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当归相识不过月余,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这般依赖他。
这一个多月,他每天都会在桌上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带着露珠的花束,会做好饭放在锅里给我温着再出门去打工,会在打雷的雨夜靠在我的门板上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着他在。
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路上,我坐在车里嚎啕大哭。
我以为,我以为我能有个家。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行呢!我不想放弃当归,可我又该拿什么去和简笙对抗!
简笙前几年就已经接管了简氏,而当归是个孤儿,无权无势的。作为简氏当家人的简笙只要花点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弄死他。我也不过是个米虫,我很清楚老胡不可能为了我和简笙硬碰硬。
我不敢,真的不敢。
哭到嗓子嘶哑,口腔里有淡淡的铁锈味,我才歇了。
调整好情绪,从包里掏出小镜子补了个妆,这才驱车回家。
推开门,满室的饭香。
当归从厨房探出头,「姐姐,你回来了啊,还有一个菜,你先洗洗手,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我想,这便是我渴望的生活吧。有人在家里做好饭等着自己,笑眯眯地说洗手吃饭了。
只是,这样的生活我马上就要失去了。
我想对当归好一点,再好一点。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算对他好,只会疯狂地买买买。
在我又一次拎着大包小包回家时,当归俊俏的小脸红一阵白一阵的,煞是精彩。
然后,他就不让我自己出门了。
在我买他拦的鸡飞狗跳中,到了当归该去学校报到的日子。
我送他去机场。