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仙侠连载
如果我早知道,我就会想死在我曾经最怕的梦里。我是唯一见过满天繁星的人,可是那片繁星只是转瞬而逝的幻影,我每天都在期盼星星的到来,却忘了这里的天不可能出现一颗星星!我们不仅青梅竹马,我们还是彼此救赎,是唯一希望对方活下来的人。后来……我怎么也找不到你了,就算是活着,或者是死了也找不到了我想努力的活着,兑现诺言,证明你曾来过。当子弹向我飞过来的时候,我笑着站在那里,终于可以解脱了……子弹划破了我的脸,原来,想死这么难。这本书所写的——就是现实与幻想的距离感和反差感。——敬请期待
主角:箫竺姚,浩慕晨 更新:2023-01-05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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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箫竺姚,浩慕晨的武侠仙侠小说《樱痕》,由网络作家“伍玥溪”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如果我早知道,我就会想死在我曾经最怕的梦里。我是唯一见过满天繁星的人,可是那片繁星只是转瞬而逝的幻影,我每天都在期盼星星的到来,却忘了这里的天不可能出现一颗星星!我们不仅青梅竹马,我们还是彼此救赎,是唯一希望对方活下来的人。后来……我怎么也找不到你了,就算是活着,或者是死了也找不到了我想努力的活着,兑现诺言,证明你曾来过。当子弹向我飞过来的时候,我笑着站在那里,终于可以解脱了……子弹划破了我的脸,原来,想死这么难。这本书所写的——就是现实与幻想的距离感和反差感。——敬请期待
我衣服破烂地躺在那里,那里的天是黑蒙蒙的,寒风刺骨,吹乱了我的刘海,一个空荡荡的袖子被不停的灌风。
我把蜡烛夹在两腿中间,用我的左手点燃了蜡烛,想借最后一点微光来取暖。
在对于我而言,好像没有比光更重要的东西了,我拼命的想从烛光中抓到什么东西,结果把自己像鸡爪一样的手,烧的血肉模糊。
我用我仅有的一手握住光,生怕下一阵狂风吹了再将它吹灭,我怕黑,即使是中午,也像午夜一样黑。
“我不是从小就跟你说过我怕黑吗?你不是说过要陪我一辈子的吗,你人呢?你为什么还不出现,我现在怕的要命,你出现好不好,再让我看你一次。”
突然灯光里出现一个男人的脸,那张脸依旧是那样好看,那双眼睛像是有星辰大海,无比温柔。
是你回来了吗,你回来找我了吗?
当我想更加靠近蜡烛的时候,一阵强风吹来,全都灭了,他也不见了,周围又是一片漆黑。
“果然……”我苦苦一笑,自己这么多年,一直还是幻想这些不存在的东西。
我用一只手抓住这只蜡烛,火焰在空中挥舞,我抿了抿干裂的小嘴唇,轻声说道,
“小蜡烛,我的过去你想了解吗……”———————————————————
在我的人生中,做过无数的奇怪的梦,梦见一些不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人事物。
可那些梦,让我看见满天繁星,可它从没告诉过我……
那片繁星只是转瞬而逝的幻影,我每天都在期盼星星的到来,却忘了这里的天不可能出现一颗星星。
一个曾经眼里满是满是星辰大海的人,又怎么再忍得下污浊。
我做过的那些梦,让我这一生都难以忘怀。
可是梦终究是要醒的,终究像樱花一样,虽然有樱花划过的痕迹十分轰烈凄美,但是只要陷入泥土之中,便无影无踪。
有时候我也像周公梦蝶一样,不知蝴蝶梦我还是我梦蝴蝶,好像很多东西都到了人已经解释不清的地步了。
有些梦——
伸手不见五指,只听见细碎的声音却看不到人物的脸和形态,
有对于有些人,的确很陌生。
但又有一些人,却十分熟悉,真是奇怪的感觉。
一个男人严肃的说,周围格外的宁静,显出了一份压抑的感觉,我十分确认我以前从未听过这样的声音。
“你决定好了吗?出现差错,后果自负!”
