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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平行时空的民国时期,一来就面临三十大洋的巨额欠债?俞珩面对便宜母亲和妹妹,深感生活不易。不过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谋划一番。俞珩一个文科生,搞科技是不可能的,只好发挥自己所长,执笔写文。
主角:俞珩 更新:2023-02-28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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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俞珩的其他类型小说《民国:我靠写书名扬天下》,由网络作家“慆慆不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越平行时空的民国时期,一来就面临三十大洋的巨额欠债?俞珩面对便宜母亲和妹妹,深感生活不易。不过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谋划一番。俞珩一个文科生,搞科技是不可能的,只好发挥自己所长,执笔写文。
民国五年,北平。
天色暗沉,阴云涌动,略显破败的院落内,一个年逾三十的妇女正在竭力搓洗着一盆盆的衣物,冬日将近,妇女的手上生出了许多冻疮,却仿佛不知疼痛一般一遍遍地浆洗衣服。
只不过老天也不待见穷人,没多久,天就开始淅淅沥沥的下着雨,妇女先是艰难的将盆拖入屋内,又急切地向外张望,女儿刚出去买药,还不知要淋成什么样。
不多时,一个女孩匆匆地跑进了院子,怀里牢牢护着一个油布包,女孩看着有十五六岁,生着一张芙蓉玉砌的脸蛋,此时被雨淋得浑身湿透,一进屋就开始瑟瑟发抖,却还不忘仔细检查那油布包里的药有无淋湿。
妇女赶忙迎了上来,一边心疼的张罗着她去换衣服,一边嘴里又埋怨道:“你个挨千刀的,出门也不拿个斗笠,要是你也病了,娘还活不活了……”
女孩应着,叫母亲先去把药煎了,突然听得屋内一阵巨响,像是什么人从床上掉下来了,妇女听了,急切的冲了进去,一进屋,眼泪差点没掉下来:“我的儿啊!“
俞珩就是这个时候穿过来的。
一个小时前他刚下了早八的课,预备去市中心的图书馆做兼职图书管理员,正准备过马路时,一个小男孩冲向马路中间,与一辆货车迎面就要相撞,千钧一发之际,俞珩飞扑向前将小男孩狠狠一推,自己却被刹车不及的货车撞飞,只留下一个舍己救人的美名。
只是世间大事如何之多,便是一条性命,也不过如风般游荡在过往人嘴边一两日罢了。
俞珩并不后悔,事实上那时候根本由不得他想太多,却不想一睁眼,眼前不是医院的白色天花板也罢,竟古色古香,原木搭建的房屋光线暗淡,周围家具也颇为复古。
面前一位陌生妇女神色担忧,容颜憔悴,正要扶他起来。
俞珩还搞不清楚状况,自己先慢慢地爬起来,脑袋一阵剧痛,不出所料应该是起了个大包。
眼前妇女神色关切,口中不住声的问道:“啊?怎得从床上摔下来了?摔到哪了?”
俞珩刚想回答,却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一晕,却看见了一个少年十八年短暂的一生。
少年父亲原是清朝官员,民国后又当上了小官,只是一年前,得罪了大人物便被革职查办,家产也被充公,只能窝居一破烂小院,不久就郁郁而终,留下一妻一女和一个傻儿子艰难过日,本来母女做些针线活还是能供一家人生活,没活计的时候还可以去替人家洗衣服,结果一恶霸看上了少年的妹妹,要挟去做妾,那恶霸平生最好玩弄年轻女子,手上人命只怕都沾了不少,又有跟班无数,不知多少良家女子被他祸害。
少年一家自是不愿,恶霸心里不耐,不过总归是顾及俞家从前做过官,没有强抢,找人哄骗少年在借条上按了手印,白纸黑字写着借三十大洋,一月为期,逾期不还拿少年那妹妹抵债。
这借条一签,两个女人是哭天抢地,三十块大洋一个影子都没见到,对方却一口咬定他们给了,这是空手套白狼啊。
少年虽是个傻子,却也隐约明白自己做错事了,浑浑噩噩的,大晚上跑出来,失足掉到湖里,虽然及时被路过的人给救了,却几日高烧不退,死之时叫俞珩这孤魂野鬼占了身体。
俞珩沉默着,他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借尸还魂?穿越?从少年模模糊糊的记忆中来看,这应该是民国时期,不过除了一些纪年和地名,主要的人物与他原来的世界大不相同,部分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也不大一样,这么说,这里就是平行世界了。
他前世是孤儿,无父无母,孤身一人,没有谁需要他守护,如今突然来到一个新世界,有母亲有妹妹,还有年轻了几岁的身体,不得不感叹造化弄人。
吸收完少年记忆后,他悠悠转醒,人已经从地上转移到了床上,只见林秀莲,也就是他母亲,正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个缺了口的碗,担忧地看着他。
见儿子醒了,林秀莲赶忙将他扶起,就要喂药,不是她不多加过问,实在是儿子不通人事,神智如同稚儿……
“娘,我自己来吧。”此俞珩非彼俞珩,怎会让老母亲喂自己喝药,伸出手打算接过碗。
却见林秀莲瞪大了眼,仿佛从没认识过这个儿子一样,眼前的男孩神色清明,吐字清晰,不复从前模样。
“你、你……”她手颤抖着,药碗摇摇欲坠,俞珩眼疾手快将碗端了过来,感觉着外壁温度不高,将药一口闷了下去,再轻声安抚道:“娘,没事了,我刚摔了一跤,醒了后就发现我懂了许多,以后娘和妹妹就不用那么累了,我会保护你们,让我们家过上好日子。”
林秀莲眼泪“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她摸着俞珩还略显青涩的脸,嘴唇嗫嚅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从前生下一个傻儿子,受了多少明里暗里的冷嘲热讽,好不容易养大了,结果就做了糊涂事,她是看着孩子消瘦的脸,日夜的心肝都疼啊。
如今儿子神智清醒,只怕是神仙显灵,菩萨救难。
在外头洗衣服的俞墨兰听着里屋里的动静疑惑地走了进来:“娘,怎么了,要帮忙吗?”见到屋里的情形,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俞珩笑着喊道:“妹妹,我和娘都没事,娘是高兴坏了呢。”
“啊,这是、兄长,你……”俞墨兰惊讶地捂住了嘴,眼眶瞬间变得通红,定定地看着俞珩,却不敢将她的猜测说出来。
见俞珩轻轻的点了点头,眼泪才涌了出来,仿佛一切的苦难都有了主心骨一般,支撑不住地跌坐在地。
俞珩将她扶起来,一边安抚两个女人,一边说:“娘,妹妹,我既然懂了事,就不会让你们再被那恶霸欺负,不过我迷糊着时,大部分事还是不太清楚,你能跟我仔细讲讲吗。“
林秀莲一抹眼泪,想起那恶人,眼神顿时变得愤恨。
随着林秀莲的讲述,俞珩大致明白了情况,恶霸叫黄道千,道上人称黄三爷,原先是个混混,后来给他混出了名堂,与上面的人也有了交情,开了一家车厂,手底下少说也有四五十辆车,算是一个人物了。
这样的地头蛇,现如今没有实力,不好交恶,俞珩慢慢的想着,事情有些麻烦。
他从少年那得到的记忆虽比较模糊,却也知道,在民国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与一个泼皮交恶是很危险的,因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找不到任何官方势力可以帮助自己。
俞墨兰低声道:“哥,那借条官面上是认的。”
俞珩沉思着,有警察署的关系吗......俞家现在只有一个平民身份,父亲得罪的人不知什么来头,一出事所有人都与俞家划清了界限,至少在俞珩得到的记忆里,没有父亲的同僚来家里探望过。
那么,还是只能先想办法搞钱:“这样,墨兰,你先帮我找一些近期的报纸来。”
要报纸做什么?俞墨兰疑惑着,如今家里情况不好,以前每日固定订的报纸也早已消失在俞家人的眼前。
不过她一个女子,对俞珩这样的男性当家人有着天然的信任,当下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就出去了,所幸外面雨也停了。
林秀莲道:“珩儿,娘先去拿点吃的来,你刚好,先好好休息。”
俞珩点点头,虽然现在还是下午,但他先前晕了一会,错过了午饭,确实有点饿。不过等到林秀莲拿着两个看不出颜色的三合面窝窝头来,他才突然反应过来这个家的贫困。
民国穷人吃的三合面里头大多都是高粱面跟麸子,偶尔夹杂一点别的面,几乎没有白面,无论蒸多久,吃着都会硌人嗓子,除了撑饱肚子之外没有其他作用。
俞珩有点儿懊悔,明明已经知道这个家的情况不好了,还让妹妹出去找报纸,还是太想当然了。
不过他还是将两个窝窝头吃了,不管发生什么,吃饱了才有力气。
吃完了他对林秀莲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了,顺便走出去看了看周围环境,俞家这个院子并不是租的,是原先俞家的管家买的,后来出事之后,林秀莲遣散了所有仆从,管家念及主家的恩情,将房子留给了他们,自己带着钱回了乡。
所以院子周边的环境还不错,虽没有多少大四合院,但大体都干净整洁,巷子一出便是大道,交通也比较便利。
“呼,看来这个院子便是这个家中最重要的物资了。”不知道能不能抵押给银行。
正当他在院子里看林秀莲开垦出的一小亩地上的菜长势如何时,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还没停下喘口气便大声喊道:“俞家大娘,墨兰妹子被黄三爷的人带走了!”
