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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小东西,你真是该死的美味

发表时间: 2023-01-30

也不知是否单身狗太不禁撩,这一晚,唐迎乐又做了梦。

梦里的视野一片昏暗,“他”晃晃荡荡地走在夜里,听着两个人的步伐。

直到自动感应的灯光从头顶亮起,照亮公寓略带锈迹的铁灰色大门,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

突来的光亮让“他”不适应地闭了闭眼,将手塞进口袋里掏啊掏。

边不由自主地晃着浸满酒精的脑子,满眼都是天旋地转,全靠有人扶着才勉强站稳。

“奇怪,钥匙呢?”

摸了好半天就是摸不到钥匙,还隐约听见身旁的人如触电般发出压抑的闷哼。

“他”不解咕哝地皱着眉,打算换一个口袋继续摸。

一只手按住他。

“你摸错了。”男人尴尬地轻咳一声,将“他”的手拉出来,放进正确的口袋。

“这才是你的。”

“他”呆茫地看着对方,心想这人是谁?

声音真好听,好像长得也很帅。

喝醉的人眼睛是糊的,但幸好男人有双美丽的桃花眼。

特别是在低头对视的时候,总会温柔得像一潭波光潋滟的幽湖。

特别地深情,也特别地吸引人。

让“他”糊成毕加索抽象派的记忆渐渐清晰起来,也想起今晚原本的目的。

“莫……莫笙?你是莫笙。”

是“他”今晚的艳遇。

感觉自己终于作出一项前所未有的壮举,“他”忍不住呵呵低笑,像个小智障。

“是,是我。”莫笙也笑了笑,帮忙找出钥匙开门,扶着小智障走进公寓。

两人跌跌撞撞地爬上四楼。

夏夜的闷热掺入酒精的气息,相触的肌肤冒出微汗。

若有似无地散发着荷尔蒙,低微的呼吸声在狭窄又封闭的楼梯间缭绕,无限扩大了脉搏的跳动。

“他”迷迷糊糊地靠在莫笙的肩头,眼看家门就在前方,不禁有些心慌。

接下来该做什么?

头顶昏黄的微光洒下,为莫笙俊美的面容打上一层朦胧的滤镜。

“他”眼巴巴地望着对方,目光从看不清深意的眼眸一路往下,落在弧度姣好的薄唇。

就脑袋一热地抓住莫笙的领子,踮起脚往上一扑。

气势之凶猛,有如猛虎扑羊,非常霸道地小受警官。

“唔!”

可惜,霸警的准度不太好,竟一口撞上莫笙的下巴,留下一排深刻的牙印。

场面之尴尬,气得“他”捂住发疼的嘴,在对方错愕的目光下发出沉痛的哭吼。

“为什么我连这种事都做不好?呜……”

被强“吻”的人没哭,施暴方却先哭了,还越哭越委屈。

“他”甩开莫笙搀扶的手,迳自蹲在楼梯上哭得吸哩哗啦,像要将满腹苦水连同脑子里的水一起哭出来,不死不休。

“怎么了?”莫笙不明所以,蹲下身好声安抚着。

然而人一发酒疯,总会贯彻傲娇的精神。

嘴里喊着“不听不听我不听”,身体却老实地黏着对方,要别人一再哄自己。

最后莫笙没辙了,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强行捧起“他”的脸吻了下去。

温热的吐息洒在脸上,“他”怔愣地瞪大双眼。

在模糊的视野中对上莫笙垂落的眼眸,感觉自己在对方的注视中变成了一团奶油。

融在温柔交缠的唇舌上,连积压多年的苦涩和委屈都一同化成柔软的春水,在心房无声流敞。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唇瓣分离,“他”都没能反应过来。

“不哭了,嗯?”莫笙抵着“他”的额头,轻柔笑着。

“他”缓缓点头,脑子依然一团糊,心情却平静了下来。

“他”张开嘴唇想说点什么,却听远方似有空气震动的声响。

紧接着,一道音准清奇的歌声远远传来。

“我滴热情……好像一把火啪X3……”

唐迎乐浑身一震,从“他”的意识中回过神,差点在梦里喷出一句:“沃德发?”

但真正叫人猝不及防的是,也许是那歌声太过魔性,激发出他深藏于潜意识里的忧患。

竟让梦里的剧情急转直下,完美证实了佛洛伊德梦的解析之奥义。

只听“唰”的一声。

他身上的衣物忽然以相当不科学的方式一秒爆裂。

而莫笙也一扫先前的似水柔情,粗暴地将他压在墙壁上。

劈开他的叉,用力往前一顶,边邪魅一笑说:“小东西,你真是该死的美味。”

唐迎乐:“???”

可恶,这个台词好雷,但这个姿势又该死的真香!

然后,他就在梦里开启了双人运动模式。

再准确点来说,是整个画面都塞满了莫笙色气爆表的鬼畜笑。

笑得他汗流浃背,有种快要晶尽人亡的感觉,还没破处就体会了实战的恐惧。

更可怕的是,这个梦还自带音效。

啪!啪!啪!