“嗯!”
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的声音,自己的视线是那样的模糊,周围的东西,在自己眼睛里会聚不成清晰的焦点,隐隐约约看见女人和男人的轮廓。
在这黑的世界中会发出莫名的声音,但唯一的相同点就是看不见人,能看清人的轮廓也是万幸了。
在梦中,能看见的梦总是零碎的,莫名其妙的,梦中的人事物都看不清楚,这些奇怪的梦境十分的荒妙,在自己看来……就像就是另一个世界,
一个自己从未踏足的世界!
在梦境中,所有的梦不知其源,不知其尾,有时候经常做同一个梦,不停播放,没有尽头。
灯明晃晃的,就像太阳一样不能让人直视,周围那么黑,我又很害怕,我动不了,只能看着灯光。
在这茫茫黑夜中,有这么亮的一盏光,是多大的一个安慰。
因为太亮的缘故,自己根本就看不清周围,当看清楚是一把雪亮的手术刀,那把刀已经离我很近了。
那双带着手套的手对着头颅就是一切,血忍不住的往外流。
我眼睛眨了眨,自己在哪里?
要死了吗?
毫无痛觉在告诉我这是一场梦,是我这么多年无数场梦的一场而已。
一个男人短促的声音,结束了这个梦境。
“手术完成!祝你好运,实验代号001!”
当自己满头大汗,被吓醒时,总是会摸摸自己的心脏,摸一摸自己的头是否完整?发现自己还在卧室,还没有死!
即使梦醒了,人事物就像刀刻似的,刻在自己的心里,怎么也抹不掉的。
是什么实验?
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什么代号?
我真的很怕,可是这样的怕一点效果都没有,我好像什么也改变不了。
以前的我真的很怕这些梦,有很多时候为了不做这个梦,晚上不睡觉。我也曾看过很多心理医生,但是我的这怪病却让他们束手无策。
其实我之前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在后来什么都知道之后,每天都想着自己当初死在梦中就好了。
如果死在梦中,如果能早点死,那我也不用痛苦的活着,艰难的活着。
我的一生,大概是为别人而活,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是愿意为自己而死的人。
达尔文进化论中说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而我好像是后者。
小时候做这个梦经常会被吓醒,无数次噩梦,让我患上了失眠症,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长大一点,发现自己与他人不同,也曾好奇的问父母。
为什么我跟别人不一样,为什么我能做这些噩梦,怎么能不做这些噩梦?
父母则说自己胡思乱想,告诉朋友,告诉同龄人也没有人会相信,就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也是敷衍的。
小时候觉得大家都不相信,是因为觉得自己在开玩笑,长大以后,有了一种直觉。
所有人都在回避这个问题!
为什么所有人都避开了?
我做的噩梦都是偶然吗,还是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
小时候是会被这种奇怪的梦吓醒无数次,可是每次都会梦到它们,渐渐的也不再去探索,把它们当做一种家常便饭,也见怪不怪了。
后来才知道,或许有些东西不知道,反而是一种幸福。
虽然有时候会做一些奇怪又恐怖的梦,但也会梦到一些唯美的东西?
经常会梦到一个男孩,记得他的手里拿着风车,他好像有七八岁的样子,每天坐在我旁边。
越小的时候对这些梦越来越清晰,随着年龄慢慢的增长,梦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快忘了,我曾经做了很多奇怪的噩梦。
五岁的时候也喜欢梦见樱花,只记得那一年的樱花特别的漂亮,之后就再也没有梦到过,樱花飘轻柔地飘进窗户。
可能是樱花老了,或者是医院没有种樱花,记得我家附近有一条街上面种的全是樱花,我家附近也栽了两棵。
好像也听见有人叹息,“最后的樱花也没了哟,唉。”
“我们又能做什么呀?还是好好的活吧,都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好了,住在医院与烧钱没什么两样。”
“这两小家伙要在这里一辈子?他们父母哪那么有钱?”