“什么!”两声惊呼响起,那人这才注意到站在院子里一脸焦急的俞珩,面前的少年身姿挺拔,气质如竹,眼神也不复往日混沌,顿时震惊道:
“你你,你这傻……人什么时候好了?”
俞珩皱着眉,先将从屋内跑出来的林秀莲安抚住,缓声问道:“吴大哥,你先跟我说我姐怎么被带走了。“
从记忆中知道,这是邻居吴大娘家的大儿子,他们家在棋子街上有一个馄饨摊子,一般这时候都在外面守着摊,这时候过来,很大可能是在棋子街出事了。
那吴大哥也顾不上惊讶了,先讲正事要紧,便道:“半个时辰前我和我娘正在摊子上呢,墨兰走过来和我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就进了不远处的杨柳巷,就在刚刚,墨兰妹子被一群人围着走了,我看好些人都是拉过车的,就猜到是黄三爷下手了。”
黄三爷骗傻子签借条的事这一带的人都知道,对俞墨兰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也多抱有同情。
“黄三爷的车厂在哪?”俞珩冷声问道,借条刚签几天,还没到还钱的时候,但无论黄三爷是为什么突然发难,无论他现在是不是有那个能力去对抗黄三爷,这一趟都非走不可了。
吴大哥道:“就在棋子街,不远,我带你去。”
俞珩点点头,叮嘱林秀莲在家里好好待着,便跟着吴大哥出去了。
北平的街道“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俞珩小跑着,下摆和鞋子已经不成了样子,为避免连累到吴家人,到车厂门前他就自己进去了。
一进车厂,便听的厂内喧闹,一女声正在大声争辩:“黄三爷,你今儿是要屈打成招是不是,说了不是我碰的!”
这是俞墨兰的声音!俞珩一听,顿时就急了,将人群一扒开,挤到内围,看见俞墨兰一个人站在那里,面前有个中年男子正坐在那,眯着眼盘着珠子。
人群一下安静了,都看着这不知哪跑来的青年,唯有几个黄三爷的手下认了出来,小声与黄三爷道:“三爷,这是俞家那个小子。”
这时候,俞墨兰已经脸色惨白,她并没有喊住哥哥,只是不断眼神暗示他快走,然而俞珩来是为了解决问题,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
他先是拱手做了一个旧礼,微微笑着看着黄三爷:“三爷,晚辈久卧床塌,刚能起身便来拜访,还望三爷不要怪我失礼。”
又转头看向俞墨兰,道:“墨兰,拜访黄三爷也应该同我一道来,你自己自主主张跑过来作甚,别惹了三爷不高兴。”
黄三爷眯着眼睛看着少年一番动作,脸上没有表情,心底却吃了一惊,这俞家的不是个傻子吗,何时变得如此聪明,礼数周到不说,一进一退间便让他难以发难,是个人才。
想到这他不免略微重视起来,俞家好歹也是做过官的,虽不知道得罪了谁,落到这种境地,但也不是他平日里招惹的对象,不过是因为家里的男人不顶用,俞墨兰又生得一副好相貌,这才动了心思,可如今傻子不再傻,难免有些旧友在暗处帮扶,到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民不与官斗,哪怕黄三爷上头有人,可是一个俞墨兰还不值得。不过,事情也不能这么轻易的了了。
于是便慢慢的道:“不瞒小友,今日是请令妹来府一叙,商量赔偿事宜。”随后便示意手下讲来龙去脉。
原来黄三爷虽不是文人,却也识得几个大字,尤其喜欢看一些话本故事,今日本带着心腹逛书局,却意外看到俞墨兰,本来他整了一点手段之后就等着一月为期再找人把俞墨兰接过来,不是他有耐心等一个月,是他刚看中了一个小戏子,想来一个月后他就厌了,便给了俞墨兰一个月的时间。
结果今日突然撞见,顿时又起了歹心。
那手下道:“我们三爷看到俞小姐一个人出来,好心上去问要不要帮忙,那想俞小姐根本不领情,招呼都不打还硬是跑了,结果将三爷好不容易求来的佛牌给碰地上了,这佛牌不能沾地气,沾了就废了。”
俞墨兰着急地看着俞珩,道:“我没有,不是我碰的,别听他说。”
俞珩沉思着,他知道不是妹妹做的,但这事不能善了,黄三爷为什么没拿玉牌等一些可以鉴定出价值的东西碰瓷而是拿不能沾地气这种虚无缥缈的说法,就是为了堵住俞珩的后路,现在是不认也得认。
“我明白了,不知三爷想要什么赔偿。”俞珩还是说出来了,自然是很憋屈,但如果这事能用钱解决,未必不是个好事,当务之急是先带俞墨兰离开。
黄三爷倒没想到俞珩这么快就做出了决定,心底又高看了几分,没有像个姑娘家似的纠纠缠缠,有几分气性,看来这俞家说不定还有出头的时日,也不想多为难他,就道:“本是大价钱才得来的,奈何我与小友一见如故,便算十块大洋,同你欠我那三十块大洋一起还吧。”
“十块大洋!”俞墨兰美目圆睁,惊呼出声。
俞珩却拱了拱手,略带歉意地向黄三爷道:“三爷,您也知道晚辈家中窘迫,不知可否宽限三月?”
