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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阅读进城种地:我成了豪门团宠

折耳根的猫 著

现代都市连载

《进城种地:我成了豪门团宠》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江梦筠陆怀民是作者“折耳根的猫”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亮,她之前还没注意到这个,因为烤炉也是昨天刚装上的,不过陆夫人一提醒,她立刻就把这个提上了日程,“那回头我叫阿姨拿几个编织袋,把家里的草木灰都收起来,等开春种菜的时候,小苗栽下去,再往地上撒一层草木灰,又能肥地,又能杀菌,种菜最好了!”“那可得多攒点了,我今天就叫人把西北角那块地也开出来,等换上土,明年咱家菜地就能多种点菜了。”陆夫人笑吟吟地说。跑步太累了,而且儿子......

主角:江梦筠陆怀民   更新:2024-01-25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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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阅读进城种地:我成了豪门团宠》精彩片段


“妈,你好像胖了点。”吃完宵夜,陆景元因为坐在陆夫人旁边,侧面看过去,他妈居然微微露出了一点双下巴,这实在是个令人惊悚的发现!

要知道,为了维持纤瘦的身材,陆夫人已经控制饮食十几年了。

“什么?!”陆夫人瞬间花容失色,跑到一楼瑜伽室里一上秤,立刻发出一声惨叫,“我重了三斤啊啊啊!”

第二天早上,陆夫人就加入了儿子的晨跑大军。

路过湖畔的时候,果然在这里又遇到了辛勤劳作的江梦筠。

她不知道从哪里借了一个竹耙子,正在收集松树林地上的松针。

“梦梦你扒拉这些松针做什么?”陆夫人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她实在有些跟不上儿子的配速了,只能借口跟江梦筠聊天摸会儿鱼。

“我在那边挖了个堆肥坑,咱家的兔子太能拉了,每天都能清理出来好多兔子粪,我想着这些粪肥丢出去实在太可惜了,就挖了个坑,打算弄点松针混进去,一层兔子粪一层松针土,发酵个大半年,到时候咱们种菜就不用去外面买鸡粪肥了。”

陆夫人听着她翻来覆去地讲什么兔子粪鸡粪什么的,现在居然已经面不改色了,很明显已经被江同学的堆肥论给驯化成功了,甚至还跟着点了点头,给出了自己的一点意见——

“咱家不是新装了烤炉么?我听人家说草木灰也是能做肥料的,还有一楼的壁炉,每天也要清出来不少炭灰,这个能用吗?”

“能!草木灰用处可大了!”江梦筠眼前一亮,她之前还没注意到这个,因为烤炉也是昨天刚装上的,不过陆夫人一提醒,她立刻就把这个提上了日程,“那回头我叫阿姨拿几个编织袋,把家里的草木灰都收起来,等开春种菜的时候,小苗栽下去,再往地上撒一层草木灰,又能肥地,又能杀菌,种菜最好了!”

“那可得多攒点了,我今天就叫人把西北角那块地也开出来,等换上土,明年咱家菜地就能多种点菜了。”陆夫人笑吟吟地说。

跑步太累了,而且儿子跑步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只顾着自己戴着耳机听歌,简直无趣至极。想了想,陆夫人索性留在这边,又打电话叫人送了个小耙子过来,和江梦筠一起收松针。

还真别说,这活儿是真解压!把地上的松针一点点扒拉到一起,再塞到麻袋里,看着麻袋一点点装满,这可比跑步好玩多了,而且一样能锻炼身体。

扒拉松针的时候,江梦筠看到松针下面居然有一些已经枯萎的菌子,立刻就有了新的主意——

“伯母,咱家这片松树林能种点蘑菇什么的吗?能的话我去网上买点菌棒回来,咱们自己种点平菇、香菇、金针菇啥的,明年咱们自己在家涮火锅,就能吃到新鲜菌子啦~”

“能啊,这里外面人又进不来,除了不能砍树之外,咱家在这边种什么不行?其实偷偷养几只鸡也无所谓,就是你陆伯伯那个人死脑筋,总是爱讲什么原则,讨厌得很。”陆夫人情不自禁地跟江梦筠吐槽着老公的死板。

自从尝到了鸡粪肥种出来的蔬菜有多好吃之后,陆夫人已经对“实现鸡粪肥自产自销”这件事有些蠢蠢欲动了,她最近在刷短视频,看到有些都市女人逃离家庭,在山里租一栋房子,自己种菜养鸡、种花摘果,过得可比她精彩多了,陆夫人内心十分向往,也对在家里养鸡没有以前那么抗拒了。


陆家的早餐非常丰盛,大概是陆夫人特意叮嘱过的,照顾到了江梦筠的口味,还特意增加了中式早点的品种,光是点心就有春卷、油条、锅贴饺子、松毛汤包等好几样,另外还有一锅鸡丝粥、一锅鸡汤豆腐脑,佐餐的咸菜有切得细如发丝的甜菜头、豆腐乳、咸鸭蛋、笋丁毛豆腌酸菜等等,摆了满满一桌。

不过江梦筠明显是被他爸给训练过了,吃东西非常的有节制,只盛了一碗鸡丝粥,夹了一个春卷、几个锅贴饺子和一根油条,坐在那里安静地吃着。

不过,仪态虽然很斯文,但江梦筠的饭量实在是不容小觑,一顿饭她喝了三碗鸡丝粥,干掉四根油条、一碟6个春卷、八个锅贴饺子,还吃了俩咸鸭蛋!