“人家父母可是警察,听说老拼命工作。”
“呵~为了两个废物拼命,现在年轻人命怎么这么贱?”
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两个废物就是在说谁……
常常梦见自己在病房里躺着,也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为什么总是躺着?
这成为了我后来讨厌医院,讨厌医生的理由,因为经常梦到并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东西。
虽然门外的人熙熙攘攘,形形色色,虽然每个人的脸都看不清,自己一点都不在乎。
但是唯独那个男孩,自己却拼命的想要看清他的脸,可是没用,不管怎样去努力,他的脸依旧模糊不堪。
就算后来我不怎么做噩梦了,但我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
他就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个风车,
只要一阵清风袭来,风车呼啦啦的转,窗外那棵落英缤纷的樱花,也因春风的轻拂,簌簌下落,有些花瓣会在空中打转头,一直从窗户外面飘飘洒洒的进来。
花瓣全部落在那个男孩的身上,花瓣在他身上越积越多,太多了,他则会站起来抖一抖身上的花瓣。
又继续安安静静的坐下,他从未说过一句话,有时候说话自己也未必听得清。
有时候总是梦见一种花,与四月的约定——樱花。
梦到它的时候,总是梦见它纷纷扬扬的落下,樱花的盛开是美丽的,但在樱花的一生最美的是凋零,那样的轰轰烈烈,那样的壮观是其他的事物无与伦比的。
樱花生来就是那种虽拥有柔弱的外表,却内心壮烈的女子。
无数人感叹,为什么这么美丽瞬间之后,便是死亡的审判,樱花又是一朵凄美的花。
从小到大,在梦中出现的花只有樱花,社会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爱好和性格,我从小就便对这种花十分熟悉,也对这种花情有独钟。
而自己梦到这个男孩儿的时候 ,他要不坐着看我,要不在凝望外面纷落的樱花,好像一直都这样。
自从自己记事开始,第一件事就是记住那个梦,当时的自己才四岁,因为自己梦见他哭了。
我对于自己四岁以前的事,记得不太清了,但我第一个记住的是这个梦,是这个好像形影不离的人。
之后那个梦很少出现在自己的梦里,可是那个梦竟然像烙印一样的深深刻在了自己记忆里。
在梦中,那天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我也不记得当时雨下的有多大,乌云遮住了所有太阳,整个天都是灰蒙蒙的。
医院里开着的灯越发明亮,此时才中午,却像晚上一样黑。
自己跟他好像隔了一层玻璃,自己在玻璃的这一头,他在玻璃的那一头。
他哭着拼命地敲打着玻璃,甚至用头去撞玻璃 ,就是把头磕破血了,他也没管,嘴里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可自己就是听不清楚 。
可是自己怎么也站不起来,只能任凭他被一群白衣大褂给拉走了 ,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 。
但是仍然能感到他的撕心裂肺,梦到这里,自己的心也隐隐作痛,明明连名字都不知道啊!
我每次梦到这里就醒来了,去摸自己的眼睛,发现自己泪眼盈眶。
其他的梦,梦的次数多了,我也变得无动于衷,可对于这个梦,只要梦里一次,就哭一次,好像一直都在发生一样,为什么?!
这究竟是什么奇怪的感觉……
要是不做梦呢,就只有这些白色。
除了自己,似乎还有一个人存在,时常听到他的声音,很少看见他的脸。
在很多时候,我真的很偏向于我的直觉,因为我的直觉除了几次出现过错误,其他时候都是对的。
有时候只会听见他的声音,时常带着嘲讽。
“人类,我好不容易从你手里挣脱,就想自导自演看一场戏,真是好奇,是出怎样的戏!”