黄三爷倒也不啰嗦,爽快的点了点头。
俞珩又是一拜,拉着俞墨兰赶紧离开。
待走到大街上,俞墨兰便叹息着道:“如今家里也就几百铜板,粮又不够,你身子刚好,正是要吃点好的。”话虽如此,但她并没有怪哥哥的意思,只是愁苦钱要怎么得来。
这个时候的币值还没有统一规定,票号会挂牌子,上头写着每天的兑换比例,总的来说,一块大洋相当于十一二块小洋,也就是一百三十个左右的铜板。
刚穿过来就多了十块大洋的债务,俞珩苦笑着,虽说债多不压身吧,但他一个现代人也太憋屈了。
摇了摇头,想这些没有意义,还是想想怎么赚钱吧。
俞珩问道:“墨兰,你报纸买到了吗。”
俞墨兰点头,她去书局主要是为了收一些旧报纸,过时的报纸卖不出去往往会积压在手里,所以相对来说便宜些。
她也不知道俞珩要哪种类型,便买了十份不一样的,只要了九个铜板,原本一份报纸是要买二到三个铜板的。
这些报纸都被她放在布包里一直背着,这听到俞珩问,赶忙就要拿出来,俞珩连忙制止,林秀莲还在家里担心,早些回去为好。
回到家,先安抚好林秀莲,又留她们娘俩一起说话,自己则细细地看这些报纸。
果然与自己猜想的一样,虽然是平行时空,但大体发展背景却差不多,俞墨兰买得都是发行量比较大的报纸,这些报纸大多都的是刊登八卦琐事,广告新闻,还有小说。
民国五年白话文还没有推广,但传统通俗小说发展依然旺盛,以“鸳蝴派”为代表的小说拥有一大批的群众基础,一些小说月报更是发行量巨大,这些小说用语通俗,感情细腻,兼有封建诗词与骈文,颇得喜爱。
俞珩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便不停在想如何解决俞家困境,心中已然有了计较,如今再看这些报纸,更坚定了他内心的想法,那便是写小说。
民国时期的作家可从来不穷,一般的作家千字能有一到两个大洋,要有名气的,周树人能有千字五到八块大洋,张恨水更是达到了十块大洋。
同时,写小说还是一个长效收益,不仅能短暂解决金钱问题,还能够为以后的发展做规划。
来都来了,自然是要把事情做好。
俞珩下定决心后,便开始挑选报纸,看来看去发现还是《新民周报》最为合适,首先他发行量虽不是小说类报纸中最多的,但也不错,其次并不像其他报纸那样通篇都是才子佳人,《新民周报》中小说类型比较丰富,不少小说中还有稚嫩的现代思想和对封建的批判,不过这也可能是它发行量比不过别人的原因。
于是便将想法同家人说了说,当然说辞是自己清醒过来后脑袋里就多了许多知识。
他做这个决定并不是空穴来风,前世他利用空余时间写过网文,不提收入,至少有连载长文的经验,而且从小练毛笔字,繁体字更是习得,这时候虽也有钢笔,但大多是外国货,目前还买不起。总之,他有信心把故事写出来,报纸收不收他的文是一回事,至少前期准备自己是完全有了的。
林秀莲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傻儿子睡了一觉醒来不但不傻了,还能写字写文,这是文曲星显灵了呀。
俞墨兰先前听到要买报纸是就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些,如今听了这话,却还是忧愁道:“哥,你若能写定然是好事,只是这纸笔均是费钱之物,你要有大的把握才好啊。”
俞珩点点头,道:“妹妹放心,我心中自有分寸。”
于是林秀莲拿了三十个铜板给他置办事务,也不多说了。
俞珩原先就知道家中贫苦,更是明白这三十个铜板已然是家中小半数积蓄了,当下内心感动,俞家人真是全然地相信他,他必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出门一趟将物什都购置了,手里还有一点余钱又交给林秀莲去了。
不过此时天色已晚,点油灯又要费钱,俞珩叹了口气,洗漱后便去睡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氏便爬起来准备浆洗衣服,洗一盆是三个铜板,刚能够三个三合面窝窝头。
俞珩这时也起了,他上一世便有晨跑的习惯,生物钟神奇的还保留着,不过这时候可没有公园一类的地方供他跑步,这几天雨又下得多,路上泥泞不堪。
于是他洗漱后,便坐到桌前准备动笔,写什么,经过一夜思考,他已经有了腹稿。
俞珩打算写一篇修仙文,是的,修仙。
华国并不是没有修仙的历史传说,事实上,现代网文中流行的修仙体系大都是改编自道家,练气,筑基,金丹等级别划分也有逻辑基础,一招一式也可以找到出处,更容易让民国人接受。
俞珩提笔写下三个大字:成仙记。
故事伊始,一位秀才年过五旬却多年科举未中,正待他下定决心想去参加最后一次时,却得知了废除科举,增开新式学堂的消息,满心绝望又穷困潦倒之下,竟两眼一翻,一命呜呼了。
但当他睁开眼,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世界,这个世界有人踏剑而行,有人劈山斩海,有人寿比日月,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若不想被人欺辱,就要走上那凶险万分的修仙之路。
俞珩前世好歹也看过不少优秀的修仙文,花一些时间列下粗钢后,一气呵成,写了两千字方才罢手,而此时手腕已经痛的举不起来了。
他还是太着急了,人生地不熟的环境,高额的债务,都在压着他,所以他不敢停,这一下两个时辰就过去了。
林秀莲进门喊过他吃饭,见俞珩没应答,怕打扰他就默默的退出去了,这时候看他停下来,连忙叫俞墨兰去把她焖在锅里的窝头拿出来。
俞珩吃着,窝窝头焖久了吃着蛮有嚼劲,甚至还有点香。
林秀莲心疼的看着他道:“你这孩子,忙起来饭都忘了吃。”同时暗暗下定决心,等到集市开了一定要给她儿子买点肉补身体。
想到这儿又有些骄傲,瞧她儿子,就算从前没开窍,可如今也是个读书人!
俞珩笑道:“没事的,娘,我这不是也在吃吗,还有你和墨兰浆洗的活,做完这个就不做了吧。家里可以先接一点轻松的活,等我拿到稿费了,你们就轻松了。”
如今正是十月,北平的风已经刮得人脸生疼,俞墨兰还好些,林秀莲的手指关节已经遍布冻疮,这样的一双手再要一遍一遍的去浸那凉水是何等的痛苦。
林秀连却没同意,这个活也是好不容易求来的,这时节大家都不好过,绣活通常十天半个月才能接到一个小的,况且她也听说了赔黄三爷钱的事,虽然俞墨兰为了让她少担点心,告诉她只要赔三块大洋,却还是让这个刚过三十已经头生白发的女人倒抽一口气,用手指一遍一遍地数着三十三,愁的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俞墨兰是知道林氏在想什么的,此时也不好劝,虽然她们都相信俞珩能有一番大作为,却还是想着能做一点是一点,先把眼前守好。
于是俞墨兰换了个话题:“哥,你写的什么,能给我讲讲吗。”
俞珩想,现在还只有差不多一章的量,故事背景都没讲全,怕是得要个七八千字才能去投了试试看,而且跟她们讲还可以顺带看看读者反馈,便和母女两个人念了他新鲜出炉的稿子。
秀才姓林名濛,字子东,父母皆去,无妻无子,唯一的执念就是科举,现执念皆去,只留一老朽身躯独处异世森林,周边不少植物动物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天上还不时飞过一些人影,他又怕又饿之际竟晕了过去,再醒来之时,自己躺在一竹屋内,一位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女,正坐在床头手里端着一碗药。
他惴惴不安,谎称自己得了离魂症,从少女的口中得知这是一个修仙世界,有国家有宗门,他先前呆的森林就是少女宗门内的地界,一个凡人能跨过宗门结界还是很让人惊讶的,于是便将他带回来问问情况。
得知林濛确实只是凡人后,少女便要送他下山,但身无分文的林濛如何能在这异世存活,便哀求少女留他在宗门中做个杂役。
在做杂役时,他认识了一个只有杂灵根的小孩,小孩年纪虽小,却懂得许多,人也机灵可爱,告诉了林濛许多这个世界的知识,一生无儿无女的林濛也将孩子当自己孙子看待。
一天,小孩告诉他,宗门要招收新弟子,有测灵根的机会,但只限十五岁以下的人去报名。小孩自告奋勇,要去给他偷搞到一个测试名额,不料这一去,一天一夜都没有回来.......
俞珩念完,故事节奏紧凑,惹得娘俩意犹未尽,林秀莲还忍不住说道:“珩儿,这就没了?”见俞珩笑着摇摇头,不禁露出遗憾的神色。
俞墨兰倒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在俞珩看不见的地方偷偷转了转眼珠子。
俞珩道:“娘,妹妹,你们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很好啊。”
“对对!”