他痛苦地皱紧眉头,不知自己该边喘边哭出声,还是俗辣地叫出声。

因为梦境实在逼真,除了音效,还有阵阵的刺痛。

仿佛梦境之外也有个人正狠狠地搧他巴掌……

咦?搧……搧巴掌?

唐迎乐一个激灵睁开眼,就见一只鸟爪毫不留情地踩下来。

“起床啦!”

他吓了一跳,立刻挥掌拍开脸上颇具重量的东西,尖声惊呼:“什么东西?”

“你才什么东西!”对方反应迅速地啄了他一口,拍拍翅膀飞到床尾。

唐迎乐也反应迅速,铿锵有力地接话:“我不是东西!”

“……”

空气瞬间安静。

一人一鸟无声对视,分别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窘迫与嫌弃。

窘迫的是人,嫌弃的是鸟……

等等,这鹦鹉是哪来的?

正当唐迎乐还在惊疑不定时,那体型圆润的鹦鹉就又搧着翅膀哗啦啦地飞出卧室。

落下满床铺的羽毛,其中几根还在他的鼻前飘了飘,一个惊天喷嚏就汹涌而出。

“哈啾!”

他搓着鼻子在床上发了半天呆,待脑中的嗡鸣退去才反应过来。

这鹦鹉……不会是钟正的宠物吧?

靠!难怪昨天出门好像听见什么东西在飞。

从前天晚上穿越过来后,他就一直没注意到家里有宠物,更别说喂食了。

一时间,他愧疚心大起,深怕会一不小心就饿死钟正的爱宠,便赶紧下床在屋里四处搜寻。

但奇怪的是,不管是屋内或阳台,都不见任何安置鹦鹉的鸟笼或栖木。

甚至连吃饭喝水的碗跟饲料都没有。

他不解地挠了挠头,索性从冰箱翻出没吃完的半袋土司。

掰成碎片装在一个塑胶碗里,再放在饭厅的餐桌上。

然后踩着椅子,看向正在吊灯上梳理羽毛的灰色鹦鹉。

只见鸟儿胖归胖,但圆滚滚的肚子和小小的头憨态十足,甚是可爱。

他便忍不住软下语气,轻声细语地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鹦鹉停下动作,用一对圆滚滚的小眼珠看了他一眼。

接着把头一扬,小胸脯一挺,以雄纠纠气昂昂的姿态溜出一串脆生生的正太奶音。

但也不知是钟正的饲养方式不对,还是它曾跟别人学过说话,竟张口就带着奇怪的腔调高声大喊:“巨根!啾!巨根!”

唐迎乐震惊了。

“巨、巨根? ”

他冷汗涔涔地瞪着鹦鹉,不敢相信钟正丧心病狂至此,竟把好好一只可爱的鸟儿取名叫巨根?

真不愧是原文里的小贱受,连宠物名都如此饥渴。

“啾!巨根!是巨根!”鹦鹉十分激动,拍着翅膀就往他的头上招呼。

并抬起一只爪子,上头绑着一块小小的名牌,刻着“鶋鹒”二字。

唐迎乐看了老半天,恍然大悟。

“原来这两个字是念巨根啊。”

鹦鹉:“……”

为了处理鹦鹉的饲养问题,唐迎乐匆匆梳洗后,就花了点时间上网搜索一番。

确认胖鹦鹉的品种是非洲灰鹦鹉,话多、黏人、聪明又胆小。

他回想对方往他脸上挥爪的架式,实在看不出哪里胆小,但话确实很多。

直到他要出门了,都还在满客厅飞舞地激情大喊:“巨——根——”

好像这名字有多雄壮威武,值得诏告天下一样。

他以最快的速度关上门。

深怕邻居听到鹦鹉的鼎鼎大名,会怀疑他们人鹦之间有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毕竟原文里确实有千奇百怪的兽人普类,而且始作俑者就住在他楼上。

想到这,他就猛然记起今早的那场春梦。

心神不宁之下,左脚不慎被玄关的门槛绊到。

就随着被推开的防盗门一头扑了出去,以前屈失意体的姿势跪倒在楼梯间。

偏不凑巧,某人正好上楼,一眼望见他翘高的屁股。

“……”

干!

唐迎乐耻哭地在心里飙出一字问候,求这位鬼畜攻稳住封印。

莫笙的脸上也爬满了震惊,仿佛灵魂有刹那间的空白。

场面实在是非常地惊心动魄。

“早。”莫笙冷静地打了招呼,目光飘渺又迷惘,似乎不知该看哪。

唐迎乐也保持镇定地爬起来。“早,我在捡东西。”

莫笙盯着他脸上沾到的灰,十分配合。“捡到了?”

唐迎乐点点头,用馀光瞥了眼进度条,神情郑重且严肃。“捡到了。”

“……”

气氛再次干掉。

莫笙只好又一次担当打破沉默者。“去上班?”

“对啊,你也是?”唐迎乐随口回完,就又尴尬地闭上嘴,很想一掌巴飞蠢死的自己。

对方刚从楼下上来,分明就是要回家,怎么会是去上班?