戏?!
真是奇怪的人,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在这之后,我很久都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了,以为只是幻听。
未来会发生什么,明天,或者下一秒,都是未知。
这个世界有很多机会,也有很多活法,我以为我能改变命运的。
可是这个世界的结局,好像都在那个男人的手里,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依旧改变不了。
一大早空气中就弥漫着樱花的味道,微风吹的窗帘飘来飘去,竟把楼下的樱花花瓣吹到楼上阳台上了。
樱花就静静的躺在那里,等着时光褪去它美丽的色泽,樱花最美的时刻是凋零,而在轰轰烈烈的美丽之后迎来只有静静的等待死亡,等夏风告诉它最终的归缩……
闹钟响了,发出很响的声音,是一只公鸡的鸣叫,已经响了十分钟。
一个在顶着满头蓬乱的的头发,烦躁地皱皱眉,只是眼睛还是闭着的邋遢女孩———也就是我!
我用手在柜子上摸索,摸了半天才摸到闹钟,一把抓起闹钟就想把闹钟砸到房间的角落砸碎,这样闹钟就不会烦到自己,可是这有什么用呢?
我还是改变不了自己要上学的现状,真的很烦!
每天的晚睡早起恶性循环,让自己变得焦躁不安,可我似乎改变不了这个现状,只有无可奈何的发脾气,但是今天烦躁之余,却有一点小兴奋。
“烦死了,今天怎么还要上学,真是煎熬。不过,今天是星期五,明天终于可以放假了,啊哈~”
“竺姚,竺姚!”
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用猜也知道是谁,肯定是那个书呆子学霸,也就是我的发小——浩慕晨!
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是一个十分温柔的人。他很温柔,但是他的童年也有一点可怜,跟我有点像。
我们之所以能做这么多年的朋友,不仅是因为青梅竹马,而且我们曾经也相互救赎过。
也把彼此当做自己的唯一支撑活下来,这是没有人可以比的。
这个臭小子每天早上都会按时叫自己起床,真是一个活脱脱的人版闹钟。也是因每天来叫我,搞得他总是因自己迟到。
我慢悠悠地去阳台上往下看,是件白衬衫,蓝色的长裤子,手上还提着一件外套。
早晨的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显得十分阳光,那颗棕黄色的曈子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明亮透彻。
这小子是学霸,作业写的很快,每天都早睡早起,精神肯定比我好。哪像自己,作业都不怎么会做,想一道题要好久。
每天都熬夜把黑眼圈都熬出来了,都变成黄脸老太婆了,以后嫁不嫁的出去还是个问题。
他看我皱着眉头,眼睛睁不开的样子。就知道我昨天又熬夜了,咬着嘴轻笑一声。
只是因为那双眼睛,便可以让人过目不忘。
世界的每个地方,在他的眼睛里似乎变得纯洁无比,他的笑总是让人觉得十分温柔,这才是所有人喜欢他的理由吧。
“你天天熬夜,还真想成为夜猫子啊?”
每当他对我这样的话,我总是这样打趣回答他。
“对啊,浩慕晨学霸!我哪像你,我很笨呐,你可是爱因斯坦转世,工作学习两不误。”
“好了,你快点下来。是不是又上课想迟到了?为了等你,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准时到学校了,我看你都变成老油条。”
“拜托,现在才几点钟啊,”
我看了看书桌上的闹钟,一脸无奈地说,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呀!我就不动,气死他!
“那么急干嘛?再说了,我又没说要你一定等我,你先走吧,别迟到啦,三好学生。”
这个臭小子估计在心里骂自己,但是他还是有点良心的,站在那里没有走,知道要等我,果然平时没白养他。
“快点,真的要迟到了!”
搞不懂这个小子怎么想,学校有什么好的?