见她们接受良好,俞珩暗暗地松了一口气,他要求不多,写出来的文章别人能看懂就行,接受一个故事背景是接受一个故事的前提。
现在堪堪写了不到一章的量,但俞珩已经把小说的基调定好了,而且篇幅也要控制,报纸不会给他多少版面,尽量几章一个小高潮,先把成绩稳定下来。
正在一家人其乐融融时,吴家大娘笑着走进了院子。
“林家娘子,恭喜恭喜呀!”嘴里说着,眼神却隐晦的打量着屋里的俞珩。
昨儿听自家大山说俞家傻子好了,她还半信半疑,现在一看,眼神清亮,坐的也端正,看来是真好了。吴大娘思忖着,心里有了计较。
看见来人,林秀莲忙起身招呼,笑着应道:
“什么恭喜啊,昨儿还是多亏了你家大山报信,不然真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瞧您说的,不就跑个腿的事儿,大山别的事做不来,这事不算什么。”吴大娘笑着将挽在手上的篮子递过去,上头用红布盖着。
林秀莲连忙推脱,吴大娘是个直爽性子,直接将篮子往地上一搁:“林家娘子,这鸡蛋是给你家大儿补身体的,你可万万不要推脱了。”
说着吴大娘往屋子里头张望,“哎呀,昨儿听我家大山说我还不信,你们这娘俩的好日子是真来了啊。”
话说到这份上了,林秀连只好将鸡蛋收了,又叫俞墨兰去泡茶,请吴大娘去屋里坐。
俞珩拱了拱手,礼貌的问候一声。吴大娘一家他还是比较欣赏的,是个正派人,平常对母女也是正常交往,没干什么落井下石的事。
吴大娘心里盘算,墨兰这丫头长得好看,又会读书写字,和自家小山年龄也般配,要不是出了黄三爷那档事,早就来说亲了,穷点倒没事,小山跟着商团跑来跑去,要个人照顾他。
现在俞家这傻子聪明了,说不定能护着她妹妹。
“墨兰呀,昨儿你没出什么事吧,可把我们急死啦。要是被我家小山知道啦,可得给他吓坏了。”
俞墨兰摇摇头:“劳大娘关心了,无非就是花钱消灾,打了个条子也就没多为难我。”
“什么?”吴大娘先是惊呼,又连忙收敛表情,打着哈哈道:“啊呀,这可如何是好啊。”
这下是待不下去了,得回去写信跟自家男人商量。昨日大山也没给她说啊,小钱还可以帮忙还了,就当是心意,但这欠了又欠的,要还到什么时候去啊。
等吴大娘走后,林秀莲有些担心地看着女儿,她们搬到这儿时,俞墨兰虚岁才十六岁,也没跟人订过亲,家里落到这个田地,她最后悔的事就是没有早点把女儿嫁出去,这下好了·,一家子都拖女儿后腿。
吴大娘一家两个儿子,大的叫大山,已婚,脑袋转的不快,平常就跟吴大娘一起看摊子。
小的叫小山,头脑机灵,长得也周正,和他爹一起做生意。小山挺喜欢俞墨兰的,这事两家人不说心照不宣,也有点默契,就等着小山从南方回来说了。
对于现在的俞家,这门亲事挺不错的,俞墨兰心里也清楚,嫁个好人家,家里也不用这么辛苦了。她对吴小山没什么感觉,也不觉得需要什么感觉,她受的旧式教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罢了。
只可惜吴小山还没回来,就出事了。
吴家人的触角自然是嗖的一下缩了回去,这也没什么,人之常情,林秀莲只是担心自家女儿会觉得委屈。
俞墨兰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她哥哥好了,还能文能武,这就是她最高兴的事,其他的都不算什么。
就算她之前被哥哥坑了一把,她也没有去抱怨什么,更何况现在呢。
想着,俞墨兰又偷偷打量沉思中的哥哥,哥哥肯定是魂魄在《成仙记》的世界中待了这么多年,不然怎么解释他对那个异世这么熟悉,这么说,那“修为”不是“练气”就是“筑基”吧。
俞珩还真没想到俞墨兰会有这方面的想法,他还在想着吴大娘透露出来的信息。
吴小山,记忆里没什么印象,俞墨兰这个年纪放在现代还是个高中生,放在民国自然是要谈婚论嫁的。
只是,俞珩叹了口气,先不说十六岁生孩子对身体有什么隐患,就是他一个现代人,还是很反对包办婚姻的。要自由恋爱,思想上要先自由。
“墨兰,你想上学吗?”俞珩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他是十分想让俞墨兰去多读点书的,毕竟不管怎么样,学进去的知识才是自己的。
俞墨兰有些吃惊,家里还处于困境中呢,怎么还会考虑读书的事。
“哥,你指的是私塾,还是,女子学校?”
一旁的林秀莲听着,瞪大了双眼:“女子学校?那都是些不懂事的人读的,墨兰可不能去那里。”
俞珩扶额,看林秀莲这个态度,也就知道俞墨兰从小受的教育是如何了,但好在,俞墨兰并不是一个十分古板的人,相反,她很聪明。
俞墨兰小时候是正儿八经读过私塾的姑娘,《女戒》《女训》都有习得,所以她几乎瞬间就猜出来兄长不是叫她再去读一遍私塾。
俞珩点点头:“娘,女子学校挺好的,墨兰去能交到很多新朋友。”又稍稍安抚了一下:“当然,这件事一时半会做不到,不过慢慢来,不急。”
俞墨兰笑了一下,她没别的想法,反正她哥不会害她。
第二天俞珩还是起的很早,他打算一气呵成写两章出来,早点把稿子送过去,心里也安心点。
天气太冷了,手写不了一会就被冻僵,他只能反复哈气让手缓一会。
他昨天下午去问了问,《新民周报》对小说类的稿子大多都是千字半个大洋到一个大洋不等,毕竟是小说,写的比较长,不像散文杂文那般篇幅较短。
这个价格在俞珩接受的范围内,《成仙记》只是他比较保险的一个尝试,如果成功的话,至少给了他写其他类型的机会。
林秀莲还是在接洗衣服的活,俞珩说的她听进去了一点,却也只是让俞墨兰不干了,自己还是在坚持,虽然俞墨兰还是在帮她忙。
俞珩没办法,毕竟他现在还没为这个家赚到一分钱,林秀莲做点事也能增加她内心的安全感。
今天风平浪静,无事发生,俞珩写到差不多下午,终于凑够了两章的内容,长舒了一口气。
如果拿到稿费,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改善一点伙食,他这几天不是野菜汤就是三合面窝头,吃的嘴里都要淡出鸟了。
民国五年,十月十六,星期二。
《新民周报》编辑部内,五六个编辑正在审稿。
《新民周报》上大部分是中短篇小说,不是他们不收长篇,事实上,他们太需要长篇了。
实在是有能力连载长篇小说的作家太少,同时,长篇连载的质量问题也很难保障,虽说民国还没有烂尾的说法,但小说的质量可以从报纸的销量上直接反馈。
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可以刺激人们购买当期报纸,但让人们愿意包年包月订购的,往往是长篇小说。
现在《新民周报》就面临这个问题,一直在他们报纸上连载的长篇小说作家更新乏力,常常拖更不说,质量也降低许多,弄的总编章新风头疼不已,甚至想让人代写。
当然代写这种事情做了是会败坏口碑的,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用出这一招。
仅仅是一部长篇小说当然不至于把人逼成这样,事实上,《新民周报》早就在接触一些知名作家,询问是否有写长篇作品的打算。
只是刚与人对接好,甚至在当期报纸上发了预告,稿费也给到了千字两块大洋,看后续情况可以适度调整的条件,却还是被别家报纸截胡。
章新风虽然恼恨那位作家背信弃义,但没有办法,现在世道混乱,人人都向钱看齐,别人给的条件好,留不住人是自然的。
现在《新民周报》唯一一篇长篇写的又烂又经常断更,空出来的版面只好放宽要求给一些短篇小说,情况不可谓不尴尬。
俞珩并不知道《新民周报》的状况,这天上午他起得早,但没有着急写稿,而是在院子里蹦蹦跳跳,比划了一套他勉强还有印象的广播体操。
吃过饭后,看时间差不多了,俞珩动身前往编辑部。
地方之前去过一次,不算太远,却还是隔了四五个胡同,俞珩一路慢慢走过去,硬生生走了半个时辰。
到了门口,只有一个木牌子挂在旁边,柜台上一个伙计正无聊地发着呆。
见到来了人,眼皮子也没抬,懒懒的道:“买报纸自己去选,选好了拿来结账。”《新民周报》一般周一发行,所以伙计没什么事干。
俞珩笑了笑:“我是来投稿的·。”
“投稿的呀……”伙计嘟囔着,摸索半天找出一个表,叫俞珩填一下基础信息。
这伙计看起来业务不太熟练,俞珩看着,默默的想。
其实他不知道,一般报纸有固定的作家去联系,自己来投稿的虽也有,却少。
俞珩认真的填了表,把稿子留下就走了。
他送过来的稿子都是后来又抄了一遍的,原稿都留在家里。
就在俞珩刚走不久,编辑刘金涛就从院子后的编辑部匆匆地走出来,昨日总编发了好一通脾气,打发他再去拜访一些跟《新民周报》有合作关系的作者,好不容易约到人了。
路过柜台时,刚好看见伙计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表。
这是?有人投稿?刘金涛走过去,拿起表。
“预计三十万……到四十万字?”刘金涛敏锐的捕捉到了关键信息,顿时激动不已。天知道,他现在连十万的稿子都看不见啊!
“这个作家,呃,是叫白璋是吧,把他的稿子拿给我看看。“
长篇啊!长篇!他梦寐以求的长篇,虽然这个作者他从没听过,但人还是要抱点希望。
伙计看着他着急忙慌的,连忙把俞珩刚交过来的稿子递过去,同时心里暗恼,怎么不多跟人聊一聊,能被这种大编辑看重,将来指不定飞黄腾达。
刘金涛摸索着稿子的厚度,一边咂嘴一边往后头的编辑部走去:“这得有七八千字吧……”
“《成仙记》?口气可真狂妄啊……”嘴里念叨,手上可一点没停,翻开稿纸,认真读了起来,却不想,这一眼,直接带他进入了一个精彩绝伦的世界!
“这黑暗的世道,人,活得猪狗不如。”
“路就在那里,选对了,便可以成就无上至尊!”