看了看自己面前的一份无糖吐司、一个煎蛋外加一杯黑咖啡,陆景元再次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他和这个江梦筠,到底谁才是男人啊?

吃完早饭,陆夫人把江梦筠留了下来,似乎有些犹豫地对丈夫说道:“6幢的陈夫人和咱们小区其他几家平时一起玩的,听说家里来了小客人,想来看看梦梦,老陆你看,要不要叫她们过来?”

说完怕陆怀民嫌麻烦,又忙着补充道:“我想着梦梦以后要在咱们家常住的,早晚要跟她们打交道,倒不如先叫大家来认认人,往后要是正式场合梦梦遇到点什么事情,我们不在身边,也有长辈能帮着说两句话。”

陆怀民是打定主意要把江梦筠当自家闺女养的,虽然不耐烦那些所谓的夫人外交,但想到江梦筠也是个女孩子,未来早晚要面对这些应酬的,便点了点头:“认识一下也好,不过梦梦还小,又是山里来的,你多看着点,别叫人欺负了。”

陆夫人听完简直快被气笑了:“无缘无故的,好歹都是长辈,谁要欺负一个小姑娘啊?”

她没想到的是,还真有人想欺负欺负这山里来的野丫头呢。

陆怀民这一趟出去好几天,集团里已经积攒了一堆没处理的事情等着他老人家去拍板,吃完早饭就带着陆景元急匆匆去公司了,陆夫人进厨房吩咐阿姨准备下午茶,一出来就不见了江梦筠的身影。

“梦梦呢?”

“江小姐……好像去后院种菜去了。”佣人面色复杂地回道。

本来她们也以为这个被陆总亲自领回来的小姑娘,会不会是陆家内定的儿媳妇,现在看来肯定不是了。毕竟,江梦筠要真想嫁到陆家来,还不赶紧趁着和未来婆婆独处的机会,在陆夫人面前狂刷好感度?跑到后院种菜是几个意思?

陆夫人听完佣人的汇报也是面色复杂,努力收拾好心情,等她披着披肩走到后院的时候,江梦筠已经手脚利索地把昨天路上买的草莓苗给种下了,一畦一畦的特别整齐!

非但栽好了,她还给草莓苗撒了些水,阳光下,晶莹的水珠落在深绿色的草莓叶和白色的小花上,看着还挺好看的。

比草莓苗更好看的,却是赤脚站在泥巴地里的少女。

大概是为了干活方便,江梦筠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楼换了一身旧衣裳,怕弄脏拖鞋,干脆赤着脚下地栽草莓,一张白皙细嫩的小脸蛋在阳光下晒得红扑扑的,不像陆夫人常年的富贵人家的女孩子那般纤细柔美,整个人却透着一股子朝气蓬勃的健康和快乐。

陆夫人呆了呆,不知为何,突然就想起了动画片里那个总爱跳泥坑的佩奇猪,一颗心却不由自主地软了下来,语气也跟着软了:“梦梦,你要下地种草莓,叫人给你拿双雨鞋啊,这样光着脚容易着凉的。”

“一点也不凉!伯母我跟你说,我们村以前有个老中医,他可厉害啦!他教过我一个什么吐纳的方法,就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赤脚站在泥地里,这样呼气~吸气,练到额头冒汗,整个人都特别舒服!”

说完,还跃跃欲试地睁大眼睛看着陆夫人:“伯母你要不要进来试试?”

“这……”陆夫人犹豫地看了看昨天刚刨出来的菜地,陆家的园丁做事情很仔细,这块菜地被他整理得一块小石子、一根杂草根都看不到,土地也看着软软的,不过……还是算了吧!陆夫人这辈子就没赤脚下过地,还有些洁癖,实在是克服不了心理这一关。

“没关系!这地上刚浇了水,好像真的有点滑。”安利失败,江梦筠也无所谓,从地里走出来,拿水龙头冲干净脚丫子,不用人帮忙,单脚站着把脚擦干净了穿上拖鞋,又洗干净手,重新站在陆夫人面前的时候,又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了。

“你下回还是穿着雨鞋吧,小心滑倒。”陆夫人暗暗松了一口气,想到她从小没有母亲、身边只有个养父,估计也没有女性长辈教导她这些,又忍不住苦口婆心地叮嘱她,“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少沾凉水,不然以后生孩子可是要遭罪的!”