跟监狱没什么区别,除了讲那些枯燥无味的知识,和限制自己的自由就没有什么了。
不过看在他每天都来等自己的份上,这一次就不迟到了。
“每天那么早去学校干嘛?好啦,我答应你今天不会迟到啦……”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有时候他的话的确很多,我的确有时候受不了他。
我打断他的说话,鬼知道他像唐僧念经一样,要念多久?
“好好,闭嘴!你要等我就随便好了,但是我还要刷牙洗脸,还要吃早餐,整理书包。所以你就在门口等着吧,不要睡着了,呵呵……”
“真的求你了,大小姐!”
那臭小子露出百般无奈的脸,不过那样子可爱多了,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对劲,我皱了一下眉头,看着他好好的思考了一阵。
过了一刻,我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怎么可能看得到他的脸呢?
糟糕!!
我突然变得凶巴巴的,生起气来,眼睛大了好几个度,虽然我极其生气,但是还是很小声的喊道。
“浩慕晨,你真是不要命了!!!”
那臭小子竟然敢没戴口罩站在我家门口,但是慕晨一脸懵逼的站在那里,并不理解我这无名火的由来,真是粗心到透顶了。
“傻子,把口罩戴上!”
每天都要做的事,总是做不好。
不过话说来他智商那么高,怎么情商跟个二百五似的,做事还是那么马马虎虎的。
他倒一脸无辜,把口罩从口袋里拿出,用嫌弃的目光看着口罩。
“这大热天的,我可不想戴口罩,真的很热,而且,我观察过周围没人……”
没办法,谁让他是个明星呢,人又火。
想要好好上学,只有伪装起来,不能被别人看出来喽,可怜是每次出来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活动,做什么事都要比正常人要小心翼翼。
其实当明星也没有好,太红了会有一大堆人天天盯着你,我也不喜欢被太多人关注,只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
今天在舞台上捧星揽月,他日必有生活上的防不胜防。
我一脸严肃的看着他,自己可没开玩笑,我可不希望今天不去上学。
虽然现在才六点二十多,那路上也没多少人,上班族的时间一般是七点之后,但是也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人,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带上为妙。
“如果……你不戴上口罩也可以,那你就离我家远点。等一下有人挡在我门口了,连门都出不去,影响我上课。你就死定了!”
他满脸小委屈,在自己面前,他真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叫人不可理喻。
但值得让人庆幸的是,虽然活在复杂的娱乐圈里面,但他仍然这么天真,因为在社会的淤泥中,真正的冰心玉壶真的人少之又少。
“呼,我带上还不行吗?杞人忧天。”
杞人忧天?!
万一真被人看见了,自己真的会上不了课,还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虽然他的身份很危险,可是我们之间的友谊并不会削弱,我喜欢的依旧是他的人品,而不是之外的任何东西。
看着这小子让他这样站在我门口也不是,我还是像平常一样心软的把他请进家里。
“你吃了早餐吗?进来吧……”
“因为今天早上睡过头了,我还没真没吃早餐呢,那谢谢了!”
他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果然啊,知他者为我也!
难怪,他今天会比平常晚来二十分钟,平时我调的6:00闹钟一响,他就会在下面喊——这要是没情况怎么为三好学生解释呢。
我等他进来的时候,随手就摘掉了他的口罩,放在了餐桌上面,刚才因为看他可怜,所以才让他进来的,家里一般都不会有狗仔的。
“这夏天也挺热的,除了必要时刻,能摘下时就摘下吧……”
他见我还没弄早餐,就心血来潮地跑去厨房说要给我弄,我连忙拉住他,整个脸都苍白了,像是刚从鬼屋出来的样子。
他做出来的菜,是给人吃的吗,想想就恐怖……
我都这么可怜了,你还不放过我,你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
“唉!等一下……”
慕晨一脸疑问的看着我,他还不知道我嫌弃他做的饭菜,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他,我怕他自卑。
“是不是我菜做的不好吃?”