“老头,你不知道吧,我可是修仙者!以后,我罩着你!”
“万物都有灵,人只不过是渺小蝼蚁罢了。”
“区区凡人……你不配有跟我战斗的机会。”
“我可以站着死,却不能跪着生!”
一句句,慷慨激昂!短短七八千字,就把一个异世孤魂茫然、飘零的孤独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把一个不屈灵魂的坚韧、勇毅描绘出来。
刘金涛看到最后,普普通通的凡人杂役为了报仇,挑战练气九层的管事时,眼眶已然通红:“你傻不傻啊,你知道那么做是会没命的啊……”
“叔石,看什么呢?”隔壁编辑本来皱着眉头,想从刷下来的稿子里再细细挑一下,万一有能用的呢,一抬头,看见刘金涛那泫然欲泣的表情,差点被吓到。
刘金涛恍若未闻,他默默把稿子放下来,没了……这就没了?一时间,怅然若失,恨不得再看它个十万字。
隔壁编辑也没介意,伸长了脖子去瞧:“让我看看……新收的稿子?字写的还行……”
这话还真没说错,俞珩这一手小楷是特意练过的,端正又不失清俊,不管文写的如何,起码第一印象非常好。
刘金涛这才注意到人,到也没想瞒着,将稿子递给他:
“新投过来的长篇,我看了一下,开头挺不错的,笔名白璋,没听过,看水平应该不是新人,但风格我没有印象。你看看,可以的话我先去跟他谈谈。“
隔壁编辑一边听他讲话,一边草草地翻了一遍,刘金涛是《新民周报》的老人了,他的水平不需要怀疑。
当即就道:“好事啊,大家最近为这长篇的事都急得很,那这样,我去联系孟先生,你去联系这个白璋吧。”
刘金涛这才想起来他约了孟竹,这是一位跟他们《新民周报》有好几次友好往来的作家,可不能爽约。
于是感激地点点头,摆摆手就马不停蹄地赶往了俞珩留下的地址。
这厢刘金涛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情在赶路,那厢俞珩还在慢慢逛街。
“冰糖葫芦欸……”
“磨剪子嘞……”
各种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小摊小贩很多,但乱中有序,街上也有不少人,中山装,长袍马褂,西装小洋服,剪短发的女学生,烫卷发的摩登女郎,看起来都精气神十足。
俞珩停在一个茶馆边上,有些踌躇,出来前林秀莲给了他几个铜子叫他坐黄包车去,俞珩没坐,现在钱还留着。
不知道最便宜的茶水是几块钱?
虽然是平行时空,但还是有一些与前世相似的地方,像是茶馆,说书,莫谈国事,这些东西,俞珩都很感兴趣,穿越这么些天了,他心里一直悬着稿子的事,都没出来逛过。
现在稿子递上去,反而心里还松了一口气,就像他前世考试时那样,考前紧张的一批,卷子交上去反而放松了,毕竟努力过了,结果是好是坏都不是现在的他可以影响的。
“公子,买个头绳吧,给姊妹都可以。”刚在石板路上驻足了一会,就有一个妇人来推销商品。
俞珩看去,篮子内有大小颜色各异的头花十几种,胜在颜色还行,样式倒普通。
“一个多少钱?”俞珩拿起一个天蓝色的,想着很适合妹妹,不贵就买了。
“七个铜子一朵,十二个铜子两朵,多买多划算。”妇人看他衣着普通,便知这不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但神色又不显穷酸,这才上前问话。
却不想俞珩听完价格后瞳孔微缩,买不起!但很快他就回过神来,回忆了一下上辈子短视频刷到的讲价画面,不动声色的道:
“你这样式都不新颖,没我在店里看的好。”
妇人笑道:“公子你可就说笑了,人家可是拿大洋计算的,哪能跟我们小本生意比。“
俞珩盘算着兜里的六个铜子,钱是不够的,打发妇女走后,他喝茶的心思也没有了,突然就有了一种想要赚钱的冲动。
之前这种冲动虽然也有,但更多的是快速摆脱困境,但是一根普通的头绳,却激起了他的斗志。
不多时就到了家门口,一进屋,没见到熟悉的人,却见一个陌生男子独自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衣着传统长衫,脸庞白净却蓄了一小撮胡须,看样子不像普通人家。
俞珩当即有些紧惕,家里只有两个女人,万一出了什么事.......所幸院里的男子注意到他,连忙起身就要跟他握手,同时朗声道:
“想必这位就是白璋先生吧,我是《新民周报》的编辑,我叫刘金涛。”
俞珩连忙上前握住,姿态不卑不亢。
刘金涛却紧握着,还轻微的上下摆了摆,透着些许亲近和随意。
不过.......刘金涛眯了眯眼,这人年轻过头啊,《成仙记》刚开头以一个老秀才的身份切入,多年科考不中的悲哀和两鬓斑白一事无成的绝望都描写的淋漓尽致,他还以为作者是将亲身经历融入其中。
现在看俞珩这副模样,便知前些猜测都不正确。何况……
刘金涛默默想,长得还不错。
听到屋外动静的俞墨兰忙走出来,林秀莲去了集市,只留她一人在家,刘金涛又执意在家里等俞珩,便只好给他搬把凳子坐在院外。
她年纪虽不大,却也懂得许多,深怕这位贵客被怠慢了,心里一直惴惴不安。
好在刘金涛并不在意这些,他的手自从握住了俞珩就没放下来过,此刻更是亲密异常。
“白先生啊,您的《成仙记》写得实在是太好了啊,我初读便惊为天人,我这次来,便是想与先生商量稿酬的事,不瞒您说,我打算力荐您的作品,最迟下下周便可见报!”
刘金涛语气略带激动,实在是《成仙记》这个作品让他看到了希望。
题材新颖不说,至少故事性完全足够,《新民周报》的受众广泛,但愿意掏银子购买这种小说报的人,谁不是希望看跌宕起伏的剧情的?
俞珩微微笑着,一边不着痕迹的把手抽出来,一边道:“能得到刘先生的赏识,是我的荣幸,何况,我对《新民周报》向往已久,能得到上报的机会便感激不尽。”
刘金涛朗声一笑:“白先生,实话说,我对《成仙记》是非常看好的,但实际情况如何还不好说,这样,我可以跟您保证一章两块大洋,但章节字数不得低于三千,且不可断更,您看如何?”
在一旁听着的俞墨兰已经完全震惊了,她没想到兄长第一次写小说,成功上报不说,居然还能拿到这么高的稿酬!这几天来一直积压在她心里的压力突然一松。
俞珩却微皱着眉头,这个稿费同他之前的猜想还是有点差距,虽然他可以每章就写三千零一字来最大限度地拿到这个钱,可如果他选择这样做的话,故事节奏和章节完整性不提,他和《新民周报》也不一定能有一个健康且长久的合作,这不是他想看到的。
“章节的钱,是指在报纸上发表的章节还是交到编辑部的章节?”
“当然是您交过来的章节。”
俞珩点头,这样的话,他就能够更快速的得到现钱,缓解当下的困境。不过,他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没有确认。
“我们这个合同持续多久?”
刘金涛微微一愣,什么叫持续多久?他迟疑道:“当然是《成仙记》完结。”
俞珩扶额,那这算什么,保底加养老条约吗。前世他曾听说有写文大佬跟网站签了保底合同,一本书整整写了十几年都没完结,看来自己可以在民国直接复制?
