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死。
醒了。
很遗憾。
江禹妄来看我的时候,我还躺着发呆。
我坐起身看着他,面色平静地望着他半晌。
他头发因烧伤剪短了,眉尾处贴了医用胶布,手也包扎过。
看着我的眼里欲言又止。
怎么偏偏烧到了那里。
他右边眉尾有一颗鲜红的痣。
很好看。
真的很好看的。
「你眉头上的伤?」
「医生说不碍事的,就是会有道疤,之后可以技术去除。
「正好眉尾上的那颗痣我也不是很喜欢,正好烧在那。」
他以为我是关心他的伤。
我垂了下眼眸,再抬头有点哀伤地看着他。
「分手吧。」
他面色有刹那僵住了。
「我跟池语从小青梅竹马,我不能不救她。」
我低着头看着被子,紧拽着床单,看着很不甘的样子。
「我知道,我只是替身,所以她回来了,我们的关系也到头了,我明白。」
「我们提前合约到期,是我的错,日后有任何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他说完摸了摸我的头让我好好休息。
我抬头看着他的背影,笑了。
我可真是个好演员。
连分手这场戏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我主动提出分手,看着乖巧懂事,还让他最后愧疚了一把。
让我日后平步青云。
真的很好。
反正他脸上的红痣没了。
没那么像他了。
也对,是他的话,怎么会将我留在那场大火里。
人人都以为我爱江禹妄,爱得无法自拔,甘心做舔狗、替身。
我认识江禹妄的时候,还是个十八线小演员。
那时候刚演了个富家千金女二,因为人设好,演得也不错,小火了一把。
经纪人带我去了大佬的酒会。
我本意不去,因为谁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可是我几次推辞已经惹得上头不高兴了,说我要是不想被雪藏,最好去一次。
我去了,最主要是我听说了江禹妄在酒会上。
见到他的那个刹那,我真的以为我看到了我的初恋陆之彦。
真的是太像了,本人比照片更像。
特别是那颗红痣的位置都一样。
路过他那桌的时候,我酒不小心洒到其中一人身上。
道歉无用。
我就被他同桌的老板抓住头发强行灌酒,还要我舔干净他身上的酒渍。
是江禹妄出手制止,将我带了出去。
此后,我开始追他。
人劝我别白费力气,说江禹妄心里头有人了。
我充耳不闻,送汤,约他。
因为他看我的第一眼,我就感觉并不是全无兴趣。
从开始的置若罔闻,到后来他主动开口找我。
后来,我们制定了三年的契约,他给我资源,我当他情人。
我们各取所需。
在别人看来我很爱他。
有谁知道,他在我这不过也是个替身。
只是他的白月光还活着。
我的已经死了。
现在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我自当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