“当然不是了,”
我摇了摇头,心里倒不是这么想的。吃了他的菜还不上天啊,我还想多活两年呢。
我用手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露出一副无奈的笑,真是苦了我这个奥斯卡影帝啊
要不是因为我不喜欢演戏,否则我早就成影后了。
光看这小子的这张脸,真心不想打击这小子的自尊心,随便编个理由忽悠他得了。
“你怕不是个猪脑子吧,你现在弄早餐,还有时间啊?随便吃点速食的得了。”
“吃面包?”
“不是!”
我从房间里拿出两个盒装的东西,没错,就是方便面!
“面包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吃得饱呢,而且含糖量又多,会长胖的。方便面多好啊,我每天早上没时间的时候都吃这个的。”
瞧!妈系性格又来了,真是拿他没办法,真是我的好“妈妈”,干脆请他到我家做保姆得了。
“垃圾食品,吃多了身体不好,你以后少吃一点……”
“我求你了,你每天不要像一个老婆子一样啰嗦好吗?”我用无奈的眼神看着他,真是一点阳刚之气都没有。“有吃的算不错了,凑合凑合吧。”
他接过我手中的方便面,赶紧去房间烧开水,
“姑奶奶,我帮你泡方便面,你快点去整理一下你的书包!”
“好了,真是的,你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还像小孩子那样急急躁躁的,我快点行了吧。”
虽然我嘴说着快一点儿,但却依旧是不紧不慢的去房间,我脸皮厚,不怕!反正这又不是第一次迟到了,无妨无妨!
最后在那个小子一直催促下,我不得不加快了速度,真是的。
没有时间在家里坐着吃,我和他只好一人捧一桶方便面,边走边吃走到公交车上。
这小子看到周围没有人了,就嗦两口,要是前面有人,他就把脸俯到我书包上,我笑嘻嘻的说。
“你别把油弄我书包上了,很难洗的。你这样让我想起了一个动物,把头埋在土里的鸵鸟。”
我走到了公交车靠后的位置,像一个指挥员一样的指挥他,“唉!我坐前面,你坐后面……”
每个人都做过偷看情侣的事情吧,对于母胎单身十八年的我也不例外。
公交车里走来一对男女,年龄应该比我小几岁,男女双方都露出娇羞的神情,在宽厚的校服车,底下的一双手紧紧相扣。
他们坐在一起,现在的他们是那样的相信爱情,我不知道再过五年,甚至十年之后,他们是否还能坚信他们此时的信仰。
他们谈论未来,充满着希望,真的多么美好啊!
大部分人遇到初恋的时候,总是认为他是自己的唯一,总以为自己遇到了对的人,殊不知人生的路还很长,自己还会遇到更多的人,爱情会比自己想的还要沉重。
在青春的时候,谈恋爱的人很多,不分大小,不分男女。可真正在一起的沧海一粟,屈手可指。
我也时常想,如果我有喜欢的人,我会怎么对他。
在从来都没谈恋爱之前,我总是嘲笑爱情,当自己真正沦陷时,才发现自己真的错的太离谱。
有人说,对待朋友总是大大咧咧,不拘小格。对待爱人却总是小心翼翼。只有爱一个人才会在乎他,在乎他的一切。
“慕晨,你觉得以后我也喜欢怎样的男孩子?”
“看你自己了我怎么知道。”
“你帮我推荐对象好吗,你人缘这么好,根据我的长相给我推两个,长相一般,人很好很温柔的那种也行。”
这个时候他会变得异常生气,“你……这个时候不好好学习,想这些事干嘛!”
看来要让他给我介绍对象这条路肯定是没了,可是自己怎么找,我人缘又不好。
不可能去社交平台上,发网贴说cp滴滴,这样太冒失了,而且网恋有风险,千万别奔现。
可是也不可能到学校随便抓住一个男的,然后说一句,“同学你好,你有女朋友吗,处对象吗?”