不过还是算了,民国时期一家报社不知道能活几年呢。
“这个条件我只签二十章,二十章之后的稿费重新算。”俞珩肯定的道。话音刚落,他就对上俞墨兰担忧的眼神,这个时候还讲条件,对俞墨兰来说太过冒险。
不过俞珩对自己的作品还是有点信心的,毕竟两三个时辰不到,人编辑部就直接找过来了。
当然他也知道刘金涛报价的保守不是因为文的不好,而是因为他,白璋,没有名气,用一个新人的作品,作为报社,肯定是要冒一点风险的。
这番话在刘金涛耳朵里就不是这个意思了,他根本没想到俞珩会离开,因为在业内来说,一部连载的小说,除非它连载的那个报社倒闭了,一般是不会换平台的,这涉及作者本人的声誉问题。
二十章后重谈条件?刘金涛有点犹豫,这本书预计是三十多万字,也就是说,这个条件最多持续到三分之一的进度,如果卖的好,后期他们会很不利。
不过,刘金涛咬咬牙,还是先将小说拿到手再说。
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编辑,在《新民周报》,刘金涛是仅次于总编章新风的人物,不仅如此,他年轻时还听过章新风的课,算他的半个学生,关系也很亲近,这点话语权还是有的。
当即他就拍板,拿出自己包包里携带的纸,笔,印泥。两人快速商量了细节之后,这事就定了下来。顺便刘金涛将俞珩交过来的两章稿费给了他。
同俞珩约定好每周二来拿稿,刘金涛就急忙离开了,他要快速回去和总编说这件事。
“哥,你太棒了!“一直在旁边听着的俞墨兰看着她哥,眼里都是光。
俞珩笑了笑,将四个大洋递给俞墨兰,事情开了一个好头,虽然是自己的意料之中,但依然让人心情愉悦。
《成仙记》套用的是现代的网文套路,对比民国的大部分小说,文学性的要求并不高,更何况他前世有过更网文的经验,一天一章对俞珩的要求并不高,当然,就算俞珩对自己要求更高,应对《新民周报》一周收一次稿的频率也绰绰有余。
这样看来,只要自己稿子写得越多,自己能拿到的稿费也就越多,黄三爷的钱俞珩并不打算还,先前那么说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内没办法解决掉他,该还的还是要还,翅膀没人家硬就先别瞎折腾。
如果《成仙记》发展势头不错,刘金涛那边给钱也很爽快,俞珩一个月能拿五十大洋往上,这个数字真是听起来就咂舌,从刚穿越过来的赤贫甚至负债状态到预期收入如此之高,时间甚至没有一个星期。
这也跟民国读书人少,文化普及率不高有关系,放在后世,普通的网文作家只能勉强混一个温饱。
“哎呀,你们怎么都站在外面,快进屋,娘给你们煮饭。”逛完集市的林秀莲提着一小段瘦肉回家,还没进去就看见两兄妹站在院子里面对面地傻笑。
俞墨兰拿着钱,高兴坏了,她迫切需要与一个人分享她的喜悦,不过她知道分寸,急急地将林秀莲拉到屋内,才激动地讲起了俞珩的事。
当林秀莲掰着手指算出她的好儿子能赚多少钱时,眼圈一红,差点连手上的瘦肉都拿不稳,母女俩对视着,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泪光,又不免相视一笑。
苦日子都熬过来了,希望就在前方,这是如何的令人高兴啊。林秀莲珍惜的将两个大洋拿出来,给俞珩:“珩儿,这钱你先拿着,看上什么自己买,不着急还钱。”剩下的两个她计划着存一点用一点
俞珩笑着接过来:“娘,先去煮饭吧,饿坏了,顺便,我也有一个事情要跟你们商量一下。”
林秀莲忙答应着,看着手里的瘦肉又暗骂自己,干嘛舍不得钱,这样好的儿子,不得买个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炖给他吃?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买这一小段瘦肉时还百般心痛犹豫了。
俞珩主动捡起了生火的事,又因为半天生不起来被俞墨兰赶到旁边,俞珩看着她们两个完全不要自己帮忙,只好离远点尽量不给人添乱。
不过他看着看着,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的母亲和妹妹脑袋上只绑了一根布条,其余什么都没有。但家里从前也是富贵过的,不可能没有这些东西,那么,要么是丢了,要么是卖了。俞珩看着两人朴素的衣着,有些心疼。
他定了定神,问道:“娘,你以前接的绣活都是一些什么样的啊?”
“唉,现在人家都有专业的,没什么人会来找私人的,就是你吴大娘有时会给我介绍一点,手帕子啊,头巾头花之类的,都是小的。”
“那娘为什么没有想过自己做一些头花之类的拿去卖呢?”
林秀莲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这么容易啊,你做了人家就买啊,头花这种东西,不贵,讲究的是样式,你看人家锦绣坊里那些东西,哪一个不是精致摩登,现在的年轻女孩可讲究这个了。”
“再说了,就算你样式做的好,别人争着抢着要来买,我们当时买布的本金都没有,谈什么做生意。还有,你怎么卖,吴大娘家那个馄饨摊子还每个月往上头交钱呢。”
许是手上有钱,心情好了,林秀莲说话的声音都比以往响亮了。
林秀莲边说着,边把炒好的肉盛出来,拿上俞墨兰先前就蒸好的窝头,招呼着两人上桌吃饭。
俞珩却呆呆的站在旁边,一脸震惊,不是震惊他娘说出来的话,而是震惊这话居然是他娘说出来的。
不可否认,俞珩穿越过来,虽然自认为没有带着别样的眼光看人,可是在教育率低下特别是女子学校都刚开不久的民国,他潜意识里一直觉得林秀莲就是那种只懂相夫教子的女人,至少与大部分接受了教育的现代女性不能相提并论,特别是她之前还说了针对女子学校的不友好言论。
没想到现实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惊喜,原本他以为要自己拖着这个家庭走,没想到居然是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的。
林秀莲可没想到她儿子有这么多心思,看他傻站在那儿连肉都不会过来吃,赶紧招呼他。
倒是妹妹察觉到他的想法,轻轻走过去将兄长牵到桌子旁坐下,柔声问:“哥,你是不是想让我们做头花拿去卖啊。”俞墨兰对做生意没什么抵触,事实上,因为受过穷的苦,她明白把钱攥在自己手里的好。
俞珩将窝头掰开,夹了一块肉放在里面,咬了一大口,含糊道:“其实是今天上街碰到了卖头花的人,她的头花都不好看,还要七个铜子一个,我觉得我能想出比她的更好看的。”
“女孩子家的东西,你一大男人懂什么?”林秀莲夹了一筷子肉在他碗里。“不过你别说我打击你,下午让墨兰带你逛逛咱北平的好店,回来再说吧。”
说着说着林秀莲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哎呀,今天下午我就去跟人老板说,我儿子有出息啦,这衣服啊,是再也不洗喽。”
两兄妹对视一眼,一同笑了起来。
俞家这边其乐融融,《新民周报》编辑部也一片欢声笑语。平辈的“叔石,叔石”叫个不停,差辈的也道:“金涛啊,这么个好苗子怎么就被你发现了呢。你瞧瞧,字也写的工整。”
刘金涛笑呵呵的坐在椅子上,手不断地摸着胡须,回话也是嗯嗯啊啊,享受着一片赞声。一般来说,一个作家只会与一位编辑对接,俞珩要是成绩好,那刘金涛必然是有功的。
虽然也有人暗地里嘲:“瞧把他能的,运气好点而已,要不是人孟竹不写长篇,能轮到这新人?”但面上大家还是挺和谐的。白璋的《成仙记》大家都看了,不可否认,虽然没什么诗句,骈文之类的点缀,但故事的流畅性确实不错,能让人一口气读完。
就在这时,章新风走了进来。
“新书我看了,不错,提到下个星期上吧。”
章新风原先在复旦公学教哲学,后来怀揣着办报社宣传自己的治学思想的心创办了《新民周报》,不过成绩惨淡的同时也让他负债累累。
直到他破釜沉舟,将报纸改为小说报才起死回生。如今《新民周报》上一些稚嫩的现代思想也许是他内心不多的坚持。
刘金涛去找俞珩时已经有人把《成仙记》给他看了,确实还行,章新风没有否认,在办公室坐了一会,他就带着稿子去拜访了一个老前辈。
老前辈姓李名仲横,是写清末官场讽刺小说的,如今读者遍布,追随者许多。
章新风回忆老前辈语重心长说的那句话,眼神逐渐坚定起来。
“新风啊,现在什么都在变,速度太快了,有人打击孔子,有人抨击旧学,再这样下去,我们的根就没了。我知道你向往西方的现代思想,可我们自己的文化不能丢了啊。”
……
“哥,跟着我,别乱逛。”
俞墨兰好不容易在某个角落把她哥找到,赶紧拉着他的衣袖,不让他乱跑。
俞珩尴尬的摸摸鼻子,不怪他,这条街比他上午逛的那条要繁荣多了,街上人也多,小摊子上新奇玩意也多,一下就看晃了神。
好容易来到锦绣坊,一进门,两旁就摆了直到房顶的货架,都是各式各样的布,不过看着就价格不菲。俞墨兰带他上楼,一边跟他讲:“这家店啊,一共有三层,是北平最大的服装店了,一楼卖布,二楼成衣和饰品,三楼是定制。哥,他们家还可以做西装欸,你要不要试试?”
说着,已经到了二楼,俞珩放眼一看,各类服装井然有序,颇有点后世模样。这确实是他没想到的,看来民国的商业模式比他想象中的要发达多了。
走到头饰区,俞珩感叹,先前那个妇人篮子里的确实很一般,不过.......
