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时,我和陈向阳正式恋爱。
当时我跟他约定,五年内如果他资产过千万。
我们的感情不断,就结婚。
他迟了两年。
还好,不算太晚。
想想这一路走来,也真是好不容易啊。
谁说爱情廉价的?
其实,我与陈向阳也远不止七年。
我十三岁就认识他了。
那时候,房地产行业刚在内地冒头,我父亲还没有成为富翁,只是一名牙膏推销员,成天跟人吹牛,我妈还没当上牙膏厂厂长,下班后仍需骑三轮车,去夜市摆摊卖袜子贴补家用。
日子紧巴巴的。
那年,我刚去小镇读初一,老哥初三与我同校。
他的成绩很好,尤其是数学,不拿满分就算不及格的那种,是小镇五所初中里成绩最好的。
但老哥不爱学习,早恋、逃课、迟到、上网、打架,他是一样不落。
活的像个混子。
我一直都比较笨,第一次数学联考只考了27分。
原本这没什么,毕竟我也不偏科。
偏偏我的班主任,是老哥的数学老师。
数学老师大概觉得,我哥废了,所以想重新练个号。
于是,我就被特殊照顾了。
班主任特地将我安排与他看来成绩还算不错,人也挺老实的陈向阳成了同桌。
但他走眼了,陈向阳也是个混子。
晚上不睡,白天不醒,小小年纪,就学人抽烟,每当上课铃声响起,他一回来,我就能闻到他身上,厕所与烟草的混合怪味,我有洁癖的,难以忍受。
班主任说,成绩前十名的人,可以优先选位。于是,期中考试之前,摆脱他就成了我当时的人生目标。
我老哥并非一无是处。
他教我,他能考高分,不是因为自己比别人聪明。
只是因为,他小学时,有个老师教他,只要能做到错过一次的题,下次不会再错,并且保持下去,就能考出高分。
老哥因此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不知不觉成绩就上来了。
后来,他即便不学,也能考出高分。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在他看来,每次老师出的考题都是一样的。初中对他来说,已经没啥可学的了,只好混着过呗。
我爸教我,要向有结果的人学习。
我很听话,就把老哥的那一套习惯学了起来。
此后,我每有错题,就仔细抄写,订正,然后找同类型的题目反复做练习,不懂的就问老师,直到该拿的分全部拿到为止。
说起来三言两语,其实,这里包含很多次想放弃,学不下去,后来又咬着牙坚持下去的过程。
极不容易却也极容易,概括就是一件事反复做,做到会为止。
做到的人,优秀就变的理所当然,并且会体现在往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我每天坚持,习惯逐渐就养成了。
需要订正的错题,也就越来越少,数学成绩不知不觉就这么上来了。
触类旁通,我其余科目的成绩也都上来了。
我心思也在那时,比许多同龄人成熟很多。
我在那时就明白,其实人只要能一直坚持一件事,就算成绩不好,出了校门,在社会上也不会是废物的。
比如我爸,比如我妈,比如我哥,比如后来我教陈向阳的那一套。
无一不是验证这一真理。
期中考试时,我考到了班级前三,年级前十,老师很骄傲,他的新号练成了,时常用我来编排老哥,让他多学学我。
用他的话说,我既文静又听话,将来肯定比老哥有出息。
我也因此可以优先选座位了。
遗憾的是,我已经习惯陈向阳身上那股味道了。
他甚至,治好了我的洁癖!
我鬼使神差竟主动选择了跟他同桌。
尽管讨厌,可就是离不开。
当时,我真的好气自己。
我们懵懵懂懂,互不打扰却又互相习惯了。
不知不觉,就成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