我估计别人看我的眼神就像看神经病一样,这个年代了找个对象真难,我以后还是努力赚钱,包养小白脸吧。
但是虽然没有谈恋爱,但是身边有个绝世大帅哥,至少每天看看都觉得养眼,所以我还不算太可怜。
我喜欢去看窗外的风景,看着转瞬而逝的风景,一排整齐的樱花树在向我靠近,车一开过,总会溅起樱花花瓣漫天飞舞。
各种商铺都打开了门,寂静的夜晚已经过去,黎明开始喧嚣起来。
望着窗外飞快逝去的风景,我显得非常的轻松,我有时候但是累了会在公交车上睡着。
慕晨总是在后面看书,在他的世界里读书就可以当饭吃,为了读书,他可以废寝忘食。
明明已经是一个艺人了,明明可以不需要这么努力,可他却还要这么努力,真搞不懂他。
我还在起点的时候他已经在终点了,但是我并不觉得不值得,因为这是他努力得来的。
莫约坐了三十的分钟车,到了学校门口,车子就挤得水泄不通,我背好书包,拍了一下慕晨,这家伙有手表,我就懒得拿手机了。
“唉,现在几点了?”
他撸开他的衣袖,看了看手上的表。
“七点二十了。”
我笑了两下,我真是守时天才,说了不吃的就绝对不会迟到的!
还有十分钟,预计还有两分钟到站,以前要五六分钟跑到教学楼,哈哈,刚好还有两三分钟才迟到。
一定来得及,这次绝对不会不会迟到的。
我提醒后面正在认真学习到心无旁骛的学霸,快到学校了还能看书,我谁都不服,就只服他。
“快到学校了,学霸别看书了。”
我一下车就开始冲,这次拼了老命也不能迟到,自己承诺过别人的,而且这么小的事情,自己怎么能失言呢?
我拼命的背着书包往前冲,负重就是跑不快,书包的颠簸感让我极不舒服,我书包上的铃铛挂坠也发出了清脆的叮叮当当的声音。
但是跑了一会也不见他人影,平时他体力很好的,跑在我后面更不可能,我停下脚步往后看。
原来他提着书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单车。
什么情况?!
刚才催我快点走,现在我快点走了,他怎么又学自己慢慢悠悠的,还站在那里不走,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我有点恼火,这臭小子诚心想看我笑话是吧,我冲后面喊,“你快点啊,还站在那里干什么!三好学生,现在不怕迟到啦?”
“我……我有事!我衣服被……”他支支吾吾的说不清。
我跑过去查看,原来他的衣服卡到单车齿轮里拔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卡进去,真是奇葩,这逼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
“真是的,你把手拿开,我帮你。”
我也边拉边扯,可是就是弄不出来,我越来越急,所有的计划被打乱了。
已经越来越接近迟到边缘了,甚至已经迟到了。
但也在恍惚之间想起今天带了美术刀,我从文具袋里面取出美工刀。
锯了半天才锯开了一点点,眼看迟到的时间越来越近。
猛的一锯,衣服终于和单车齿轮分离开来,我也因为用力过猛,一屁股栽倒在地上。
又迟到了,惨啊!
慕晨背上书包把我一拉,这臭小子还有点良心,等一下下课的时候,看我怎么兴师问罪。
“快点!已经过四十了,再晚几分钟我们就一天都不用坐了。”
学校门口都被各种各样的人给拦住,但是记者略占上风,拿着摄像头,在阳光下面照的闪闪发光,我小声提醒他。
“危险区域,看好你的口罩!!”
每天都会有很多的粉丝和记者把学校的大门围得水泄不通,这让学生的通行非常不方便,但是学校也制止不住这群人的疯狂。
“报告!”
我扶着教室门框,差点把老命给跑没了,喘着粗气喊了一声,什么形象的都不在乎了,早知道平时多锻炼了。
一个人站在讲台上,下面乱哄哄的,他也没管,或许他根本就管不了。
这是我的班主任——姚轩!
