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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他就是个疯子

发表时间: 2023-03-07

把姜予笙删除的那条短信恢复。

看见内容,余斯宴脸色骤然沉了下来,漆黑的眸内一片阴戾。

离婚?

去他妈的离婚。

想都不要想!

点开发送短信的号码,显示是个空号。

啧,真他妈怂啊。

余斯宴桃花眼里溢出一抹嘲弄,手指继续敲击键盘,不到十秒,查出了发送人的具体信息。

原来是他啊。

余斯宴勾唇,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笑。

可那笑,在黑暗中怎么看都很危险。

他把短信再次删除,并把姜予笙的手机放回原处,垂眸看向床上熟睡的姜予笙。

女孩呼吸清浅,脑袋陷入柔软的枕头中,纤长细密的睫毛如蝶翼般低垂着,黑色的长发散落在洁白的枕头边,漂亮得像是橱窗里的洋娃娃,安静又恬淡。

余斯宴情不自禁地抬手,白净修长的指尖轻轻抚过女孩好看的眉眼。

笙笙看完短信是不是又想着跟我离婚呢?

乖一点啊。

他低头,在女孩嫣红的唇瓣重重咬了一下,带着惩罚的意味。

咬完了自己又舍不得,像个喜怒无常的变态一样,生怕弄疼他的笙笙,探出舌尖安抚舔吻,“乖,我去处理一些事情,很快回来。”

-

夜色私人会所,地下三层,101包厢。

震动的音乐响彻整个包厢。

一群穿着暴露、打扮艳丽的女人围着沙发上的男人,或是举着酒杯喂酒,或是直接用嘴喂过去。

画面混乱至极。

沙发上的男人长得还算英俊,身材保养得不错,但是眼角的细纹出卖了他的年龄,能看得出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

忽然,砰的一声巨响,包厢门被人从外面踹开。

混乱的包厢登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转头朝着门口看去。

只见一个身材高大、隔着衣服也能看出肌肉块头的男人站在门口,淡定地收回踹门的右腿。

包厢里的中年男人一下认了出来,踹门的是余斯宴的保镖,陶默。

陶默踹完门,微微低头,侧身退至一旁,为身后的男人让出路。

余斯宴一身黑色衬衫,肩宽腿长,俊美妖孽的脸庞在夜里多了几分颓肆和阴郁,他散漫的视线穿过混乱的包厢,径直落在中年男人身上,勾了勾唇,嘲弄地笑了。

中年男人看见余斯宴出现在这里,神情一僵,眼底闪过一丝明显的惊慌。

哪里还有刚才快活的模样。

但是,他的身份摆在这儿,他笃定,余斯宴不敢对他怎么样。

中年男人挥了挥手,示意包厢里的女人全都滚出去。

一群人呼呼啦立刻撤了出去。

但是有个女人喝的太多,脑子晕乎乎慢了半拍,看见有人闯入包厢,一时没看清是谁,端着红酒杯晃悠悠走过去,笑得风情万种,“呀,这位先生真是英俊帅气呢,一起喝一杯?”

女人这话是对着余斯宴说的,眼神里的撩拨和欲望非常直白。

陶默右手一伸,抓住女人肩膀给扔了出去,丝毫不带怜香惜玉的。

中年男人没敢说什么,忌惮地扫了一眼余斯宴,这个爹不疼妈不要的小贱种,倒是长了一副好皮囊。

所有多余的人都被赶出去,混乱的包厢变得安静。

“斯宴啊,你怎么有空过来?”中年男人站起身,看似淡定地弯腰倒了一杯酒,夹着雪茄的左手却惊惧得微微发抖,“来,坐下喝一杯!”

余斯宴在沙发上坐下,姿势随意到了极致。

他没有接酒杯,反倒是抽出中年男人手中的雪茄,手腕一转,把腥红燃烧的烟头按在了男人手背上。

没有任何预警。

“啊!”中年男人疼得尖叫,条件反射想躲开,却被陶默牢牢按住了。

皮肉烧焦的味道瞬间蔓延在空气中。

雪茄比一般的烟要粗,烟头上的火星也更大。

中年男人被烫的皮肉模糊,又挣脱不开,眼眶发红地怒吼,“余斯宴!我可是你四叔!”

“四叔啊。”余斯宴勾着唇笑,优雅又矜贵,手指却捏着烟头在中年男人手背上重重捻了两下,“用这只手给姜予笙发的信息?”

皮肉烧焦的糊味愈发浓重。

中年男人疼得额头冷汗直流,大口喘着粗气,强忍着才没有痛叫出声,“余斯宴!我可是你亲叔叔!”

余斯宴啧了一声,烦不烦,一直啰嗦。

把捻灭的烟头丢进烟灰缸。

余斯宴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瑞士军刀,刀刃泛着锋利的冷光,他却浑不在意地拿在手上把玩。

“正因为你是我四叔,我才亲自过来一趟啊,够他妈给你脸了。”

说完这句话,余斯宴手起刀落,中年男人的一截手指眨眼间就被砍了下来,鲜血汩汩地流淌一地。

“啊——!!”

男人凄厉的惨叫声顿时响彻整个包厢。

余斯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俊美的面容没有丝毫波动,甚至带着一丝笑意。

他理了理衬衫袖扣,慵懒矜贵地站起身,端起中年男人刚才为他倒的那杯酒。

手腕倾斜,酒液顺着杯口流淌出来,悉数浇在了中年男人断指的伤口上。

被烈酒一浇,伤口疼痛瞬间扩大了数十倍,中年男人的嚎叫声更加惨烈。

“既然只会乱发信息,四叔这手指还留着有什么用呢,你说是吧?”

中年男人已经疼得失声,大口喘着粗气,汗水模糊了视线,只能看到余斯宴唇角的笑意,犹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他竟丝毫不理会他们的亲情羁绊,就这样谈笑间砍掉了他的手指!

余斯宴似乎想起什么,骨感冷白的指尖懊悔地点了点太阳穴,“你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给四叔敬酒。”

他拿过旁边的酒杯,重新倒了一杯酒,然后看了一眼陶默。

陶默心领神会,把地上那截断掉的手指捡起来,丢进酒杯里,红色鲜血在金黄的酒液里一丝一丝蔓延开来,有一种诡异妖冶的美。

余斯宴把这杯泡着断指的酒,放在中年男人面前,嘴角噙笑,“这可是我给四叔敬的酒,要全部喝完啊。”

中年男人惊恐地瞪大双眼,恐惧攀上心头一阵头皮发麻,喉咙像是拉动破败的风箱发出难听黯哑的声音,“你……你……”

“怎么?我说的话没听见吗?”

即便是在做这种事,他的姿态也是优雅矜贵得不像话。

不轻不重的声音,听在中年男人耳里,如同撒旦索命。

中年男人哆哆嗦嗦地抓起酒杯,眼睛一闭,全部灌了下去,自己的手指含在嘴里,血腥得令他作呕。

直到余斯宴和陶默离开包厢,中年男人才哇的一声,吐出那截断指,恶心反胃的胃液吐了一地。

疯子,余斯宴就是个疯子!

他就是个眼里只有姜予笙的疯狗!

惹谁都不能惹他!

-

从包厢出来,余斯宴闻到自己身上淡淡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嫌弃得很。

说起来可能不信,他不喜欢血腥味。

一点也不喜欢。

“去顶楼的套房。”这家私人会所是余家的产业,余斯宴看了一眼陶默,让他去拿房卡。

他得洗个澡再回去,不能让恶臭的血腥味熏到他的笙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