才说出了心里话。
王广生看着媳妇儿亮晶晶的眼睛,想了片刻,一拍大腿:“中,咱走!”
第二天一早,王广生早早地做好了小米稀饭。
一家人还是往常一般围在一起吃早饭。
王广生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把碗放下,说道:“爹,娘,我和晓怜商量好了,我俩去城里找活干,家里,就拜托你们了!”
“啥!”
“啥!”
温老汉和李翠芝皆是被惊掉了下巴!
“说什么胡话呢?
农民就该种地,去城里可会饿死你们!”
李翠芝脱口而出。
温老汉虽不像老婆这般粗鲁,但是明显和李翠芝一个统一战线:“进城?
你们能干啥?”
“我不是和你们商量的,我们两口子己经决定好了。
但是你们放心,公粮我俩自己出!”
温晓怜一边吸溜着稀饭,一边冷静地回应。
接下来的一整天,村子里都回荡着李翠芝的骂声。
可还是没能阻挡次日小两口离开的步伐。
那天,村民们也出来看热闹。
李翠芝在村口的大槐树下哭天喊地,头发披散着,看着伤心到了极点。
怒斥温晓怜两口子,白眼狼!
不是人!
可王广生身上背着的巨大铺盖和手臂上的包袱,告诉了大伙他们要离开的决心。
上辈子的温晓怜,觉得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定,就是进城买房。
摆脱了挑剔冷眼的婆婆,和干不完的农活。
能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重活一世,她不想浪费任何一秒钟。
毅然告别了这个小山村。
只是没想到,能这么顺利过了王广生这关。
来到城里,温晓怜轻车熟路,找大院门口坐着的包租婆,很快便找好了落脚地。
房间不大,但温晓怜心里高兴。
王广生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尘不染,硬是没让温晓怜的手沾一点水。
晚上,小两口相拥而眠,温晓怜柔声问道:“就这么跟我来到城里,你不怕?”
夜里,王广生的眼睛在月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
他没有一丝犹豫:“怕啥,你在哪我就在哪。
再说,我炸的油条可好吃了!”
温晓怜嘴角的笑更深了。
两人一天也没有休息。
第二日,便去城里纺织厂的门口,支起了油条摊子。
纺织厂的职工,吃的国家粮,端的铁饭碗,是城里最好的单位。
那个年代的人们,可没有下馆子的习惯。
但架不住人家纺织厂的职工不差钱,进厂子时,难免会被香喷喷的油条吸引。
温晓怜这鬼机灵,还用个不知道哪里淘来的破电风扇,对着油锅吱嘎吹着。
香味简首飘了满条街。
反正在食堂也要花钱吃早饭,不如过过嘴瘾。
还有这家做的豆腐脑,味道真是一绝。
又入味又醇香。
温晓怜小两口的生意,比在大集上还好得多。
可这油条配豆腐脑,能当早餐,能当晚餐,可午餐就够呛了。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