“嗯嗯!谢谢伯母!”江梦筠连连点头,并不以为意,她现在一拳头都能揍死一头猪,看着也不像是命不久矣的样子。

“唉~是这样的,下午有几个都住在这个小区的阿姨想来看看你,我跟你陆伯伯想着以后你要在这边常住,咱家经常来往的长辈还是要认识一下的,都是熟人,你也别怕,人家给你什么你就收着,长者赐不可辞……”陆夫人絮絮叨叨地跟她科普了好一会儿,听得江梦筠差点睡着了。

“唉!总之下午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就假装听懂了,然后微笑就行了。阿姨们给你东西你就收着,不会是什么贵重物品,因为你是第一次见面,又是晚辈,所以大家都是意思意思,记住了吗?”

“嗯嗯!记住了!”不就跟她们那过年的时候给压岁钱一样吗?江梦筠自信地点了点头。

她自信的太早了。

陈夫人的娘家就是做珠宝生意的,一帮夫人太太里就数她出手最大方,一见面就送了江梦筠一只成色极好的玉镯,虽然只有一只,但光看成色,这只玉镯起码也值好几万了。

“到底还是阿音和咱们龄姐最亲,这见面礼,给自家亲侄女也够体面了!”其他人楞了一下,赶紧出言捧了陈夫人两句。

陈夫人闺名胡音音,和陆夫人祝久龄从前就是这麓城出了名的名门大小姐,当初陆怀民开发跃龙湾别墅的时候,祝久龄一则为了给丈夫拉客户,二则也是想姐妹们往后一起玩方便,就撺掇着玩得好的小姐妹都在跃龙湾买了别墅,谁知后来这小区名气越来越大,如今她们这帮姐妹做了十来年的邻居,说是一家人也不为过了。

只是,听说老陆一意孤行非要接战友的女儿来家里住,姐妹们难免心里犯嘀咕,尤其是胡音音,她一直很想让女儿嫁到陆家,而且女儿也算是和陆景元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只是这几年那丫头还在国外留学,两家还没正式谈起过这件事。

她原本的打算是今年年底无论如何让女儿回来一趟,到时候两家安排个相亲,要是两边都看对眼了,到时候再正式对外宣布,这样女方也有面子一点,没想到她这边还没下手呢,向来对儿子不闻不问的陆怀民,居然不声不响给家里领了个小丫头回来,这是什么意思?


“认识倒是谈不上,之前参加一个农旅产业论坛,有过一面之缘,这位霍教授挺有才华的,就是听说一直没结婚,也没个孩子……可惜了!”

“我就说你死脑筋吧?像这种科学家,人家追求的早就不是什么传宗接代了,多俗气!人家追求的是流芳百世!”陆夫人终于逮到了机会,报了几天前的“汉服袄裙无人识”之仇。

“是是是~我庸俗!我这个俗人还就儿女双全、家庭幸福,哼,真要为了什么学术连家都不要了,我还是继续做个俗人吧。”陆怀民哼哼道。

本来他还想既然来都来了,就去拜访一下那位霍教授呢,听到老婆如此推崇人家,心里就别扭了起来,索性连提都没提,一家人放下行李,休息了一下,直奔农庄吃饭去了。

陆怀民有个朋友在这里开了一家农庄,还包了几个鱼塘,搞休闲农业,一年四季都能采摘蔬菜瓜果,还能钓鱼,里面还养了不少小动物,附近经常有大人带着孩子一起过来玩,不过现在是冬天,户外太冷了,农庄里冷清了不少。

陆景元按照导航,直接把车子开到了老板家门口。让江梦筠没想到的是,这个农庄的老板,居然也是爸爸当年的战友……

“这就是梦梦吧?我听你陆伯伯都说了,哎!你爸太可惜了!他走的突然,我们这帮老兄弟知道消息的时候,想去送他最后一程都没来得及……”叫老周的农庄老板眼圈微微泛红,把他们一家迎了进去。

说是农庄,其实里面做的挺好的,老周在里面造了一栋民宿,一楼全部是竹木装饰的,冬天地暖开起来,走进去羽绒服都穿不住了,老周忙招呼他们把外套脱下来,跟他进去喝杯茶。

听说江梦筠想要在小区水库里圈一块水域养鱼,老周顿时乐了:“要鱼苗还不简单?等明年开春,鱼苗下来了,我叫人送一车给你。”

“谢谢周伯伯。”江梦筠刚想问要不要先预付一笔定鱼苗的钱,就看到陆伯伯狠狠拍了拍老周的肩膀,调侃道——

“没想到老周你这个葛朗台,居然也有这么大方的时候?一车鱼苗,说送就送了?”