莫笙见他耳朵都红了,不禁笑出一声。“不是,我刚收工回来。”

唐迎乐赶紧接下去。“收工?”

问完,他才发现对方穿着跟昨天一样的衬衫与牛仔裤,肩上还背着一个老旧的帆布包。

没有人会穿这样去晨跑,显然是昨晚送他回家后就又出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大半夜的,是上哪里的夜班吗?

这疑惑还没出口,他就想起莫笙是个道士,会在晚上出门的工作自然只有一种。

果然,莫笙点头说:

“去除灵,昨天袭击你的怨灵只是被暂时击退,不会轻易放弃目标,所以我一办完事就立刻赶回来,追了他一整天。”

“啊,所以你才会……”唐迎乐一下就联系到昨天下午的惊鸿一瞥。

难怪莫笙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等等,这不就表示……那个怨灵一直在跟着他?

他心中一颤,一秒往莫笙靠去。

“放心,他不会再出现了。”莫笙失笑地抬起手,轻轻擦去他脸上的灰。“吃早餐了吗?”

唐迎乐只觉得脸颊一暖,原本炸起的寒毛就被瞬间抚平。

下意识地老实回答:“还没,打算到了学校……呃局里再买。”

靠,一时嘴快讲错了。

他偷偷地捏了把冷汗。

幸好莫笙没注意到他的口误,将手上的袋子递出去。“那这个给你。”

他好奇地接过来,见里头是热腾腾的豆浆和饭团,诧异地问:“你不吃吗?”

“我还不饿,晚点再买就好。”莫笙说完,就侧身踏上五楼的阶梯。“去上班吧,小心骑车。”

“喔。”唐迎乐摸了摸自己被碰过的地方。

想他一个人生活这么久,一朝穿越,初次感受到被人照顾的温暖,对方却是命中注定的仇敌。

这简直就是……狗血穿越剧的经典套路!

刑大说远也不远,从公寓出发,走小路三十分钟就能到。

坐公交车的话,因为路线问题,加上等车和走路,也一样是三十分钟,但省力,还在能车上滑滑手机发个呆。

当然,如果有个小绵羊的话,则能缩短至少一半的时间。

也就是说他能多睡十五分钟再起床,想一想就很美好。

早餐的份量不大,唐迎乐边走边吃,等上了车时正好吃完。

他将垃圾捆好拎在手上,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安静梳理自己对莫笙的感觉。

说实话,莫笙的长相是他喜欢的类型,性格沉稳,又会照顾人。

还愿意不辞辛劳地为他奔波除灵。

要不是事先看过原文的后续发展,他一定会对莫笙怦然心动。

但就算是真的心动了,他也不敢轻易接受。

好像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就莫名抗拒感情上的事。

总觉得一旦付出真心就一定会受伤,还不如做一只自娱自嗨的受宅,在二次元的世界里养养纸片人帅哥乐逍遥。

所以每次一有人稍微表示点好感,他就会拼命装傻,将对方拒于千里之外。

然而面对莫笙,他似乎有难以抗拒的本能,但他们明明才认识第三天。

公车停停走走,经过一家手机店,橘黄色的横幅看板极刷存在感。

以一家三口用视讯聊天的和乐画面为新方案作宣传,也提醒了他昨晚被莫笙一撩就忘了整理的思绪。

唐迎乐滑开手机,翻看社交和通讯APP,试图了解钟正的生活。

可惜,除了讨论公事外,钟正似乎不怎么跟人聊天。

各种社交app的个人动态都是一片空白,微信也十分冷清。

这很不寻常!

穷宅如他都有几个谈得来的网友,钟正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长得又帅,还会上酒吧勾搭“莫笙人”交换号码。

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与社会脱节毫无社交活动的边缘人。

何况钟正跟小姬这么要好,小姬也不像是不爱用3C产品的女孩,他们真的不曾网聊吗?

来电纪录倒是不少。

大多是来自家里,但接通的次数不多。

他再翻到封锁名单,上头就挂着一个名字,钟荣光,正是钟正的父亲。

他关上屏幕,莫名感到一丝沉闷。

虽然原文从没介绍过任何一个角色的家庭背景,但从开头第一篇的剧情来看。

钟正应当是一个心怀愧疚的人。

有良知才会感到愧疚,既然这样,为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会对家人如此拒绝往来,甚至叛逆到封锁父亲的地步?

这时,下车铃响。

唐迎乐回过神,见公车即将到站,便跟着起身。

忽然一个紧急煞车,车身摇晃,他赶紧抓住把手。

就听司机按着喇叭破口大骂:“骑电驴还敢跟公交车抢道,不知死活!”

刹那间,一道灵光闪过。

等一下!莫笙之前说什么来者?

小……小心骑车?

他脸色一变,掏出皮夹翻了翻。

不是吧!

自认少睡十五分钟也没关系的心,在看见摩托车驾照的那一刻,迅速玻璃碎。

主角有车也不提,混帐作者你他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