一个戴着厚厚的镜片,三十来岁的青年。
老师厌恶的看我一眼,“你怎么又迟到?准时来学校那么难吗?你就不用说了,反正你每天都这样,要么早上赖床,要么晚上要玩游戏,我都给你找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不务正业的东两……”
也对,我苦笑一声,这可是贵族高中,没钱没家世只会被践踏。
民办高中只要一二十万便可以读,也受教育局和分数的限制,而贵族学校只认钱和权。
他对我只是厌恶,那他对慕晨倒是温和了很多,就算是迟到,老师也从不批评他,在老师眼里他总是最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
慕晨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棵摇钱树,如果不是因为他,这就是一个默默无闻排名倒数的公办普高。
而我呢,在老师面前什么都不是,什么都做不好,就因为我无权无势。
“你为什么和竺姚老迟到啊?是因为什么特殊原因吗,家离学校太远了吧?下课之后私自找老师跟老师讲一下!老师这次就饶过你了,希望你下次不要再迟到了,你可是班长,要起带头作用,你可知道吗?回座位上去吧……而你,”
老师眼睛看向我,似乎已经没有了刚才的那个温和,他一下子从天使的外表变成了恶魔的本质。
“我都不想说了,你给我站的后面去,你迟到多少分钟,就去站多少节课,你自己心里有数。”
我不甘的哼了两声,拿着书高傲的站在了教室的最后。
反正老师也就这德行,只知道欺压我,但也无所谓,至少我从来都不怕他们。
我可不想让他抓住任何把柄把我开除,我也不想接受我父母的帮忙给我找学校,我不想靠他们,更不想见他们!
如果是别的同学迟到,老师怎么会罚,他只会对自己这样,而下面却是同学们窃窃私笑。
这是一个没有爱的班级,每个人都十分傲娇,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早就习惯了。
这些人都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小姐,父母都是大老板。
论身份我也不比任何人低,十年前发生了一件事,自己开始厌弃了父母,甚至不想认父母,也不想跟父母扯上任何关系。
他们只知道箫氏总裁有一个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很少有人知道箫竺姚这个名字,自然也忘记了我是萧氏独生女。
之前这只是一所普通高中,后来发生了变故,阴差阳错的成为了贵族学校,我看了看坐在前面又在低头学习的他,他真的给自己的很多的麻烦。
或许是他吧,自己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也因为他受了很多牵连,有时候真的会为看不到明天而感到惆怅。
可是,又非常舍不得他,毕竟是从小长到大青梅竹马,他是在我人生中最阴暗的时刻唯一守护我的人。
一个对我这么温柔的人,我怎么舍得离开他,他的到来的确让自己的生活很温暖,但是总会让自己感到苦闷。
因为自己是这里唯一的考生——唯一一个没有地位的人。所有人都视自己为异类,人人可欺。
其实要不是因为他,这里就是一所普通学校,就算学习氛围不好学风不浓,但至少是清清白白的学校,但现在这里有太多的污浊,贪婪包裹着这个学校,却只有一声无奈叹息。
我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里只留我一个考生,明明除了浩慕晨,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我是箫氏之女。
我看了一眼正在写作业的他,难道这件事真的跟他有关系吗?是他想把我留在他身边吗,我对他而言真的非常重要吗。
“你怎么了?”
当被他发现的时候,我的眼睛不知道往何处躲藏,这个从小到大看到这样熟悉的脸也会躲藏,
“没什么。”
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一直在一起,青梅竹马分开了总是舍不得的,亦或是是我帮他实现梦想。
或是在所有人希望他死的时候,我是为数不多希望他活下来的人,或者是我之前救过他……
他是一个很知感恩的人,也是应该是我想多了,他怎么会看上我这么平庸的人呢?他这么好的人,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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