他仔细看了看,大部分头饰本身设计并不算多么复杂,大多数还是在镶嵌的宝石,珍珠上做手脚,纯布料的也多挂个小牌子,展示这个布料的产地,用的哪种刺绣技艺,相反,头饰本身的设计被忽略了。
俞珩沉思着,这种偏向在历史和未来都有所展现,国人偏向实际而不注重创新,这点体现在服饰上,更体现在高科技产品上,不过,现在的他想不到这么多,民国人的保守反而给了他趁虚而入的空间。
虽然他并没有专业学过服饰设计,但他在那个审美多元化的时代生活过,多少还是懂一点。
俞墨兰本以为看到这些会打击兄长的信心,还有点儿担忧,不过她没料到,俞珩看到这些后反而有了把握。
“没啥好看的,走吧。”招呼妹妹准备离开,刚走到楼梯口,就被一群人拦住了去路。
领头人一身白色旗袍,甚是素雅,上下打量俞墨兰,顺便还带了一眼俞珩,冷哼一声:
“俞墨兰?哎呀,你们瞧瞧这是谁?王菁儿的好姐妹呢,瞧,之前还替人家说话,现在不也攀高枝了吗。”领头的女生声音又尖又细,刺得俞珩耳朵疼,不过他也算知道了,这人来者不善啊。
俞墨兰沉默的拉着他,打算从另一个楼梯离开。她知道那女人是误会她和兄长的关系了,但她不打算多费口舌,这种人,你只要理她一句,她就会没完没了。
果然,女生看着俞墨兰没理她,语气愈发地尖利起来:“俞墨兰,你给我站住!”
旁边的女生拉拉她的袖子:“秀秀姐,别理她,你瞧她哪是攀上了高枝?那男的穿的可穷了,他们啥也没买。”
白旗袍女生看着他们确实什么也没买就走了,白眼一翻,气儿也消了:“我就说嘛,不会逛个锦绣坊就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吧。她找也只能找些穷酸样的,嗤嗤,不会还要人家去养她那个傻子哥哥吧?”周围人闻言,跟着笑了一圈。
俞珩被妹妹拉着离开,一低头,看见俞墨兰涨红的脸,安慰道:“没事,等他们走了哥给你买。”
“谁为了这种事生气啊,我又没有看上的。我就是气她们说你。”
“那你怎么不跟她们说我好了呢?”
“我才不要。”俞墨兰吐吐舌头,“那些女人只会背后嚼人舌根,我巴不得她们觉得我过得越差越好,你要是稍微好了点,她们就像苍蝇一样围过来破坏你的心情。”
俞珩点点头,他认可妹妹的想法,对于这种人,最好是要有把他们碾在脚下的实力,不然他们不会清醒。
走出热闹的大街,俞墨兰带着他来到一条胡同里:“除了锦绣坊那样的地方,布衣胡同里也可以买衣服,比那边要便宜多了,我们家现在的衣服都是在这边买布,娘自己做的。”
一边逛,俞墨兰一边道:“你刚刚也听到了吧,菁儿是我以前的好友,他父亲在财务部。之前财政部部长的儿子,李生民,追她,结果人李生民早就跟杨秀秀定了娃娃亲,闹了一场笑话,杨秀秀到处讲菁儿攀高枝。菁儿被害惨啦。”
期间,俞墨兰一句话都没提自己。
俞珩默默听着,却知道,一年前父亲被请辞,俞墨兰肯定也遭受了许多冷嘲热讽,当时的朋友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父亲做官清贫,但锦绣坊不说常来,妹妹以前肯定也有几件衣服饰品。
“哥,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被声音惊醒,俞珩走过去,挑了几种并不常见的纯色布料,跟老板约好明天来拿,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带着俞墨兰回家。
生活正一步步迈向正轨,回家的路上夕阳渐落,晚霞满天,俞珩抬头望去,天空干净璀璨,煞是美丽。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便到下个星期一,一大早上,报童们拿到报纸后就开始快步跑了起来:“卖报啦!卖报啦!《新民周报》最新小说《成仙记》,早买早看啊!”
在家一觉睡到中午,李文涛不慌不忙的来到学校,这所私立的树人中学的实际持股人是他父亲,因此没有哪个老师不长眼的管教他。
但这周一的教室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令人昏昏欲睡,事实上,本该午休的时间,教室里依然气氛高昂。有人三五成群,正吵得脸红脖子粗,有人口若悬河,大肆宣扬他的最新看法。
“林濛完全是送死!这是毫无意义的死亡!”
“怎么没有意义,小青是他世界上唯一感受过的亲情,为他报仇不是理应的吗?”
“什么理应!他自己管事偷东西被抓为什么理应,难道我们要为一个小偷说话吗?”
“那也是为了让林濛测试灵根啊!”
除去这种吵来吵去的,也有理智的人冷静的道:“放心,作者不会把他写死的,到时候肯定会有人来救他。”
什么玩意儿?李文涛没想到他才一个上午没来学校,同学们的聊天他就听不懂了。他随意拉住一个路过的的男生,朝教室努了努嘴,问道:“这是在聊什么?”
“你不知道?《新民周报》上连载了一本特别有意思的小说,大家都在讨论呢。”
《新民周报》?家里好像订了这个报纸,李文涛转身就走,下午的课他也不打算来上了,回去看看什么小说这么吸引人。
同样的时间,西交民巷内,查理·威尔逊正在艰难的读着今天的报纸,虽然他来华国已有十年,但对中国字依然不能熟练的掌握,不过这不影响他乐此不疲。
不过今天有点不同,一旁的菲律宾女佣担忧地看着男主人,不得不第三次呼唤他:“威尔逊先生,午餐已经准备好了。”得到的却是男主人不耐的回应:“天啊,你还要我说多少遍!等一等,马上!你懂了吗?”
华国这十年,查理·威尔逊确实将华国人的那一套学得很好,不过今天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占据《新民日报》四分之一版面的《成仙记》,短短两章,不到七千字,已经被查理读了整整三遍。
“哦!上帝啊,瞧这奇妙的世界,这是华国人真实的模样吗。”
读完了第四遍,查理放下报纸,有些茫然。他热爱华国文化,同时也学习过很多东西,正因如此,他才能强烈的感觉到《成仙记》与华国传统的关系。
一招一式,皆有出处;衣饰建筑,皆为古风。虽没有华国传统小说那么板正,却突出其叙事的优点,寥寥几语,心性展现;简单白描,瞥笑动人。
缓了一会,查理喊女佣拿来纸笔,写道:尊敬的《新民周报》……新一期报纸上的《成仙记》非常优秀……不知能否有机会同白璋先生见个面?一起聊聊天气……威尔逊子爵。
……
相同的事发生在许多地方,事件核心人物不免受到了影响,下午刘金涛就来拜访俞珩,将读者寄来的信带给他,说是寄,其实大部分人是直接堵到报社门口把信塞进来的。
刘金涛回忆刚刚的场面,抹了把不存在的冷汗。事实上,相同的场面他只在“鸳蝴派”领头人茂文都写连载文时见到过。
《成仙记》成绩不会太差,这是编辑部的人的意料之中,但如此火爆,就不在大多数人的想象之内了。
刘金涛此番前来除了带信,还有别的事要跟他商量,不过,见俞珩不紧不慢的翻着信,脸上到不见什么过分的喜悦,刘金涛脑袋又有点痛,看来接下来的事大概率不会同意了。
“白先生啊,有很多人想与你见面,你看?”
刚才还波澜不惊的俞珩瞬间抬起了脑袋:“你把我的地址告诉他们了?”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刘金涛连忙摆手:“我们都是有经验的,知道有些作者不愿意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没得到你的同意之前,我们一定将它瞒得死死的。”
“那就好。”俞珩舒了一口气,并不是他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而是他觉得现在还没到时候,《成仙记》才上了两章,后续发展如何都是个未知数,更何况,他自己的生活才刚刚开始,还没有很好的在这个世界立住脚,此时暴露身份,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不过,俞珩笑了一下,还有一个更简单的解释,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只可惜他两个他都不打算告诉人。
刘金涛见俞珩心情不错,又小心翼翼地问道:“其实还有一个事……”
见他吞吞吐吐的,俞珩挑了挑眉自己替他把话说了出来:“每个星期交两章稿?”这是其实在刘金涛来之前他就预料到了,《成仙记》如此火爆,当前趁热打铁,可以大赚一笔。
“对!”刘金涛一拍大腿,咬咬牙点头。都是章新风,本来长篇只有新书首发时会给两三章,让读者更好理解剧情,后面都是每周一章,就这样还是有很多作者保证不了按时更新。所以被派出来当这个逼迫作者的恶人的刘金涛很是心痛,他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了。
没想到俞珩毫无压力地笑了:“可以是可以,不过要重谈条件了。"
其实俞珩手上已经有三章左右的量了,本来明天报社的人来拿稿子时都要交过去,这样的话方便他更快地积累钱财,按他的速度,一周可以交七章。只不过他听刘金涛的意思,是觉得他每周至多交一章?
