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五点,太阳死活不肯下山,我骑着小电驴穿行在晚高峰的车流中,短袖上衣早被汗浸透了。
这种天气外卖骑手都懒洋洋的,为了保证及时送到,我这个“老板”只能提着两箱粽子亲自送货。不开车就没有堵车之虞,这可能是把车卖了的唯一好处。
眼看过红绿灯就快到地方,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老婆”在屏幕上闪现。
“喂。”
我赶紧靠边停下,擦了把汗,接了电话。
“张之哲,我今天得加班,可能会晚点回来,你去接一下女儿。”崔洁语气带着一丝无奈。
“又加班?”
这儿恰巧离崔洁上班的写字楼不远,我抬头望过去正能看见她所在的四十七层,玻璃外墙在阳光下反射刺眼的光。我担心她太辛苦,从上个月开始,她们广告公司加班的次数未免太多。崔洁说是接了个大客户,忙过这阵就好了。
“嗯,没办法。待会儿和同事一起叫外卖,你们吃饭不用等我了。”
“行,我给你留了粽子。”
临近端午,店里肯定要做粽子生意。我选的是今年南乡的新糯米,手剥的鸭蛋黄和肥瘦相间的去皮五花肉,调好料拌匀,用新鲜的粽叶包裹成三尖八角,再以棉绳扎紧,放进大锅煮熟捞起凉透。
要吃的时候,蒸也可、煮也可,偷懒的话用微波炉转两圈也行,揭开粽叶,猪油浸透了糯米,每一粒都闪着诱人的光,香味扑鼻,入口即化——猪油的配比也有讲究,多一分则太腻,少一分则太干,这是我的独门秘籍,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当初追上崔洁,我这天下第一好吃的肉粽也立功非小。
“好。”
以往说吃粽子,崔洁总会开心的像个小孩子,但今天有点心不在焉。
可能是因为工作太累了。
我有点歉疚,本来说好结婚以后崔洁就不用出去工作。但去年因为不可抗力影响,我们家的餐厅不得不关门结业,维持家计艰难,她只有重新工作补贴家用,从那时候开始她心情就不太好,这我完全能够理解。
匆匆挂了电话,我骑车穿过红绿灯,从崔洁他们公司楼下路过,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眼。
我真不该看这一眼。
崔洁并不知道当时我离她的公司很近。
所以她大概也没有想到,她的丈夫会这么快识破她的谎言,在夕阳下看着她走出写字楼的大门,上了一辆墨绿色的奔驰大G。
一个男人开车。
崔洁言笑晏晏与他打了个招呼,利落地开门上车,在副驾驶位落座。
她穿着红色的长裙,虽然生过孩子,身材依然如同十几岁时候一样窈窕,腰肢纤细,大腿颀长,走动的时候像是一团流动的火。
她还是那么漂亮,涂着TF黑金16的唇彩,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充满诱惑。
那一瞬间我可能像是被雷击中了,整个人僵硬,急刹在马路中间,脑海一片空白。
可能是看错了——不,不可能,她的容貌身材我熟悉得如同自身,绝不可能认错。她今天早上也确实穿着这件裙子,涂着这个色号的口红。
可能她是工作,没有什么别的原因,不需要想多——但是,她为什么要说谎?
加班有可能是招待客户的饭局,虽然我不太愿意她参加这样的应酬,但人在职场,有时候也是无可奈何。但她刚才明明说要和同事一起叫外卖,转头就下楼上了别的男人的车?
而且,如果是饭局应酬,她的同事和上司又在哪里?
我茫然失措四面张望,但没有任何人跟在她身后。
那辆车很快就启动开走了,只留下引擎的轰鸣声未散。
我耳中嗡嗡作响,机械地掏出手机,回拨了她的号码。
响铃足有一分钟,对我来说,这一分钟好像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没接。
我不死心,又打了一个。
她还是没接。
平时崔洁从来不会静音的,她有强迫症,最害怕漏接电话或者信息。
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良久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