江梦筠张了张嘴,很想说周伯伯说的送,应该不是免费送那个送,而是叫人把鱼苗运送到小区,然后她再付钱,不过,她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呢,那边,老周也反手捣了陆怀民一下——

“跟你这个大资本家做生意,我当然是要狠狠赚你一笔!梦梦还这么小,又是力军唯一的孩子,如今他不在了,梦梦那就等于是我半个闺女!我给我自己闺女送一车鱼苗怎么了?”

听到他们提起爸爸,江梦筠鼻子一酸,默默低下了头。

突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拈了两张雪白的餐巾纸递到了江梦筠面前。

“谢谢~”带着鼻音的小嗓子,听着怪可怜的。

陆景元心头一软,随即想到那几个还在住院的小混混,一时间心情无比复杂。

江梦筠这丫头给他的感觉太奇怪了!有时候你会觉得她就是个乖巧懂事、温和无害的少女,有时候又会瞬间变成血盆大口的食人花,仿佛她的所有伪装,都是为了引诱猎物主动送餐上门一样……

老实说,作为一个优质上进的富二代,陆景元从小到大,身边不说莺莺燕燕吧,喜欢他、或者喜欢他的家世的女孩子也不少,工作之后,身边想钓金龟婿的就更多了,可那些女孩子,陆景元都知道怎么去体面地应对或者拒绝。


江梦筠一时心软,只能放弃了心爱的烤红薯,顺手打了个110报警,然后就跟了上去。

“后来呢?他们几个,真是你打的?”陆景元不敢置信地看着娇小玲珑的江梦筠。

“我又不是故意的,是他们非要跟我玩玩的。”江梦筠拿鞋底蹭了蹭地砖,顾左右而言他。

“玩玩?”陆景元挑眉。

“咳~不信你去问受害人!他们一开始是要跟她玩的,后来看到我跟过去了,觉得我更好玩,就想让我也跟他们玩玩,我就随便跟他们比划了几下,谁知道他们那么不经打,也有可能是可乐喝多了,缺钙吧……”

“缺钙?”陆景元简直笑了。

看那几个家长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家里不说大富大贵,但起码也是个中等规模的企业家,不然也上不起博略那种贵族学校,怎么可能让孩子缺钙?

恐怕不是缺钙,是缺脑子吧。

“那个受害人呢?你救了她,她应该帮你作证了吧?”现在不是追究到底谁打谁的时候,这件事情摆明了就是那几个小混蛋想欺负人家女生,江梦筠是去见义勇为了,虽然勇过了头,把人给打伤了,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关键还是在那个女生。

“她是我们学校的,就我们隔壁班,应该会帮我证明吧。”江梦筠其实不太确定,因为前不久就是这个女生,带着几个看起来不是很好惹的小太妹去了他们班,当面对她放了一堆不知所云的狠话,一看就不是很友好的样子。

不过,江梦筠怎么也没想到,这姑娘居然恨她恨到了敢当着警察叔叔的面撒谎作伪证……

“陆先生,不好意思,恐怕这位江同学还要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中年民警面色严肃的走过来,“我们询问了受害人,她说她是被这位江同学骗出学校,才被那几个小混混给挟持到外面的……”

陆景元的面色瞬间沉了下来。

这一瞬间,他已经脑补了无数校园霸凌设局陷害的剧情。

江梦筠的性格他再清楚不过了,这丫头脑子里除了种地还能有啥?无冤无仇的,俩人之前甚至都称不上认识,有什么仇怨会把一个小姑娘骗出来送到混混手里?

再说了,江梦筠才来麓城多久?怎么可能认识那些混混?

陆景元越是脑补就越是后怕,他甚至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应该就是那个女孩子故意联合这些混混设的一个局,先让混混们当着江梦筠的面把她给掳走,再趁机向江梦筠求助,等到把江梦筠骗过去,到时候她一个小女生呼救无门,一个人面对好几个身强力壮的混混,还有一个不怀好意的同学,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只是这个女生和那几个混混都没想到,江梦筠身手这么好,非但全身而退,反而把这几个混混给揍翻了,现在几个混混进了医院,为了保住这些“同伙”,那个女生自然要反过来咬江梦筠一口。

否则的话,真要承认是江梦筠救了她,那就是坐实了那几个混混绑架的罪名,这可不是小事!而且那几个混混只是受伤了,又不是死了,到时候再反口把她给咬出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想明白了这一切,陆景元心思急转,已经在脑子里迅速想起了应对之策,首先必须立刻联系家里的律师,然后设法找到那几个混混,不管是威逼还是利诱,一定要撬开他们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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