既然这样,那该谈的还是得谈了。
刘金涛大喜:“好啊!你愿意的话那太好了,条件的话可以谈,这样,每周的那一章依然算在原先二十章内,但你另外多写的那一章可以给你千字一块大洋的价,你看如何?”
这个价钱是刘金涛早就和总编商量好了的,今天早上《成仙记》好看的消息传出去了之后,他们报纸的销量一直呈现上涨趋势,千字一块大洋既有对“逼迫”作者的补偿,更多的是实际成绩在背后撑腰。
俞珩没多考虑就同意了,这个价格估计就是《新民周报》对《成仙记》能给的最高价了,这样一来,他的预期收入可以再上一个台阶。
林秀莲这次在家中,不过她们两个都没有去打扰俞珩谈话,相反,经过一上午的兴奋过后,两人也冷静下来,在屋子里认认真真的同俞珩画的图纸作斗争,图上有好几个样式,都是俞珩前世见过的流行款式。
俞珩本打算做一些发圈这类的,后来考虑到民国女子其实并不太需要发圈,一家人商量了一下,觉得做一些发带之类的也不错,简单,成本低。
其实《成仙记》成功之后,俞珩身上的压力就小了很多,做头饰并不是现在的必须要考虑的事,但没想到林秀莲看了俞珩画的草图后挺感兴趣的,自己想尝试一下。
找个事做当然也挺好的。俞珩不知道民国时期这些接受了旧教育的女性怎么看待工作这件事,反正在他看来,有自己的事业肯定是要比呆在家里好,于是也就随她们去了。
至于怎么卖出去,看到时候是摆个摊子还是把东西挂到别人的店铺里卖。
今天的稿子已经在早上写完了,没什么事做索性就出去逛逛。
走到棋子街,跟吴大哥打了个招呼,问北平哪里有比较好的茶馆,得了指点后,抬脚,赶路!
等到俞珩拖着自己酸痛的腿,走了半个时辰还没到地方,只好大手一招,一个皮肤黝黑的黄包车夫“噔噔噔”的跑过来。
"景春楼走不走?”
“瞧您说的,哪有不走的道理,十二个铜子,您上车坐稳嘞。”
刚坐上去,黄包车夫利索的掉了个头,就往俞珩来时的方向跑。
“诶,景春楼不是那边吗?”俞珩抬手一指。
“您说笑啦,您指的那是北方,景春楼在南方,照您那个方向,走上十年也到不了!”
俞珩尴尬的摸摸鼻子,唉,老娘说吴大哥不太聪明,看来是真的啊......
到了地方,数出十二个铜子给对方,抬头一看,景春楼三个大字气势磅礴,笔锋强劲。“不知是何人所写?”俞珩低喃。
景春楼是一间清茶馆,共有三层,内里布置的清淡雅致,墙壁上挂有名人字画,大厅中央有一个说书人的桌案,但现在空着。
一层大厅满了坐,俞珩打眼一看,并没有看到什么举止出挑的人,人们要么在饮茶,要么在低声交谈。上到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小二上前来招呼,茶的种类很多,价格也很丰富,八个铜子和八百个铜子的都有。
龙井一碗八十个铜子,一壶两百,俞珩面不改色的将两块大洋掏出来放桌上,小二很有眼力见的给他上了一壶,配上一小碟芸豆卷,说是送的。
吃着点心喝着茶,俞珩望着窗外,《成仙记》只是他的一个试水,很幸运,成功了。当然,他可以凭一本《成仙记》吃到老,只是……
楼下依然繁华,有着和他之前见过的一样的人:长衫的男子,金发的外国人,旗袍的女人,短发的女学生;却也有这些天一直被他忽略的,身形佝偻的老人,衣衫褴褛的乞丐,抢食的狗与小孩,也许,这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
我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我到底可以在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呢……
“那是张存正的千金,长得不错吧。"
正在俞珩思考人生时,一道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俞珩吓了一跳,回头去看,一男子斜斜的靠在窗旁,眼睛盯着街道,见俞珩看过来,拿扇子一指:“喏,快要进宝芳斋了。”
俞珩来不及思考秋末带扇子的人是什么成分,听见这话下意识看去,却只看见一个窈窕的背影,脸是一丁点都没见着。
回过神来,俞珩解释道:“兄台,你误会了.......”他确实没有注意到什么姑娘。
男子“啪”的一下打开扇子,笑眯眯的道:“我懂我懂。”罢了还没等俞珩张嘴,又道:“小兄弟挺面生的啊,可是第一次来景春楼?”
俞珩扶额,只好放弃解释,点了点头。不过这男子也挺厉害的啊,这茶馆上上下下怕是能装一千人,难道他还能每个人都记得?
这么想,俞珩就把疑惑问了出来。
“嗯……怎么不行呢。”男子摇摇扇子,眼神在俞珩身上转了一圈:
“不说我,小兄弟,你看起来也不凡啊。”
“怎么说?”俞珩来了兴趣。
“你看啊,你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衫,点的确实二百一壶的龙井,但是,你脸上又没有穷人乍富的那种飘浮感,反而很实在。你身上没有那种常常出门的人有的状态,却不拘束,又像是去过很多地方。”
这话可真不是随口说的,他从前留过洋,也算是见过许多世面了,但俞珩的气质真是独一份。
俞珩笑了:“俞珩,请问兄台贵姓?”
这个人有意思,俞珩想。说不定可以交个朋友。
男子也爽快的交换了姓名:“周生棋,表字围燕 ,喊哥就行。”
周生棋 ,周生气?俞珩暗笑,人有意思,名字也有意思。
不过面上还是拱了拱手:“周兄。”
周生棋摇摇扇子:“这北平你哥我也算有点人脉,有什么事直接找我,一般我就住西交民巷。”
别误会,周生棋平日可没这么好心,他说这句话,一是看俞珩有缘,二是这人看起来像个干大事的,穿着如此朴素,他又没听过什么名声,要么是被坑了,要么是得罪了人。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猜得没错。
俞珩惊讶归惊讶,他还没有与见第一面的人把自己的事都抖出去的习惯,当即只是笑笑。
两人又闲聊一会,周生棋发现俞珩对一些事情真的是有比较理智的看法,甚至他偶尔聊几句国外他都能接上话,这就让周生棋惊喜了。
说实在话,他去过英德日等许多国家,有的是留学,有的是旅行,去的多了,也能更理性的分析一些问题,结果回国后同一些国人聊天,发现他们要么是过分悲观,要么是盲目自信,久而久之,他也很少将自己的态度表现出来了。
不过两人都很默契,谁也没聊时局。
一壶龙井喝完,周生棋要走,俞珩连忙站起来:“我送你。”
周生棋点点头,两人并肩走下楼,不过在下楼时却被堵住了。
“周生棋!你还想躲到到哪里去?”
看着面前来势汹汹的几个人,俞珩恍然想起这样的场面好像在哪儿见过,只不过性别调换了以下。
为首的男人膀大腰圆,手臂上感觉可以坐一个人 也不知道周生棋是怎么惹到他们的。
不过事件中心者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依旧在装逼的摇着扇子:
“唉,这不就是在这里等着你吗,你既然不想打官司,那就让大家伙评评理,这是民国,皇上都没了怎么还拘着你那闺女。”
“你、你怎的如此无赖!”男人说不过他,既不想把事情在这儿讲出来,又不想放周生棋离开,就这样僵持着。
茶馆管事忙来调停,不管怎样,不要挡着上下楼的道路,耽搁人家做生意。
人群中已经有人在起哄了。
“有什么事就在这说嘛,一个大男人叽叽歪歪的。”
“就是,人家心里敞亮着呢,敢让大家评理,说明就没做什么亏心事。”
“别是看人家长得好看,想要强抢回家做女婿吧!”
这话一说出来,全场哄笑,男人脸却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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